1樓:網友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規定監護輪冊人的職責是**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臘汪巨集護人的人身權利、財陵返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2樓:物質狂
一、 監護人 員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監護人的主要職責:拆做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 生命健康權 被不法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證被監護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保證其財產不受不法侵害。
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分其財產; 4、 ** 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保證被監護人的身心發育和成長; 6、**被監護人進行 訴訟 。 二、哪些人可以成為監護人?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定監護人。我國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 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社會和國家負責,由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三、哪些情況下需要指定監護?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 遺囑 指定監護人。 2、 法定監護人 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 監護權 ,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託監護人。
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 民事責任 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攔褲錯的,應 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監護是重要的民事權利,父母、祖父母及其它近親屬都可以成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生活中監護人基本都是父母。監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照顧子女生活、負責對其教育、代管其財物並**民事訴訟活動。監護人旅衡衡也是可以改變的,孩子沒有合適監護人的話,法院可以指定監護。
監護人員職責具體有哪些?
3樓:鼕鼕比
監護人員職責具體有哪些? 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1.
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 生命健康權 被不法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證被監護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保證其財產不受不法侵害。
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分其財產; 4. ** 被監護人段塵喚進行民事活動;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保證被監護人的身心發育和成長; 6.
**被監護人進行 訴訟 。 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民事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受到監督和保護的人是被監護人。
早在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裡就有關於為浪費人和精神病人設定監護的規定。但當時的監護制度的目的在於保護家族的利益,由最有希望 繼承 財產的人充當監護人,以監督被監護人,防止他們因缺乏自制、判斷能力而致財產浪費和傾家蕩產。以後,監護制度由保護監護人的觀念發展為保護被監護人的觀念,監護職務雖然有權利的內容,但更主要的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義務。
中國的監護制度分為對未成年人的監握凱護和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兩種情況,設定監護人主要有法定和指定兩種形式。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 法定監護人 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
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依次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綜上所述,監護人員職責具體有哪些該問題主要圍繞著未成年人的成長開展。
監護人的職責主要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定財產,以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活動。除此之外,監護人也需要對未成年人的發展教育進行監督與推動兄鎮發展。
監護人員職責具體有哪些
4樓:徐鵬
法律分析: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採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和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機關彙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為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沒巖法典》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碼信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枯模御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簡述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一 保護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人擔負有維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護他們的姓名權 榮譽權的責任,同時,還擔負有排除來自於各方面的對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實施侵害的義務。二 管理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監護人於監護職責範圍內管理好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的財產權益。三 未成年人的...
變更監護人的那些手續,監護人變更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變更監護人的程式只能到法院辦理,監護人不履行職責的,應當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當按照普通程式進行審理 如果是單純的要求變更監護權的,法院應當按特殊程式進行審理。另外,可以變更監護人的情形有三種 1 現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2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
醫護人員的職責和使命是什麼?
摘要。您好,根據你的描述情況,醫務人員的職責和使命如下 1 應時刻為病人著想,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 2 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利,對待病人不分民族 性別 職業 地位 財產狀況,都應一視同仁 3 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 關心和體貼病人 4 廉潔奉公,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