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因為自己的工具受傷 需要負責嗎 5

2025-03-27 10:50:39 字數 3541 閱讀 9813

工人因為自己的工具受傷 需要負責嗎

1樓:網友

如果他幹活前你對他進行安全培訓了,你就沒有責任,否則你要承擔部分責任。

2樓:阿徐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他是否是在給您工作的時候受傷?

提問。受傷原因是工人帶的工具造成的。

但是他受傷的時候是否是在為您工作?

提問。沒有給工人規定工作時間,在工作。

他是否是因為要為您工作才受傷的,若他是因為要工作而使用工具受傷。

這個是需要負責的。

提問。應該負多少責任呢。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場合和工作時間, 因事故而受傷,被定義為工傷。

額,就一般而言就是負責起醫療費以及一些健康補助吧。

提問。沒有營業執照和工人合同的情況下,怎麼定責呢。

主要是要看他受了多重的傷。

沒有合同啊。。。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他可能就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不負責不太道德@_@提問。腳趾頭筋斷了,需要醫藥費2萬多,骨頭沒有事,我會承擔一定責任,他違規操作也應該承擔一些費用吧。

經醫療後,以後若無影響,就會被定義為輕傷,然而你們又沒有簽訂合同@_@

但是,你們形成了僱傭關係。

剛剛問了一下,(´您承擔主要責任,他承擔次要責任。

就如果對面實在是比較,蠻橫的話。

走勞動仲裁,吃虧的是你。

還是儘量安撫比較好,賠點錢少點麻煩(>﹏

工人幹活受傷,自己是否要承擔責任

3樓:張珂

工人在工地幹活過程中,非故意行為造成的意外傷害,僱主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工人屬於故意而為,那麼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工人因個人原因導致操作失敗,工人自己也是需要承擔部分責任的,也就是說僱主無需全額賠償。

法律分析僱主跟工人之間屬於僱傭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在僱主對僱工的管理活動中,僱員是為僱主完成工作的,僱主是受益人。僱主應當盡到更多的注意責任。

僱員為僱主從事勞動,其利益歸屬於僱主,責任也首先歸屬於僱主。既然僱主對僱員的賠償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那麼這種責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審查僱主主觀上存在過錯與否,即無過錯要承擔責任,有過錯更應承擔責任。如果工人屬於故意而為,那麼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工人因個人原因導致操作失敗,但僱傭方監督人員已經告知其操作有誤,工人拒絕接受意見造成意外傷害的,則工人個人負擔全部賠償的50%以上,僱傭方負擔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為而僱傭方監督不力的,或沒有告知其存在風險必須停止的,僱傭方需要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樓:對空望月

如果是工作中受傷,你僱傭的他,你就得負責,真心在幫你期待,<>

5樓:玄賀撥策

在施工中不是人為故意受傷的,一般都會確認為工傷,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本人並不承擔責任,如有異議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6樓:山還是山

在工地受傷,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及工作場所受得傷的話,這個是屬於工傷,一般工人自己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有用人方承擔責任,工地的活可以給自己備一些務工保要保險一些,按天買都可以,安全問題不能大意了。

7樓:tom絕世唐門

要看你們之間是什麼關係 ,僱主關係嗎 ?如果是的話,那麼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在工作的時間受傷的話是要承擔責任的 ,如果工作外受傷的話是不用承擔經營的 。

8樓:薪才有道

工人幹活受傷,屬於工傷,應由用工單位承擔責任。

9樓:在沔陽古城欣賞交響樂的珍珠梅

如果未按規範來開機器或幹活是要承擔一點責任,不多,因為受傷的是自身!

10樓:網友

工人是給你幹活,所以你要承擔責任。

11樓:網友

工人在工地幹活受傷應屬工傷由用人單位負責。

工人幹活不小心受傷自己承擔責任嗎?

12樓:山東泰安王龍

法律分析:工人自己不小心受傷應當算作工傷,不用自己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人把工人弄受傷了誰負責

13樓:張超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及造成職工受傷的第三人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念槐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侍猜第三老高型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工人做事受傷自己要承擔多少責任

14樓:律漸

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是不追究勞動者責任的,即使勞動者存在過錯也可以認定為工傷(酗酒吸毒、自殺故意犯罪除外),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賠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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