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老闆工資給我按照70 結還扣保險 30

2025-03-25 20:25:15 字數 2482 閱讀 2939

辭職老闆工資給我按照70%結還扣保險

1樓:醫用凡士林

扣保險不合理,那是他自願的,你們這種保的薯老埋含行一般是團險,而且保的是他的自身利益,也就是說如果你們出現事故要由他賠的錢會由保險公數螞司來承擔。況且也用不了乙個人也用不了800。我只是保險公司的主管只懂保險別的幫不了你了,祝你好運兄弟。

2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虧仿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銷畝纖,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我的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耐嫌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3樓:網友

想去勞務部門起訴必須有足夠證據。

1、工作牌。

2、公司蓋章物品。

3、證人、證言。

4、相關你在公司工作證據。

不過因為你保悄並險交過了,所以申請啟橋跡社保局,走勞動仲裁:

好處。1、未籤勞務合同,雙倍工資。

2、勞動補償,你可以多拿半月工資。

3、社保實消仔際只扣了一百多,公司應該交500多,追回其多扣保險。

記住證據,還有從辭職之日起,如果超出一年,勞動部門不會受理。

辭職後老闆扣除保險錢

4樓:楊偈

法律分析:不需要被扣工資。勞動者正常辭職,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但如果違反勞動法辭職,並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雀橡畢可以要求你賠償。如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主張賠償損失的,應當對損失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發生了勞動爭議,可以頃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辭快工,公司說要扣掉一半的工資,而且還要扣掉700塊的養老保險,合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任何一條支援用人單位扣員工工資和加班費,辭工扣工資和加班費完全違法。如果扣了,只要你有證據(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或者判決你一定會贏。先跟老闆好好溝通,講清楚辭快工的原因。

協商不下來就說要去勞動仲裁。順便看看公積金交沒有,社保繳納沒有,沒有的話,一起作為談判籌碼。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的只有幾種情況:

1)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了服務期,而勞動者在約定服務期前離職的;2)簽訂了競業補償協議而勞動者違反的;3)勞動法是要求過試用期後,勞動者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申請。在你急辭工的情況下,如果單位能證明你急辭工給它帶來的實際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但是很少有單位能證明這個。

辭職後老闆扣除保險錢

6樓:林明智

律師分析:不需要被扣工資。勞動者正常辭職,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但鋒亮談如果違反勞動法辭職,並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銀碰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主張賠償損失的,應當對損失承擔舉證責任。如果鍵數發生了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辭職後老闆扣除保險錢?

7樓:王莉薇

律師解析:不需要被扣工資。勞動者正常辭職,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但如果違反勞動法辭職,並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賠償滾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搜餘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主張賠償損失的,應當對損失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發生了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世備滾部門投訴。

我要辭職,老闆不給我結工資怎麼辦,進公司時沒有書面協議,只有

1 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 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

廚師辭職老闆各種理由不發工資,還說給店裡造成損失了怎麼辦呢?

先準備好書面離職申請,當面提交給老闆,跟老闆認真的談,如果老闆願意提高待遇挽留你,你自己考慮是否留下。如果堅決走,收集一些上班 發工資等證明你與老闆存在僱傭關係的證據,乙個月後老闆不讓走,可以找當地的勞動局仲裁。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

辭職如果沒有給老闆說,發工資的時候他會給我發嗎

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 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 投訴,該 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勞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