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司機給老闆開車,另乙個人把老闆的車開走,另乙個人違法嗎?

2025-03-08 13:00:03 字數 1881 閱讀 4425

1樓:對空望月

這得看這個人有沒有參與這件事,真心在幫你期待,

2樓:邁向夢想一不

兩個司機都給老闆開車,另乙個人把老闆的車開走,這違法嗎?按正常來講,這不算違法,如果這兩個人都有正常的行駛駕駛證的話,他就不算違法,他只能說明你這個人在開走的時間,你沒有給另乙個司機打**,這樣會造成一些麻煩和誤會,是不是車丟了會讓另乙個司機產生這種心理狀態?如果說在現實當中發生了這件事,那麼你這名司機首先要給另外一名司機或者是老闆打**,告訴他我已經把車開走了,這樣做才是比較圓滿的,不然不然的話會產生誤會的,因為你這個司機本來今天是他開車,而你突然插了一槓子把車突然開走了,這會造成一種誤會,會那個司機會誤認為車是不是被被盜了或者出現什麼唯州問題了。

所以說在我們生活當中,一定要不避免產生這種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另外乙個如果你是先開車的司機,看到自己開的車沒有了,你也應該立刻會想到我這個車有兩個鑰匙,是不是被另一名司機開走了,所以然後確定以後再進行報警或者是其他問題的處理,或者是再跟老闆進行溝通,這樣處理完事如果都沒有確切的答覆或者是沒有其他的問題,那麼你再進行報警也為時不晚,所以說既然有兩個鑰匙,兩個司機都應該有這個信仰,包括老闆在內都應該明白,一旦發生這種事情千萬不要先報警,千萬先確認兩個鑰匙的主指碰蔽人,是否誰再開這輛車,如吵爛果都沒有開這輛車。我都沒有開這輛車,那麼你再採取下一步報警的措施才是比較正確的。

兩個司機開老闆的車回家那個司機開的,我做車,半路出事了我用承擔責任嗎?

3樓:

兩個司機開老闆的車回家那個司機開的,我做車,半路出事了我用承擔責任嗎?

您在上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受傷,只要您並非主要或全部責任的一方,基本上都可以適用工傷保險的。 具體來說,您在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內往返於居住地與工作地之間的合理路線中都會被社會保險部門認定為工傷。哪怕是中途因為日常工作生活的需要到,比如您下班順路買些東西,都在合理路線的定義內。

同時依據《工傷保險條例》14條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御派本人主鎮爛賀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等受到人身傷害申請認定工傷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歷扒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且認定書中受傷職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這樣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因此建議您在取得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後,養傷的同時儘快向單位申請要求工傷認定。

乙個有駕駛證的司機給乙個沒有駕駛證的私人老闆開車,兩個人同時出車,一起換著開,如果被交警查住了,那

4樓:網友

會,理由很簡單,期間你有將機動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的人開,這個轉交過程是關鍵。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樓:華夏在西北

和司機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

車子被和夥人開走違法嗎

6樓:信金國

車子被別人開走了的處理辦法:車子被人開走了,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報案人既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源灶納複議,也可以向檢察院申訴,由檢察院督促立案。

依法要求他人返還屬於報案人合法所有但被開走的車輛,還可以要求對方對車輛的合理損耗賠償一定損失。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辯姿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雹沒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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