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你與單位之間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也受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不過方式與勞動合同關係稍微有點不同。
像你的問題,關鍵是要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因為你工作了13年又沒有簽過勞動合同,那證明你的工作年限會有一定的難度。一般可以收集的證據如:
工資條,工作證之類都行。其他的證據也最好是書面的。證人做證會有一定程度的效力,不過一般情況下人證的證明效力有限的。
如果是你因病不能繼續工作而離職,如果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每滿乙個補發個月工資。
另外,沒有給你買的社保部分也可以一併要求補齊。
還有,根據你的工作性質,沒有休息,也沒有勞動合同,故不能確定是實行哪一種工時制度,一般是按標準工時制來算的。那肯定也可以獲得加班工資的補償。不過對於加班工資基數的舉證可能會比較難(也最多只可以要求兩年,是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你可以證明得到,那也可以一併要求的)
2樓:創業電腦者
你去勞動局。問一下就知道了。
哪位朋友懂勞動法,有關問題想請教
3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進行進行工藝和技能培訓,屬於公司組織的與履行職務密切相關的勞動行為,屬於加班。
2、公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進行培訓不算加班時間,缺席者還以曠工處理,嚴重違反勞動法。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4樓:網友
一,公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進行培訓,如果是強制性的,是企業要求的,理當認定加班。
二,缺席依曠工處理的話,不合法。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可以按加班處理!
6樓:彭家圍子
對員工進行培訓是企業根據自身工作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工作要求,其性質屬於企業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培訓工作應在工作時間進行,在員工休息時間進行培訓,其性質屬於加班。
7樓:為了一口湯
一般來說可以要求算成調休;企業內部的規定,如果你不認可,你可以選擇離開或者投訴。
8樓:山野柴胡
」缺席者還以曠工處理」違反《勞動法》。
9樓:網友
1、公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進行培訓不算加班。
2、公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進行培訓,缺席者以曠工處理,這不合勞動法?
勞動法的規定請幫忙解決
10樓:網友
1、個人觀點:跳槽不是什麼好習慣;
2、單位的待遇不好,可以和領導或老闆商量,協商無果再想跳槽的事兒;
3、跳槽的時候,一定要在新單位確認後,並馬上可以上班的情況下,再辭職離開原單位,否則弄不好會兩頭落空的;
4、一旦新單位同意上班後,你可以以下種方式辦理離職:
a、上策:與單位協商,以家中有特殊事情,不能上班需要離職,如兩口子長期分居,需要換新單位等,這樣,單位應該會考慮並同意你的離職要求的;
b、中策:以被迫辭職的理由,可以不受30天的限制進行辭職,但需辦理交接手續;
5、到新單位工作時,可以以與前乙個單位所籤合同到期為由,或適當找乙個理由,不一定非需要解除合同證明才能上新單位。如果與原單位沒簽合同,哪會有什麼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呢?
6、社保關係,新單位如果比較規範的話,自然會給你辦理的。
11樓:簡簡單單
你在什麼地方呢,關於社保,不是每個地方都這樣的,只是部分地方才這樣規定的。 那你打**給當地社保機構吧,一般勞動保障諮詢**都是12333。
12樓:任若蘭
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乙個月!所以,請和單位好好協商吧!爭取得到理解,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社保不會有什麼問題!大不了續交!但是沒有合同解除證明你就無法入職!
問關於勞動法的問題,問一個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不知道你的辭職申請是怎麼寫的。如果是公司辭退你不同意的話,那麼你每工作滿一年公司應支付你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但若你同意的話公司就應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法規定如果公司以不正當地理由終止勞動合同,當事人有權要求公司進行賠償 1 這家公司不按法律法規行事,不是個好公司,建議暗中尋找新工作單位,...
問勞動法的問題,麻煩知道的同學幫忙回答
不行。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有以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規定之情形的前提下,並以該條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才能根據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賠償肯定是沒有的。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屬於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應該得到賠償。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
勞動糾紛,懂勞動法的幫忙看下,謝謝
如果你的證據材料是充分的話 如證據材料上既有單位公章 法人簽名,又有你名字同時出現,或者你有同事證人證言等 應該是能夠勝訴的。但是,有一點我還是得向你指出來,你反映的問題中,有單位的過錯 1 沒有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 沒有為你繳納社會保險 但是也有你的過錯,單位在你進廠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