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下來了,被告人不服氣,還可以上訴嗎?

2025-03-04 15:30:12 字數 3387 閱讀 1077

1樓:雨天撐著紅雨傘

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是可以上訴的,民事案件應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上訴,刑事案件應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內上訴,這個判決書裡面應該也寫了。如果是對二審判決不服的,不能上訴,可以申請再審。

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是不服一審判決的可以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判決有異議,可以繼續上訴,向更高階別的法院上訴。

4樓:唔知起咩野

判決書下來,如果被告人對判決不滿意,被告人是可以上訴的。

5樓:網友

判決書下來了,如果你不服,應該還可以上訴的。具體你可以去當地事務所詳細諮詢。

6樓:超人財經觀

一般判決書下來後能不能繼續上訴,判決書後面是有寫到的。一般會寫明在多少天內向什麼法院提起訴訟。

對法院判決書不服是否可以上訴

7樓:丁學明

法律分析:一審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二審,由於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如果此時還是有異議的話,只能申訴,申請再審,但此時二審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並且不會因你的申訴而中止執行二審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燃滑返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皮飢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讓擾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可以不**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判決書下來不服怎麼上訴

8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判決書下來不服可以按如下流程上訴:

寫好上訴狀,遞交原審法官,憑上訴須知到中級法院繳納上訴費,再通知一審法院移伍巖薯送案件。

書寫上訴狀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上訴請求中要首先綜合敘述案情全貌,接著寫明原審裁判結果,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

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言,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針對原審判決、裁定論證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

3)適用實體法不當;

4)違反了法定程式。

上訴狀是指案件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民事、行政或刑事判決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使用的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腔者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棗棗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原告對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9樓:周重榮

法律分析: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

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虧碧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慎叢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銷孝舉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原告對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10樓:信金國

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不服正攜搭,如果是對一審民事判決不服,可隱好以在十五日內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如果是對一審的刑事判決不服,可以用書狀或者口頭形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或者由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去提起抗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原告不服判決可以上訴麼

11樓:黎約踐踏

按法律規定,原告上訴是不受被告的行為影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悶世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螞此肢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扒喚法院提起上訴。

12樓:阿元

原告不服判決,可以上銷衝桐訴。

民事訴訟法判洞》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fa院虧坦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fa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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