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讓員工當天離職合理嗎?

2025-02-25 18:45:10 字數 5209 閱讀 2554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工作不認真為理由讓勞動者辭職的,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棉花聊娛樂

如果你正常打了辭職報告,公司同意了讓你離職是可以合理的。一般情況下是辭職提前三十日提交辭職報告,乙個月後自動離職。因為你已經提出離職,企業願意支付你的工資讓你當日離開並不會不妥。

沒有任何企業會留乙個對自己不忠的員工。

3樓:量舟沙界

你說的公司的員工當天離職是什麼意思啊?是剛上班就離職嗎?如果剛上班離職的話是合理的,因為每個公司都有試用期,如果感覺你的工作態度不對的話,公司是有權提出讓你離開的,畢竟你才剛剛進入公司,彼此之間都是一種考驗。

4樓:咯了咯乇

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公司讓員工當天離職是合理的,比如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定,而且情節非常嚴重,公司可以立即開除員工,就相當於當天就解除了勞動合同。

5樓:區樂仕

正常的員工離職分為試用期員工和轉正員工離職。

1.試用期員工離職,如果是試用期員工,只需提前3天向單位發出離職申請,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做工作交接,清算考勤、薪酬,然後就等公司按約定時間發離職工資即可。

2.轉正員工離職,如果是轉正員工,則需提前乙個月發出離職申請,乙個月後不管公司是否安排人做交接,員工都有權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選擇離開。

6樓:靈動若冰

不合理。合法。你可以要求結清工錢不然不走,沒呆一天多要一天工錢,強硬些。

7樓:匡亦虹

合情合理,公司讓員工離職是公司的權利,可以這樣做,也不違反什麼規定,這是乙個公司可以有的。

8樓:世如火宅

很正常,公司有權利讓員工當天離職。對於離職時間,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明確規定。

9樓:網友

不合理,公司應該提前半個月,或最少一星期通知員工離職。

10樓:帳號已登出

不合理,公司單方提出解聘應該至少提前乙個星期或者乙個月通知員工,否則就要按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賠償。

11樓:網友

要你當天離職的話,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但是你要的工資直接就給你結,我回來,我不能上成天上這兒拿來蒸點兒,公司一天成天來要了 。

12樓:陌中說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有權要求員工當天離職,但要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13樓:抄蘿

如果是乙個正規的公司,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讓來就來,讓走就走,這不合乎離職程式,即便是公司對某個員工不中意,也得提前3一5天予以通知,不知是否簽有合同,如有合同,又未到期,公司單方毀約,是要按合同條款受到處罰的。

14樓:紅紅的瑜伽課堂

公司讓員工離職是屬於辭退行為,「讓當天離職」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按照勞動法。

需要支付雙倍補償金。

15樓:花生

不合理,離職要提前通知打個招呼,不能隨便說什麼是什麼,這樣違法違紀。

16樓:網友

理論上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但實際上只要賠償到位,就算合理。

17樓:洋氣

沒記錯的話,勞動法上邊沒有規定多少天,提前通知員工吧!只要按照法律規定給好補償賠償之類的就可以了,如果沒有任何補償的話,那麼就是違法的。

18樓:函安露

公司要人員工離職是要有乙個期限的,不是當天說就得當天辦理的。

19樓:

如果員工沒有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公司單方解除,需要提前乙個月告知,並支付相應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表達出辭職意願,公司可以和員工確定離職時間。

20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口頭辭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繼續上班直至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避免用人單位以口說無憑按曠工處理,難以維權。用人單位拒絕上班的,可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對辭退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提出辭職,公司第二天就要員工離職合法嗎?

21樓:郭瑞辰說話

如果員工申請辭職,僱主可鉛頃以要求他立即離開。員工提出辭職申請時,是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動議,即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同意解除合同。我只知道公司有權在你辭職後30天內讓你繼續做。

一般辭職都是以30天為基礎,但是槐鏈陸你從來沒有聽說過扣除工資之後。

比如你8月1日提交了辭職報告,但是公司要求你9月1日離職,這是合理的,但是你必須支付你30天的工資。首先要看的是在什麼前提下:單位是否違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

這樣,勞動者可以隨時離開用人單位,因為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如果以上不存在,必須按曠工處理。

給你單位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責任,要求賠償。單位應當按照解除流程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當然,這是合法的。

規定離職乙個月後申請辭職,但沒有規定公司必須讓你做乙個月。提前乙個月申請的目的是為了給公司乙個緩衝期去招聘相應的員工。如果公司招到優秀的人,自然可以讓辭職的員工馬上離職。

普通員工辭職了,工作不好,留著對公司不利。既然是員工提出辭職,提交辭職報告後主動辭職的當然是員工。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以公司違約為由辭職的員工才能要求賠償。

至於30天的問題,其實是乙個月工資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沒有企業讓員工提前離職的規定。企業可以讓員工立即離職的規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符合一定喚飢條件的,企業可以多支付乙個月工資,並立即解除合同。

22樓:童陳

可槐陵以按曠工處理。員工提出辭職的,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批准。在提出辭職後的三十天內,勞動合同仍然有效,員工應當繼續工作,無故不工作的,可以按曠工處理,並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在三十天內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雙方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未滿三十天員工不到崗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勞動者需要負責。根據勞動法規定,試用期離職只要員工提出申請隨時都可以離職,正式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離職報告,公司根據情況在乙個月內批准離職,如果公司乙個月後還不批准,員工離職不受任何影響。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應該提前30天遞交書面申請告知用人單位,單位不接受的,勞動者可以將離職申請郵遞到用人單位,30天后離職屬於正常辭職,公司無權扣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衡州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鉛攔戚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3樓:情感小柒柒

合法的,因為在提出辭職的那一刻就意虧嫌味著你要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那麼第二天公司答應枝空做了讓你離職也猛衡是合法的,並不是違法行為。

24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這當然是不合法的,員工提出辭職是需要有乙個月的時間,在乙個月之內單位可以找人來接替他的工作,但拆睜殲是現在單位要求他第2天就離職,那必須在一天旅衝之內結清員工的工資,早型這樣員工才可以離開。

25樓:彌茂

這並不合法,但是如果公司能夠和你結清工資,那麼你就離開公司也是笑汪可以的,因為有高公升毀規定要提前乙個月,但是由於公司自己不需要戚備的話,那他就無權扣你的工資了。

公司未結工資公司可以讓員工離職嗎?

如果員工提前三十日通知了公司,那麼就算是無故自離,公司也應當照常發放工資,但如果員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直接就離職且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那麼公司可以決定不發放員工的工資。可以離職,但需要在離職前結清工資和費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公司沒有結清員工的工資是不可以讓員工移植的。因為員工工資是勞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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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得看地方及公司的制度,一般來說,只要是正常辦理離職,無違規違紀的,公司是會應要求出具離職證明的。能。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勞動合同法 第5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

單位讓員工休無薪假合理嗎,單位停產要員工休年假合理嗎

您好,屬於違法的,因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