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償權產生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1樓:網友
1、必須投保相應的財產損失保險。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3、造成的損失屬於保險責任且在保險期間。
4、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
5、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將向責任索賠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
二、保險代位求償權又稱保險代位權,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地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代位權是各國保險法基於保險利益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利益而公認的一種債權移轉制度」,通常認為保險代位權其實質是民法清償代位制度在保險法領域的具體運用。
2樓:ccc菜辣椒
代位追償權是保險基本原則之一。保險人**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請求賠償權力。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力。
對於代位求償權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規定,一般應具備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主對第三者享有損失賠償請求權。首先保險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其次第三人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其享有賠償請求權。
2、保險標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如果損失發生原因屬於除外責任,那麼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也就不會產生代位求償權。
3、保險人給付保險賠償金。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轉移的時間界限是保險人給付賠償金,並且這種轉移是基於法律規定,不需要被保險人授權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險人給付賠償金,請求權便自動轉移給保險人。
3樓:薇薇一笑
1第三者負有責任。
2保險公司已經完成賠付的義務。
3保險公司可以在自己賠付的範圍內對第三者追償。
代位求償權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代位追償權的成立應滿足以下條件:(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須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債權的存在是代位權存在的基礎,如果債權債務關係並不成立,債權即不存在,債權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權。
二)債務人須有權利存在。此處所說的權利,首先是指非專屬於債務人本身的權利。其次,債務人的權利主要是債權,但又不完全限於債權,還包括其他權利,如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優先權等。
第三,此種權利必須是可以依法請求的。(三)須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所謂怠於行使,是指應當而且能夠行使而不行使。
所謂應當行使,是指行侍若不及時行使權利,權利即有可能消滅或減少其財產價值。所謂能夠行使,是指債務人不存在任何妨礙其行使權利的障礙。怠於行使權利的表現主要是根本不主張權利或遲延行使權利。
四)須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有害於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如果債務人雖怠於行使權利,但並不影響滿足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則債權人不得行使代位權。應當指出,在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中,如果債務未到履行期,則不發生債權人的代位權。
在這一點上,代位權不同於撤銷權。撤銷權可以在履行期到來之前由債權人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公升帶鍵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吵巧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代位求償權實施的條件是什麼?
5樓:姜超
實施代位求亮和償權的前提條件是:債權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債務人享有債權;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債務人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
【法律敬鍵盯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亮早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代位求償權行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6樓:王長玉
代位求償權行使需要具備的條件主要有以下要求:
1、債務人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權益;
2、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是有效存在的;
3、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缺雹利。
本仔鉛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念扮好,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代位求償權行使需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要求
7樓:骸魘
代位求償權 行使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 2、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已到期; 3、債行清跡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受到影響。代位求償權行使的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檔並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正枯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代位求償權行使需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要求
8樓:崔彬彬
法律分析:1、債務人有侵犯債權人的行為,如拖欠債務、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等;2、債務人的債權鏈友做到期,並且債務人怠於使用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告簡辯棚衡,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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