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降薪,辭職有補償麼

2025-02-17 09:50:30 字數 4803 閱讀 6158

1樓:泠映爍山新

單位與員工之間變更勞動合同,必須要雙方協商一致。

2樓:萊萊學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公司降薪,想要拿到離職補償,必須現要確定公司降薪行為的合法性,只有在降薪行為不合法的情況下,員工才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因公司剋扣工資離職要求經濟補償金。

通常的維權手段是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提問。賠償只賠一半 要不就降職降薪水。

賠償只賠一半 要不就降職降薪水。

要不 就遠調。

要不 就遠調。

如果你們所有員工覺得這個公司的無理要求,可以聯合起來去法院起訴。

3樓:企慧網:免費法律諮詢

通常情況下,企業如果採取合理的方式對員工進行降薪處理,比如說在你參加工作之後,發現你的工作表現不好,那麼企業就會基於這種考慮給你符合你當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實也就是降薪。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薪資水準的,想要辭職的,那麼因為公司方面本身就沒過過錯,所以你就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再舉個實在的例子,一般企業會進行工作考核,在考核後,發現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因此按照公司規定流程對員工進行調崗降薪處理,而員工不接受辭職的,企業就可以不進行經濟補償。

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企業是想採取降薪的方式來惡意逼迫你自己主動提辭職,這樣他既可以不要你,還不用付一點賠償金在,這完全就是在侵害員工的勞動權利。那麼此時你在辭職時,就可以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金。如企業拒不支付的,員工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身權益。

4樓:網友

企業以降薪是手段變相辭退員工,如果當初合同中沒有接受這種情況的條約,那麼公司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責任。會有經濟補償金,沒有簽訂合同則賠償更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不動聲色,等拿到降薪的工資條再說。

6樓:劉—房地產

單位與員工之間變更勞動合同,必須要雙方協商一致。如果員工拒絕單位的調薪要求,單位就不能單方面調薪。

建議你不要急著辭職,等拿到單位降薪的證據之後,你再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為由選擇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補償。否則,很可能因為沒有證據導致得不到任何補償。(單位會說是你主動辭職的)

7樓:律說律答

員工不接受降薪不可以辭退。除非勞動者本身存在過錯,否則屬於違法辭退,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降薪降職不同意 離職有賠償麼

8樓:鄭萌

一、降薪降職不同意離職有賠償嗎。

1、降薪降職不同意離職有賠償。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降薪降職屬於調崗,用人單位調崗是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者不同意而主動離職的,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蔽高動者協商,未能念滑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公司合同變更本人不同意離職有補償嗎。

公司合同變更本人不同意離職有補償。看勞動合同,巨集高尺是否有約定具體的崗位,如果有的,員工不同意的,不能調崗。如果沒有約定或者有約定可根據單位需要調崗的,可發書面告知,要求對方限期到崗。

若勞動者以此提出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補償。

降薪不同意離職給補償嗎

9樓:賈寶驊

降薪不同意離職是否有賠償是要視情況而定的:

1、如果主動提出辭職,不會有補償的,主動辭職的行為不符合法律相關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2、公司以不正當的調崗、降薪等方式使勞動者被迫辭職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如公司有其他違法行為,保留相關證據併到勞動局投訴,可以一併提出賠償請求。

降薪是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應履行原合同內容。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前培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並可支付賠償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單位違約在先、導致勞動者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不僅不可免除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同時還負有相應賠償義務。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慧棗唯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巖凳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降薪降職不同意 離職有賠償麼

10樓:北京周潔

降職降薪等於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協商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 首先明確一點,工作職位和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基本組成部分,降職降薪已經構成了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主體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變更合同內容的法定條件包括:

1、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員工不勝任當前崗位,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3、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4、因為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5、女職工懷孕,不能勝任原崗位的體力要求,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勞動者個人可以拒絕單位的降薪換崗,並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原合同,否則,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等途徑,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費令。

如果沒有合理原因就降職降薪,是可以要求賠償然後離職。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

當然,調稿孝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公司單方面降職不降薪的,也屬於單位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如果職工不同意的,即構成違約,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所規定的因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源敬型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雹猜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不同意降薪辭職有補償嗎

11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若勞動者未同意的,用人單位調崗降薪的,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勞動者已經同意調崗降薪的,再辭職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啟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悄兄吵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塵陵。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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