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該怎麼辦啊,求律師幫助

2025-01-31 08:00:28 字數 3378 閱讀 6729

1樓:

鑑定醫療事故。

影印封存病歷資料要及時。發生醫療糾紛後,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複製或封存病歷資料,法律術語叫「證據保全」。病歷資料是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屬於書證的一種。

病歷資料不僅可以證明醫患關係的存在,也是全部診療過程的證明,是判斷醫院是否應對患者的身體或健康受到傷害承擔責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證據材料,在醫療糾紛的解決中作用至關重要。

2樓:網友

首先打人的事,公安機關應該予以處理。

醫療事故,是否對屍體進行了屍檢?有無誤診或延誤診治的時機?

如果沒有不需要擔責,因為他本身是有病的,醫生只能治病,不能治命。

有事及時報警處理,現在對於醫鬧打擊的力度還是可以的。

這樣怎麼辦啊?懂點法律的來 幫幫忙。

3樓:網友

本案中,過了訴訟有效期,你方喪失了申訴權,但是如果起訴的話,法院在起訴符合形式要件的情況下必須受理,所以樓上的說法是不準確的。

只是法院在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時候,會判決駁回你方的訴訟請求而已,如果對方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也不能主動提出或提示。

對於「期間我親人由於身體不便 而且找不到肇事者」法院不會酌情考慮。民訴法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可見,你的情況不屬上面可以中止的情形,所以本案訴訟時效已經過了。

如果肇事者主動承擔責任,只要得到他可靠、有效的承諾,那麼法院就會支援讓肇事者履行承諾。

具體可以諮詢律師,規避訴訟時效也有些辦法的。

4樓:讀好書出乾貨

民法通則》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l)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失的。」

本案中,過了訴訟有效期,提起訴訟法院不會受理。

律師建議補救的辦法是採用人民調解的辦法,找到肇事者本人進行協商賠款,如協商不成,可以找到肇事者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等所隸屬的地方領導層進行問題反映,在協商的基礎上談此事。

5樓:網友

可以起訴,因現在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和位址,適用訴訟時效中止的相關規定,只要在你知道肇事者真實身份起的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就不會過訴訟時效。請注意收集和保留相關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

第17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我該怎麼辦?律師請幫我。?

6樓:法邦網專家

您好:問題答覆如下:如果所述為事實,則銀行有過錯。

因為貸款時不但要有抵押物,並且要到抵押物所在地進行稽核;另外,辦理貸款時房產證與身份證不一致要有相關證據關聯,否則無法辦理。還有乙個問題就是相關貸款手續上您是否簽過字,如果不是更說明銀行有問題。

遇到這樣的問題我該怎麼辦,請懂法律的朋友幫我

7樓:偶是青春小王子

你男友的事情跟你無關,因為你們尚未結婚,不存在共同債務的問題。

其實你沒有任何義務替你男友還錢,任何人也沒有權利要求你替你男友還錢。

如果你不想在這個單位幹,可以提出辭職,但根據勞動法規定,須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

老闆沒有權利強行要求你留下,否則即使對你權利的侵犯;如果你提出辭職申請之後,老闆拖欠你工資,你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討要工資(仲裁費為10元)。

綜上,你還的4000元錢是對自己權利的處分,現在已經要不回來;剩餘的債務應由你男友償還,其有無能力償還與你無關;你不想繼續在單位幹就辭職,任何人沒有權利強行要求你留下,如果老闆有過激行為,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總之你男友的事情與你無關,你不應受到牽連。

你可以將利害關係告訴老闆。

8樓:網友

你男友做的事情和你沒關係,要求老闆結工資辭職走人,如果其刁難,建議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報警。

9樓:網友

你就直接走啊,不讓你走就報警啊,你說什麼老闆都不會讓你走。

10樓:司馬相濡以沫

讓老闆起訴男友吧!然後如果老闆再強行扣留你,你就可以報警,」任何人不得限制自由「.如果你已經不在意他了,那就不用管那麼多了。

報警吧!作為一名法律人,要學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很急的問題,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1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如果銷售空調的單子上註明了安裝日期或者客戶有其他證據證明他和你朋友約定了安裝日期,則你朋友所在的商場有義務在註明的日期將約定的空調提供給該客戶並完成安裝義務;請注意,這是你朋友所在商場的義務,因為你朋友是商場的銷售員,他和客戶簽單是職務行為,依法應由你朋友所在單位履行和客戶簽定的合同。如該商場未履行該義務,則客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也應該向商場索賠;在商場向客戶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後,商場才有乙個內部追償你朋友責任的可能,在此情況下,如果你朋友有證據證明即使自己不出錯,商場仍然無法按期交貨,則你朋友對於客戶裝修進度的延誤是沒有責任的。

第二:如果客戶沒有證據證明約定了安裝日期,則不存在此問題,唯一可能存在的問題是因運輸、安裝、拆卸錯誤的空調而產生的費用,客戶肯定會向商場或者你朋友主張權利。

如果屬於第一種情況你朋友又無相應有利證據,則應該及時、誠懇的和客戶溝通,並多做商場領導工作,請商場及時拆回安錯的空調,陪同客戶做好退貨工作。

咋辦? 請問各位律師

12樓:法邦網專家

《人民法院訴訟費最新收費辦法》14條(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我該怎麼辦?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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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腿該怎麼瘦,請問這種腿該怎麼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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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問大家我該怎麼辦啊?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首先,沒在訂婚前做好判斷和抉擇,是你的不對。於你而言,好再還沒結婚,有退婚這個可迴旋的餘地。對於男方而言,被退婚無論是金錢還是名譽都是有損失的,所以他們生氣也無可厚非。其次,從你的語言描述來看,你前任不是個特別有擔當的人,面對你和他退婚這樣的事情,不能和你正面解決,選擇逃避困難,讓你去面對他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