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幾條做三天被開除有工資結算

2023-02-22 15:10:08 字數 5669 閱讀 3769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只要員工付出了勞動,那麼員工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單位不得剋扣拖欠員工的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員工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在試用期第三天被辭退有工資嗎

3樓:網友

試用期三天我做了兩天半三天還差兩個小時 我們老大就說我這個做不好那個做不好就把我開除了 然後她不給工資 這個合法嗎。

4樓:韓飛律師

勞動法在試用期第三‍天被辭退是有工資的。

一、如果用人單位是違法辭退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應按照約定的工資標準,按日支付你的工資。如果不支付的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請求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6樓:六月飄雪

勞動即日 是從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可以支付你實際勞動工作的天數,沒有合同可以按照公司同類員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7樓:蒲克才

請你記住 無論怎麼樣 只要是公司解僱你,或是證明你試用期不合格你都有工資,沒有籤合同廠方的責任很大,與工資無影響。

8樓:網友

只要你能證明在公司工作過,即使是工作一天,也要發工資的。

9樓:法律信箱

有勞動就有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勞動事實,就說明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該給付工資。如果不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

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責令支付,仍然不支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除了支付工資外,還要賠償應支付工資額的50%-100%。

10樓:湘廚

有工資,但是你要有事實證明你和法定代表人確實有勞動關係、。

11樓:匿名使用者

即便是工作一天,也應該有1天的工資。

勞動法被辭退工資結算

按勞動法在工廠做了三天,被辭退要給結算工資嗎

12樓:如夢水雲間

工廠辭退你的,幹一天都得給工資,不給工資的,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撥打**12333舉報,也可以到當地工會尋求幫助(**12351)。

如果還不行,就到當地申請勞動仲裁(免費)。

13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是要給 主要還是自己協商吧 一般沒有人管。

新勞動法有規定試用期上三天的班,被辭退了,能否得到工資?

14樓:仙女說仙話

能得到。

1、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僱主及僱員的關係,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2、試用期合同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單位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違法解除。違法解除單位需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

3、《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自身的素質、能力、志趣和愛好,以及市場資訊等選擇適合自己才能、愛好的職業,即勞動者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選擇職業的權利有利於勞動者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既是勞動者勞動權利的體現,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標誌。

1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上班三天,被辭退了,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是應支付工資的。

試用期屬於用工方與勞動者之間的考察期,在這個期間內,勞動者可以無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

而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代通知金,應當區分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

若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其他勞動者個人原因導致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例如:勞動者違紀、造成重大損失、刑事犯罪、勞動教養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工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代通知金。

16樓:大魚魚談歷史

試用期被解僱的,用人單位也要支付工資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離職工資結算是怎麼規定的

17樓:特特拉姆咯哦

如果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8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9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種情況,那老闆明顯是在鑽法律的空子。

拖到越久對你越不利,因為法律有規定拖欠工資領取時限你要不再在他那好好幹。

要不自己辭職,他不發工資和提成就打**去勞動局投訴他別想他辭退你。

他肯定是能忍則忍,說句不好聽的,他不看見你就不心煩,你在那什麼都不幹?那你有和你好的同事說說什麼,聊聊天不,教他們點什麼不,你這就是變相的給老闆創造財富。

而且拖到時間長了,不是一個月發一次工資嘛,老闆完全可以說之前的工資已經給你發了,而近來這個月,你又什麼都不幹,找上相關部門也就給你點生活費,用法律也維護不了你的權益,倒時候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20樓:丁志忠律師

離職的時候,單位給你把工資結清就行,就是把欠你的工資給你就行,沒有什麼補償,因為你是自動離職。

還有就是如果拒不支付,可以去勞動保障局投訴,也可以起訴,也可以去公安局報案,因為現在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也入刑法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結算到離職之前一日,在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時結清。

附: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2樓:匿名使用者

他如果現在辭退你,等於違約,不但要支付你所有的工資,還要賠償你兩倍的經濟補償金,你工作兩年就能拿到2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由於業務和提成無書面規定,你必須有工資條之類的證據,證明你的工資組成。

現在老闆很有可能無視你的存在,讓你自己主動離職,這樣你就沒有任何補償了!

勞動法被辭退工資結算問題

23樓:軒轅沛凝菅丹

不用去和公司糾纏了,不會和你講道理的,直接去勞動部門仲裁,然後去找工作等結果,一般2個月左右出結果,如果你說的是實話的話,肯定賠償1、第二月起,雙倍工資賠償(扣掉你已經領取的工資);2、補繳社保。3、違法終止合同賠償1-2個月的工資;

只要去仲裁,你肯定贏,勞動法傾向於勞動人。

24樓:斯天巧系炫

應該在辭退當日給你結算工資,否則你可以**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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