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2023-02-13 21:35:14 字數 3801 閱讀 2103

1樓:上海笙銘律師

具體的賠償專案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最新醫療事故致死賠償標準,死亡賠償金怎麼計算

2樓:未來法律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 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物件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3樓:qy之下月於

死亡賠償金(60週歲以下的受害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60週歲至74週歲的受害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死亡賠償金(75週歲以上的受害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相關資料:死亡補償費屬於慰撫金賠償,是民法賦予人身傷害的受害人對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項保護性民事權利,是事故責任人支付給死亡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死亡補償費屬於慰撫金賠償,是民法賦予人身傷害的受害人對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項保護性民事權利,是事故責任人支付給死亡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定額化的。

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計算問題

4樓:好攝的人

如果是調解處理就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計算,如果是依民事起訴到法院那就按照司法解釋處理。

5樓:山野柴胡

【醫療事故賠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三十年;但是,六十週歲以上的,不超過十五年;七十週歲以上的,不超過五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扶養到十六週歲,對年滿十六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二十年;但是,六十週歲以上的,不超過十五年;七十週歲以上的,不超過五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六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參加喪葬活動的死者直系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二人。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是多少,死亡賠償金計算方

醫療事故致癌症怎麼計算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6樓:辣白菜天蠍

您好,您的問題比較複雜,分段解析一下。

1、醫療事故是否定性,這是前提,如果不構成醫療事故,後面的一系列問題都不存在了。

2、即使有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的後果到底是什麼?與您說的癌症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這是需要明晰的第二點,極其重要。

3、即使存在醫療事故,也僅可能使癌症擴散,並不會直接導致病人罹患癌症病情,事故在這裡面有多大的促進作用,這是要明晰的第三點。

以上三點明晰後,才能按照後果的程度、患者的戶籍等資訊估算賠償金。

7樓:北京姜德福律師

根據評殘的結果和患者的年齡、戶口的資訊確定。

2015醫療事故賠償範圍與標準有哪些

8樓:網友

1、醫療費;

2、誤工費;

3、陪護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殘疾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12、鑑定費。筆者認為,對上述因醫療事故而產生的損失,其賠償標準應首先適用《條例》、《通知》的規定,《條例》、《通知》沒有規定的,則可比照《解釋》的規定予以賠償。

9樓:大律師網小司

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交通費 患者和需要陪護的親屬的轉院過程中發生的大眾交通工具所花費的交通費,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眾交通工具,租用專業交通工具的交通費由造成醫療事故的醫院承擔;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處理事故的患者兩個親屬合理的交通費由醫院承擔。

九、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事故中沒有精神損害賠償,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法》出臺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侵權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醫療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計算問題,關於醫療事故賠償金額問題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及計算問題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因是否構成醫療事故而適用不同的法律。但不論是適用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還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均有如下專案需要賠償。一 醫療費,分為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1.門診醫療費以門診醫療發票為準,燕應附醫療處方 診斷證...

發生醫療事故該怎麼賠償,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範圍包括患者 的費用,陪護費,住院的伙食補助費,造成殘疾後的殘疾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影響到正常工作的誤工費等等。對於醫療費是不包括原發病的 費用的,只是對醫療工作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需要 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後續還需要 也是按照基本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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