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被刑事拘留,為什麼先刑事拘留,然後才被依法逮捕?

2022-10-26 13:55:17 字數 5109 閱讀 3148

1樓:汽車解說員小達人

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防止犯罪危害擴大、防止犯罪嫌疑人避免法律制裁所採取的。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刑事拘留判包屁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包庇罪的主體要件:

主體是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包庇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上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包庇行為。

明知是指認識到自己窩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開始實施窩藏、包庇行為時明知是犯罪人的,當然成立本罪;在開始實施窩藏、包庇行為時不明知是犯罪人,但發現對方是犯罪人後仍然繼續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也成立本罪。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刑法

2樓:大頭律師

廣州刑事辯護律師:

做了違法犯罪的事就會被拘留

3樓:淵魚不詳

刑事訴訟法第80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許可權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形:由檢察院自偵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以上兩種情形檢察院可以決定拘留。

刑事拘留就一定會被逮捕嗎?那位高手解釋一下。

4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決定拘留的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訊問的目的是查清事實,防止錯拘。

同時也可以及時收集證據,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貽誤戰機。在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所謂不應當拘留,主要是指以下情形:

犯罪行為沒有發生或者被拘留的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雖然有犯罪行為,但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雖有犯罪行為,但不是被拘留人所為的;犯罪行為雖然是被拘留人所為,但該人並不具備法定的適用拘留的情形,不需要拘留的。遇有上述情況的,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予以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5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後,公安機關應在24小時內訊問嫌疑人,發現不符合拘留條件的應立即釋放嫌疑人。在刑事拘留後24小時內將拘留原因及地點告知嫌疑人家屬。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的,應在拘留後3日以內向檢察機關提請審查批准,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檢察機關應在收到申請的7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因此,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時間最長為公安機關提請批捕時間7天加上檢察機關批准的時間7天,共計為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長拘留時間為30天加上7天,共計37天。

回答完畢,希望對你的提問有幫助,如果滿意請採納o(∩_∩)o...哈哈

為什麼先刑事拘留,然後才被依法逮捕?

6樓:北京杜律師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法律概念。不是一件事情。二者都意味著抓人這個事實,區別在於法律要求不同,刑事拘留的要求較低,只要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實施,逮捕則需要有犯罪證據被查證屬實。

所以,通常都是先刑事拘留,在進一步偵查後,在實施逮捕。可以進一步聯絡諮詢

7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時因你有犯罪嫌疑,當掌握到證據證明是時就會向檢察院申請逮捕,既是差不多檢察院要起訴到法院接受判決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和逮捕都屬強制措施,

9樓:德法

二者是法律術語 不一回事

被刑事拘留會怎麼處理

10樓:四哥有法說

1、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防止犯罪危害擴大、防止犯罪嫌疑人避免法律制裁所採取的。

2、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1樓:熱浪人間

被刑事拘的,涉嫌犯罪。經進一步偵查,大量證據證明確實涉嫌犯罪的會被依法逮捕、公訴、審判,最終根據具體的犯罪行為定罪量刑。

什麼情況下會被刑事拘留及刑事拘留的程式?

12樓:手機使用者

(一)刑事訴訟法第61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許可權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對於具有以下兩種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1)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後,由公安機關執行。

(一)拘留的決定

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然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的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

(二)拘留的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拘留的期限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規定,

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刑事拘留一定會被判拘嗎?

13樓:華律網

刑拘後不一定會判刑。刑拘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後,如果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後,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14樓:維森流體淨化

1、刑事拘留和判刑沒有必然聯絡。我給你簡單講一下辦案的方式。

拘留-提請逮捕-批准逮捕-提起刑事訴訟-判決-執行。

2、拘留不一定會提請逮捕,批准逮捕不一定會提起訴訟。

3、拘留到提請逮捕一般為7天,所以要從18號等到25號。

4、一般情況,這種鬥毆或者毆打行為,只要是沒有實質性傷害。教育一下,罰個款什麼的就放人了。

5、他們涉嫌的罪名是故意傷害,但是沒有傷害結果出現,所以,不太會判刑。就算當地人不放,最後判個緩刑就很厲害。

6、竟可能去派出所問問情況,看看有什麼迴旋的方式。

15樓:帝國づ月長石

過幾天我朋友a;b;c在一個市場上遇見本地人d;e;f;打**報警後,手持銅管去追那三個本地人

這個月長石想不通.....報警後再去追打他人不過,本案如果進入“刑事拘留”,很可能將你3個朋友定義為“流氓滋事罪”,而不是簡單的故意傷害

不一定判刑,但是考慮到對方是南京本地人,你們是外地人,雖然南京這裡不排外,但是對本地人保護**都有。

所以,推薦儘快找一個南京律師,推薦劉洪律師事務所,很會胡攪蠻纏的哦!

為什麼刑事拘留不能超過37天呢,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37天,如果超出時間不放人,是否犯法?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

刑事拘留後會被開除公職嗎,刑事拘留後會被判刑嗎

刑事拘留後不一定被開除公職,如果被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開除公職。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

刑事拘留30天意味著什麼,刑事拘留判刑行嗎?拘留多少天?如果說暫時拘留30天是什麼意思?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拘留只是對應當逮捕的人在申請批准逮捕期間採取的臨時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公安機關的拘留許可權為3日,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