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經濟糾紛,為什麼變成刑事訴訟案件

2022-02-08 01:36:17 字數 5425 閱讀 8802

1樓:李律師

民事案件,也可以轉化為刑事。法院在審理中發現犯罪線索的,會移交公安機關。

2樓:七臺河李陽平

民事糾紛是以承擔民事責任為前提,一般不會轉為刑事案件,但要是具備了相應的民轉刑的轉化條件時,則會進行刑事訴訟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轉化形式有多種,但最可能與直接的是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時,會涉嫌此罪。

經濟糾紛附帶刑事案件怎麼處理

3樓:水果和沙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對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問題作以下規定:

第一條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因不同的法律事實,分別涉及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嫌疑的,經濟糾紛案件和經濟犯罪嫌疑案件應當分開審理。

第二條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為單位騙取財物為目的,採取欺騙手段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騙取的財物被該單位佔有、使用或處分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責令該單位返還騙取的財物外,如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該單位的名義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將取得的財物部分或全部佔為己有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外,該單位對行為人因簽訂、履行該經濟合同造成的後果,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個人借用單位的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出借單位名義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歸個人佔有、使用、處分或者進行其他犯罪

活動,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責任外,出借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的單位,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

任。但是,有證據證明被害人明知簽訂合同對方當事人是借用行為,仍與之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五條 行為人盜竊、盜用單位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私刻單位的公章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歸個人佔有、使用、處分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構成犯罪的,單位對行為人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不承擔民事責任。

行為人私刻單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單位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簽訂經濟合同的方法進行的犯罪行為,單位有明顯過錯,且該過錯行為與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的,單位對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企業承包、租賃經營合同期滿後,企業按規定辦理了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而企業法人未採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

同書,或者沒有及時採取措施通知相對人,致原企業承包人、租賃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賃企業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佔為己有構成犯罪的,該企業對被害人

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原承包人、承租人利用擅自保留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原承包、租賃企業的名義簽訂經濟合

同,騙取財物佔為己有構成犯罪的,企業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

單位聘用的人員被解聘後,或者受單位委託保管公章的人員被解除委託後,單位未及時收回其公章,行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原單位公章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佔為己有構成犯罪,如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單位進行走私或其他犯罪活動所得財物以簽訂經濟合同的方法予以銷售,買方明知或者應當知道的,如因

此造成經濟損失,其損失由買方自負。但是,如果買方不知該經濟合同的標的物是犯罪行為所得財物而購買的,賣方對買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被害人對本《規定》第二條因單位犯罪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第

六條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被告人未能返還財物而遭受經濟損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一併審理。被害人因其遭受經濟損失也有權對

單位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九條 被害人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查處經濟犯罪嫌疑期間中斷。如果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涉嫌經濟犯罪案件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撤銷案件或決定不起訴之次日起重新計算。

第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與本案有牽連,但與本案不是同一法律關係的經濟犯罪嫌疑線索、材料,應將犯罪嫌疑線索、材料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查處,經濟糾紛案件繼續審理。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已立案審理的經濟糾紛案件,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認為有經濟犯罪嫌疑,並說明理由附有關材料函告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的,有關人民法院應當

認真審查。經過審查,認為確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並書面通知當事人,退還案件受理費;如認為確屬經濟糾紛案件的,應當依

法繼續審理,並將結果函告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

4樓:楊志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回答

可以再具體描述一下自己的問題不,我這邊好為您解答哦提問是這樣的,年初時候訂婚了有定金5w,現在因為一些個人原因退婚了,對方要三萬

回答訂婚之後,你們有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

如果你們有同居的話,那就是不需要退的

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同居的話,那你是需要退的

提問在一起的

回答那你是不需要退的

提問但是對方現在無休止的,要起訴我

要三萬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法院判決的話,也是根據上述條文來判決

但是肯定給不了3萬

提問我也是諮詢下

回答嗯嗯

可以告知其起訴的

你就說法院判決多少,你承擔多少就行

更多16條

這算是民事經濟糾紛還是刑事詐騙?該上法院起訴還是去報案?

5樓:紙竹鳶飛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有告知某種事實的義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

我覺得可以算是詐騙罪,也算是隱瞞了他沒有繳納的實施,讓你做出了財產處分佔有了你的財產。刑事的話就要去報案,但是數額較小的話不構成詐騙罪的,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不同地方標準不一樣。公務員的話情節會嚴重點吧。

不想做的太絕的話也可以是起訴民事糾紛,建議可去律師事務所或警局瞭解下情況。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只能算是民事糾紛,不能當作詐騙。詐騙的話通俗一點講就是騙了你的東西但是你需要的沒得到。而本案例中。

受害人是為了房屋名額出的錢。而對方也給你一個名額了。所以不能做為詐騙。

個人建議你直接去法院諮詢。派出所的話對於經濟糾紛也不能插手。

7樓:塗家小憩

在我看來這是刑事詐騙案件。去報案吧,應該由公訴機關介入調查的。

8樓:big呆

刑事詐騙的要素之一就是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方現在仍未歸還款項,現在你有兩種選擇。

一、向法院起訴,走民事訴訟程式。案由可以對方構成民事欺詐或者不當得利。

二、向公安局報警,走刑事立案程式。根據刑法,詐騙罪不屬於自訴罪名,所以你不能到法院直接起訴刑事罪名。

不管是否走刑事程式,建議你現在找個律師,儘快向法院起訴民事部分。

9樓:匿名使用者

報案解決不了問題,還是起訴吧,最好請位律師,律師會幫助你怎麼做的。

民事經濟糾紛能轉為刑事案件嗎

10樓:up向上

民事案件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依法可以將民事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先行審理。這需要根據具體按時間來判斷是否會判刑。

如經濟案件的民事糾紛,被告即使沒有賠償能力也是不能轉化為刑事案件的,國家一再立法禁止將民事糾紛用刑事手段解決。即使可能賠拘留也只是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和刑罰有著本質的區別。

如果是故意傷害罪,就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如果對方不立案,一是可以找當地檢察院,要求其督促公安機關立案;一是可以向當地紀委反映情況;二是可以向當地監察部反映,還可以打行政效率監督**投訴等。

擴充套件資料: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教科書式老賴」當事人黃淑芬被唐山**刑事拘留後,經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檢察院批准,12月22日被執行逮捕。一件民事糾紛如何升級成刑事案件?

「教科書式耍賴」者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於12月9日對黃採取刑事拘留措施,12月22日經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之前,唐山中院凍結黃淑芬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對其司法拘留15日,並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涉嫌交通肇事罪上,法醫病理鑑定書顯示,「死者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後長期處於植物生存狀態併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權威認定了趙香斌死亡與這起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按相關司法解釋,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造成一人死亡,已符合交通肇事罪犯罪的構成要件。如今「教科書式耍賴」者被依法追究刑責,彰顯了司法攻堅的決心,也有利於警示和震懾類似群體。

「執行難」是一個讓司法機關和債權人長期頭痛的問題。2023年3月最高法提出「向執行難全面宣戰」,並要求「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在打擊老賴方面,唐山採取了哪些新的舉措?

日前,唐山市中院下發《嚴懲拒不執行致人特困型「老賴」專項執行行動實施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全市執行系統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專項執行行動,以嚴懲那些拒不執行致人特困型的「老賴」。

方案要求各執行實施部門要依法窮盡執行措施,從快、從嚴打擊「老賴」囂張氣焰,保障弱勢群體應有權益的實現。

方案下發後,各執行實施部門認真篩選排查農民工討薪、交通事故、工傷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等4類案件底數,篩選案件共計161件,其中農民工討薪32件,交通事故82件,工傷事故19件,刑事附帶民事賠償23件,其他案件5件。

什麼叫經濟糾紛,什麼是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bai 是指市場經濟主du體之間因經zhi 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dao引起的權益爭議版,包權括中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是指在作為商事主體在市場經營活動中...

這算是民事經濟糾紛還是刑事詐騙?該上法院起訴還是去報案

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 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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