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無責任底薪

2022-07-21 12:10:34 字數 939 閱讀 6174

1樓:匿名使用者

無責任底薪指員工不用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指標就能得到的薪水,員工對此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有一點「不勞而獲」的意思。簡單地說,就是員工每個月「保底」的薪水。對於得到無責任底薪需要付出什麼,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不少公司僅要求員工每天坐班或出去跑業務就可以給無責任底薪。

而很多正在尋找工作的人並沒有意識到工資≠無責任底薪,所以上當受騙。

無責任底薪基本上是指員工本本分分、規規矩矩地完成最基本的工作且沒有違反公司規定而得到的出於鼓勵目的的薪水。而工資既可以指總收入又可以指某項單獨的薪水,很明顯是有空可鑽。

勞動法明文規定了法定的最低勞動報酬,即各省、市**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提成協議,不得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度要求。

商定底薪條款務必注意,對於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不論其是否完成了額定銷售量,其底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無底薪提成制和「未能完成額定銷售量的業務員,當月不計發工資」的約定,因違反《最低工資規定》而違法。

商定提成條款務必注意,勞動者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員工提成款的,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獎金補償金。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另依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樓:匿名使用者

無責任底薪指的是無論是否在當月獲得業績均可以獲得基本工資。從勞動法的角度而言,有責任底薪屬於違法用工行為。無責任底薪才屬於合法的用工行為,當然無責任底薪的數額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有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怎麼解釋,有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區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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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無責任和次要責任得到的賠償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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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網咖法人,我的網管把人打傷,我有無責任?謝謝

在網咖內發生的事情,肯定網咖要承擔一定責任,但也要區別情況以待,如果受害人有主觀的故意,你方承擔責任要小些。網管在履行自己工作時發生的打人,網咖應該先承擔責任,再追究網管的個人責任,因為網管與網咖是僱傭關係。另外,網咖如果登記的是 的話,你個人不承擔責任,因為網咖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