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在男方那裡,孩子想和親生母親暫時住一陣子的話要不要得到現任妻子同意

2022-06-12 20:50:31 字數 5642 閱讀 5315

1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你好,關於撫養權問題,離婚後,子女和父母的關係依然存在,不需要經過現任妻子同意的。當然也可以協議變更撫養權,或者起訴變更撫養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無法繼續撫養子女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麼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三)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八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麼撫養關係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工作的變化,難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續的教育,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如果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而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官一般都會予以支援。

【法條】《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56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2樓: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在法律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在男方那裡,孩子想和親生母親暫時住一段時間是可以的,但需要雙方達成協議,即需要得到現任妻子同意。法律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建議:應同男方及其現任妻子共同商討,若男方及其現任妻子不同意可以協商探望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3樓: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在法律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在男方那裡,您雖未爭取到直接撫養權,但您有權探望探您的孩子。孩子想和親生母親暫時住一段時間是可以的,但需要雙方達成協議,即需要得到現任妻子同意。法律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建議:若您一直履行間接撫養義務及時支付撫養費,雙方可以進行蹉商,即同男方及其現任妻子共同商討,達成孩子和母親短暫共同居住目的;若男方及其現任妻子不同意可以協商一種雙方都可接受的探望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4樓:

當然不需要現任妻子同意,孩子是你與前妻所生,雖然撫養權在你手上,但母子連心,孩子與親生母親暫住一段時間,只要你認可,告訴現任妻子煮少一個人飯就可以了,法律上與她無關。

5樓:安河橋下的女人

為什麼要現任同意,孩子是你和前妻的,你同意就可以了好吧。不要離婚了不認人,畢竟是親生媽媽。

6樓:海神

當然是不需要的,知道嗎,因為你是他的母親,你有這個權利的,知道嗎

7樓:所幻玉

根據你的描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在男方**,孩子想跟親生母親暫時住一陣子,原則上是不需要得到現任妻子的同意,但是因為撫養權在父親那裡,孩子每天都要與繼母相處,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難道能有所迴避嗎?因此說不能得理不饒人,雖然說不需要得到現任妻子的同意,但是理讓三分賢,為了孩子今後還有一個更好的相處方式,徵求一下繼母的意見又有何方呢?也就是說,理讓人不虧。

不能因為大人之間發生的事,鬧得孩子左右為難。你覺得呢?自己斟酌吧。

只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罷了,不妥之處敬請諒解。

8樓:給糖糖取名字

首先要知道你究竟是丈夫還是前妻,如果是丈夫,你最好提前和現任妻子說一下,這樣屬於尊重她,但是按照常理來說,現任妻子沒有權利干預這個問題。

如果你是孩子的親生母親,那你只需要和前夫商量好哪天接孩子方便。

(還要看離婚協議上有沒有寫你有沒有看孩子的權利)

9樓:忻玉宇

如果孩子和繼母

也是生活在一起

日常也受繼母照顧的話

不是說一定需要繼母同意

至少提前應該

讓繼母知道你的想法

這是起碼的尊重

如果孩子日常

是祖父母照顧的話

那就完全不需要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在父親那裡,孩子想和母親短期生活的話要不要得到後媽的同意?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只要孩子父親同意就行了,孩子父親和孩子繼母溝通一下,她也沒理由不同意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不需要後媽同意,但是後媽能影響父親的決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在他父親,但是母親也是孩子的媽,孩子想和母親短期生活不用得到後媽的同意,孩子和孩子的父親同意就可以

13樓:佛七七

需要,因為監護權屬於父親和後媽,孩子是繼子,有法律責任。

離婚時,我和男方協議撫養權歸他,孩子暫時歸我撫養,但是男方現在把孩子接走了,不讓我接回身邊,只給看 50

14樓:正商觀察者

雙方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那麼就應該履行。但是男方應該保證你的探視專權,具體探視方式,應

屬該雙方協商。你不經男方允許私自接孩子的行為不可取。

但是,如果你認為男方具有不適合撫養孩子情形,可以起訴變更撫養權。根據,《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孩子撫養權最好雙方協商實在協商不成,最好通過履行扶養協議的方式到法院要求對方主動履行,或者申請變更撫養權也可以,畢竟父親現在不能直接扶養根據孩子的年齡和撫養能力最好由媽媽扶養。

16樓:法之道

暫時是多久呢?離婚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約定撫養權給男方,你是不能接回來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撫養權歸他,你只是暫時撫養,那麼現在暫時已經結束,他收回撫養權就合理合法。如果你想爭取撫養權可以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因為他去支教,不能撫養孩子了,對比他父母,你最為母親撫養孩子會對孩子更有利。

1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對方不遵守協議,那是可以到法院申請執行的。畢竟雙方都是為了孩子好。所以也沒有必要大動干戈,先好好協商。

1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抄

時候你和你的男方協bai議撫養權歸他,孩子du暫時歸你撫養。但是男方zhi

現在把孩子接走了,dao不讓你接回身邊。只給看。協議已經歸男方扶養孩子了你不可以不經男方同意把孩子接回來,你可以跟你前老公商量下,孩子小需要照顧等大一些再接走,都是為了孩子,跟著老人別營養不良,等心平氣和的溝通下應該他會理解的。

20樓:濮陽刑事律師所

於法不行,於情可以。儘量不要打擾孩子的正常生活,你們之間的糾葛對孩子都是潛移默化的傷害

21樓:有心人

因為你沒有撫養權,只讓你看(前提是你也給了孩子的撫養費用,不提供撫養費用,你來看孩子的權力都沒有的。),不讓你撫養是正確的。如果男方對孩子的撫養沒有盡到責任,你可以到法院申請改變撫養權歸自己嗎。

22樓:無聊答答題

「暫時」是多久呢?幾天還是幾年?撫養權是男方的,他接走孩子也應當。你有探視權,但不能不經過他允許而把孩子接走。如果變更撫養權,他要探視,不也遠嗎?唉,欠考慮啊。

23樓:如理如法的養生

這個雖然理論上可以這麼做,但是你只怕硬來是不行的,和男方說好,按協議辦事。如過你強行奪過來,對方起訴,你敗訴的可能性很大。。所以還是協商好,免得多生事端。。

24樓:夢殘夢

協議已經歸男方扶養孩子了你不可以不經男方同意把孩子接回來,你可以跟你前老公商量下,孩子小需要照顧等大一些再接走,都是為了孩子,跟著老人別營養不良,等心平氣和的溝通下應該他會理解的。

25樓:吉祥天意

假如,離婚協議經法院認定,可以去法院,讓他們見證你接回自己孩子。

26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是判給男方的,你僅僅是暫時扶養而已。沒有男方允許,私自帶走孩子是侵權的。

27樓:浙江佐釗律師事務所

你可以把孩抄子接回來,但是建議

襲也要告知男方,並且從男方父母那邊有好的把孩子接回來。

按照你說的情況來看,你把孩子接回來是有依據的:

1、按照協議,雖然撫養權歸男方,但是孩子暫時歸你撫養,所以現在孩子應該是跟著你的。要確認的是目前的時間是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

2、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孩子2歲以前,原則上是跟母親的,再加上孩子父親也不在孩子身邊。

無論雙方是否離婚,你們都是孩子的親生父母,這是無法改變的。建議一起有好的把孩子好好帶大,孩子是沒有過錯的。

28樓:愛喝粥

雙方協議離婚時已經約定撫養權人,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有探視權和與子女短時居住的權利。

男方撫養權女方代為撫養,離婚後孩子歸男方,現由女方代為撫養,男方四個月沒有付生活費,能起訴要回撫養權嗎?

孩子目前是和奶奶在一起生活是吧。你當然有這個起訴要回孩子撫養權的權利。如果你能證明目前對方對於小孩的生長情況嚴重不利,對比之下你的能給孩子很好的生活條件,法官可能支援你。您好。您可以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要求變更撫養關係。附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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