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孩子撫養權問題?

2023-07-13 06:39:43 字數 3933 閱讀 4444

1樓:盧明生律師

離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等。

二、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

四、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五、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樓:無刺仙人掌

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雙方最好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那也只能去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是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來考慮的,根據《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兩週歲以內的孩子,因其還在哺乳期,以女方撫養為主,但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會支援的: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週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對已滿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4、子女滿八週歲的,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5、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孩子撫養權問題?

3樓:是季律師

可以通過起訴變更撫養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十六條規定: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的撫養權需要自己爭取,也要看自己的條件是否能給孩子帶來物質方面的要求,還要看孩子的態度。

5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zui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在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

但是這並不是說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zui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在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

但是這並不是說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zui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我們夫妻倆去公正處公正孩子撫養權,孩子都十歲了,公正書下來了,但缺少孩子同意和簽字,那麼問一下公正書還有沒有效。

親,這個可以不需要孩子簽字的,一切是以更適合孩子成長為前提的。只要雙方協商簽訂協議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孩子撫養權問題

6樓:小白

你說的第一個問題 法定獨立是18週歲 只要你孩子本人同意18歲後是可以更改的 18歲以前不用想了 話說跟她母親生活了17年 你孩子認不認你這個父親還2說。

只要證明她有精神異常就行了 但你要提供證據或者證人 只要你能證明這些。

在法院宣判的時候 這孩子肯定是歸你撫養的 無論孩子幾歲當然如果她以同意離婚為條件 要孩子的撫養權 一般調解那是沒有用的關鍵問題是你現在還爭孩子的撫養權 不然以後基本沒什麼機會的啦。

7樓:永不暗淡的光

1,離婚時孩子滿10週歲的,跟誰共同生活,就應該徵求孩子的意見。

2,兩週歲以內的孩子基本會判給女方,因為孩子太小基本孩子哺乳期,跟女方更有利孩子成長。

孩子滿兩週歲,男女雙方爭取撫養權的基本平等。法院判決的依據就是:跟誰共同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3,你就收集你比她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就可以。孩子不滿兩週歲的,你的證明她確實不適合和孩子共同生活,也是有希望判給你的。

8樓:深圳張勇律師

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 若有兩個小孩,原則上是一人撫養一個小孩的。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撫養費的具體數額還要根據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實際生活需要確定。

9樓:愛雙寶

如果確實是你所說,那把上述的對方的不足在法庭上給法官列出來不就行了嗎。

具體請諮詢律師。

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10樓:殷明明孫楓

認真,望。

法院應該是不會判給你,孩子父親有事業編制,而你沒有工作,何況這個也是你們當初協商好的。其次兩歲孩子以下的孩子判給女方那是看在孩子太小需要母親才這樣,既然孩子那麼小跟著男方過了一段時間,且孩子現在也平安無事,如果你沒有證據能證明男方撫養會對孩子造成不利的影響,要回。

撫養權。基本沒可能。

如果可以判給你,撫養費。

按照對方月收入的20%到30%不超過50%,這是法律規定。現實中到底給多少就說不準了啊,要結合實際情況啊,比如孩子的需求,以及對方實際的支付能力,還有當地的消費水平,這個完全沒個準啊,看當地法院怎麼判吧。

孩子撫養權問題? 250,孩子撫養權問題?

孩子撫養權問題?可以通過起訴變更撫養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第十六條規定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1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

孩子撫養權問題,關於撫養權問題!

那就要先把關係變回正確關係,可以提供你無證認證證明孩子是你親生的。然後在爭取撫養權。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孩子三週歲以內,法院判給母親的可能性大。還有孩子平時跟誰在一起生活多判給誰的可能性大,他會考慮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判定。還有如果孩子十來歲了可以自己選擇跟爸爸或者媽媽。你們沒有結婚這個孩子屬非婚生子女,非...

撫養權問題,關於撫養權問題!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那麼雙方應當就子女,財產等事項達成一個離婚協議,如果關於子女撫養權問題雙方協商不能解決,那麼可以就子女撫養權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時會本著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進行撫養。而籬婚後,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給付子女撫養費,關於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