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構成故意傷害罪嗎,這樣構成故意傷害罪嗎

2022-03-19 17:21:09 字數 6127 閱讀 5067

1樓:傑士邦超薄

關鍵就是他有沒有真的骨裂 這個東西做不了假的 隨便一家醫院都照得出來

如果真的骨裂 你媽就造成傷害罪 其他什麼都是廢話

你媽要做的就是要賠償取得對方原諒然後銷案 如果你不願意那就收押 3-6個月走完程式然後交給法院判決

這種案子你不要想著到法院講理什麼的 我告訴你 中國法律不管你什麼理由什麼起因 誰受傷誰就有道理 他就能要求賠償 得不到賠償你就等著坐牢吧 哪怕像你媽這樣的普通小市民 也要坐個兩年

中國法律就是這樣 別不服氣 趕緊看看對方是不是真的骨裂 真裂了你就把他哄著 爭取賠點小錢了事

2樓:鐵血旋律

呵呵 他們全都說是正當防衛 但是你不要聽什麼叫正當防衛?他們明白嗎?難道說只要是對方先動手 就全都是正當防衛嗎?那要是這麼說的話 不就可以把「防衛過當」這一條取消了嗎?

要是你媽適可而止的話 應該是在正當防衛的範圍嚴格上來說 掃把是可以把腳骨打裂的 能導致的原因就有兩種第一:是因為缺鈣 骨質疏鬆

第二:是因為寸勁

那要看你媽打的是**了

要是打到頭上 也說腳上的傷是你媽打的

那不簡直成了笑話了嗎?

再說 硬訛人是肯定不行的

實在不行就申請法醫鑑定唄

看看到底是怎麼傷的 傷到什麼程度 到底是算你原因導致的是不是你媽打的 不就一下都明白了嗎?

3樓:殤城枯葉

因你這個是糾紛所致,加之實在雙扭打過程中造成的,按正常推理應該是正當防衛,應該不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要賠償醫藥費,如是對方已經停止動手你媽媽在去打的哪就構成

4樓:使用者名稱白黑色

應該不會違法,因為先是那個男的行為過於激烈,你媽媽是屬於正當防衛。放心,沒關係的。

5樓:我是實習新來的

應該不違法屬於正當防衛

這樣屬於故意傷害罪嗎?對方是否也有責任?急!急!

6樓:匿名使用者

輕微傷,又沒什麼證據,都散了吧。

誰都別扯什麼責任了,沒啥意思

7樓:

是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怎樣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8樓:匿名使用者

專門用物體或者別的東西打人就構成故意傷害罪了

這樣到底算不算是故意傷害罪??????

9樓:李在珂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先,c的傷若經法醫鑑定為輕微傷的,則d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其次,若c的傷經法醫鑑定為輕傷以上(含輕傷),並且d的行為具備以下四個要件,就構成故意傷害罪。一、d為年滿16週歲(若致c重傷,年滿14週歲即可)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二、d具有故意傷害c的主觀故意;三、d在主觀傷害故意的支配下實施了傷害c的行為;四、d的行為致使c的身體健康受到了傷害。

再次, 若d過失致c輕傷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第四, 若d不構成犯罪,他有可能受到治安處罰。

10樓:深愛巴喬

首先你要明確d的傷情是否達到重傷,如果不是的話那是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

從d的病歷看是可能達到輕微傷,那是《治安法》的範疇,派出所也只是調解。

11樓:匿名使用者

1、讓c作傷情鑑定,如果構成了」輕傷或者輕傷以上」,則d的行為構成了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要受到刑事處罰。

2、即使不構成輕傷,也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要受到行政得罰。

怎麼樣才算構成故意傷害罪 20

12樓:北京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13樓:

首先對你母親的傷勢表達我的慰問,祝令堂早日**

如果是發生爭執,你母親無明顯過錯的話,你的母親無論如何是應當獲得賠償的。如果經法醫鑑定,你母親屬於輕傷,且對方至少在傷害你母親的過程中有間接故意(放任結果發生,如明知會打傷你母親仍繼續對你母親進行毆打或抓扯),他的行為應該構成故意傷害罪,可在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或你們自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僅構成輕微傷,則此案件受《治安處罰條例》調整,你母親仍然可以獲得賠償。

根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手損傷中,一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節)粉碎性或二節指骨線形骨折;或缺失半個指節;或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屬於輕傷。輕微傷標準請在網上自行查詢〈人體輕微傷鑑定標準〉

你自己可以依照以上標準思考下你母親的傷勢是否夠得上輕傷的標準,如果夠得上,便應按樓上兄弟的說法去做司法鑑定。鑑定的費用由自己先行墊付,如果最終勝訴了,法院支援你們提出的被告支付鑑定費的請求,則這筆錢就可以讓對方承擔了。

所以,除非你比較確信屬於輕傷,貿然鑑定可能會增加不必要的負擔。但如果鑑定結論確實是輕傷,這樣的案件自訴勝算比較大。

不知道你們是否已經報案,如果報案的話,不知道派出所現在如何處理,對方是否已被刑事拘留。如果是,你們則可向派出所詢問此案件是否會進入司法程式,是否已經將案件轉到檢察院準備提起公訴,如果是,則你們可整理一下自己的訴訟請求,提出附帶民事賠償申請。

如果派出所簡單處理,未將此案作為刑事案件,而你們按照以上標準,覺得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則可聘請律師或不聘請律師由你為你的母親**向你們居住地的區(縣)級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這樣的話,你們需要準備的有:

一、案情證明材料:

司法鑑定結論書

醫院的病情證明

派出所的報案記錄影印件

目擊案發現場的證人的詢問筆錄(如果找得到的話)

二、司法程式材料

刑事自訴狀

附帶民事賠償申請書

委託**材料:如果你為你母親**,可以帶上戶口本(證明你和你母親的關係)

請求附帶民事賠償申請書

三、要求附帶民事賠償證明材料

如住院費(如有)、門診費、藥費收據

來回醫院途中的交通費票據,如計程車發票、公共汽車票

如你母親有工作的話,請單位出具證明說明其平均月收入

如果你和家人因照顧母親而耽誤了工作,或請了工人護理,應出具相關費用的證明材料

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酌情提出,不必太高,太高法院也不會支援

14樓:

以下是《刑法學》裡有關故意傷害的構成要件的內容: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這裡所說的身體健康權,主要是指它人對於保持其肢體、器官、組織的完整和正常機能的權利。物件必須是他人。

2.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1)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合法實施的行為而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不構成犯罪。

(2)必須具有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既具有破壞他人人體的肢體、組織的完整或者損壞人體組織、肢體、器官的正常機能的行為。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一做為的方式及暴力方法最為常見,但對故意傷害法律並未以作為及暴力為限。

本罪損害結果包括輕傷害、重傷害和傷害致死三種情況。明確三者的界限,對於正確的量刑具有重要意義。由於傷害致死只要發生死亡結果即可認定,因此,有必要明確的是人體重傷害與非重傷害的標準。

根據《刑法》第9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屬於重傷害: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它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實踐中對於人體重傷害範圍及程度的認定,應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23年《人體重傷堅定標準》的規定。

3.主體,是一般主體。其中,對於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主體為年滿14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對於致人輕傷害的,主體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是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對造成傷害結果而言,可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而故意傷害致死,行為人對傷害結果出於故意,而對死亡結果則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即屬於複雜罪過的情況。

雖然只是一些理論上的東西,還是希望對你有幫助。

15樓:

故意傷害罪怎樣認定呢?

16樓:血紅猩猩

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根據鑑定看是否構成輕傷以上的傷勢,一旦是輕傷以上的傷害,就構成故意傷害罪。

1.認定傷情,需要去公安局法院門診去做鑑定。去派出所報案,他們會帶你去做。如果不帶,自己先花錢做吧。

2.法醫認定是輕傷的,就可以去告對方故意傷害罪的。這個本身是**的責任,但是,年終了,為了降低刑事案件發案率,一般都會調解(私了)的。

3.私了的賠償數目不滿意,不能達成一致,**又不管的。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有法醫鑑定就應該穩贏。(前提,別被對方反訴)

17樓:寒冽香

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兩根手指中有拇指,則屬重傷,是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如果兩根手指中沒有拇指,因系輕傷,請你到人民法院自訴。

18樓:逍遙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一是行為年滿十六週歲(重傷的年滿十四即可);二是有傷害他人身體的主觀故意;三是客觀上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四是造成輕傷以上的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9樓:

先去做個鑑定吧~~

如果是構成輕傷的話,可以對致害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或自訴~如果不構成輕傷,則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

ps.構成輕傷後,若提起刑事訴訟的話,仍能得到賠償金,但肯定賠得沒私了的多;

就我在檢察院的經驗來看,你媽媽的傷勢充其量輕傷,刑法對故意傷害致輕傷的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通常對被告人的處罰不會很重。

所以樓主權衡好是更看重經濟利益還是更看重要出口氣~~

20樓:

我和朋友在醫院拆線,我老婆和大姨子來了把我一頓打,害我傷口破裂,這算不算故意傷害罪

這樣算故意傷害罪嗎?要判幾年牢?

21樓:把你的手給我

那摩托車駕駛員只是腦**?沒有別的傷?

被害人傷情達到輕傷以上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腦**不是輕傷,而是屬於輕微傷。如果那摩托車駕駛員只是腦**的話,你爸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不過,如果對方報警了,你爸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罰款或者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至於賠償問題,可以協商、調解。

22樓:初出茅廬小子

1.首先.你爸爸雖然喝酒了,我認為在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形下,意識尚屬清醒,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因為被撞而惱羞動手打肇事者,屬於在憤怒的情況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可能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

2.其次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你爸爸屬於酒後打人,如果對方構成輕傷以上,那麼我認為你爸爸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較大。

3.我建議你可以積極主動賠償對方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先做個傷情鑑定,看看具體情況如果,然後和對方協商,並且你爸爸事後也及時叫救護車了,即使構成傷害罪,但是主觀惡性不大,且悔過態度良好,所以我認為即使判刑,刑期也不會太久。

參見法條: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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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故意傷害罪一般怎麼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 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