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開口問老闆發不發工資給我呢

2022-03-06 19:40:58 字數 2041 閱讀 8941

1樓:韓飛律師

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清楚一點好嗎,是到發工資時間了,可是老闆卻沒有發工資,是不是啊,如果是的話就直接說"老闆,沒錢花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規定發工資時間,自然會發給你們的,如果只是你一個人,未發,或許你的任務未完成或者你有欠款。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和老闆說下面的人有的情緒,他問為什麼你就說可能是沒發工資的原因撒,然後就可以直接問好久發工資你好去安定民心撒

怎麼開口問老闆要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去對著老闆,說我要拿回我的工資,不燃我就住你辦公室`然後見人就說這個老闆剋扣別人的工資,試2天,不不行`準備好報警``然後準備起訴``就得這麼無法無天的搞``,要不,兄弟我估計那個j8老闆就是想往死了推辭``1.2.月不給,都有可能`

6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既然已經辭職,如果公司不給支付工資。協商不成,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老闆心情好的時候,跟他提這事。

首先向他彙報一下最近的工作,要說難以完成的被完成了。問問他是否滿意?是否還有做得不夠的地方?

一般他都會鼓勵你,表示滿意,就問有沒有機會加薪?

他可能會詫異,沒關係。你可以說自己最近花費很大,或者家庭負擔重,或者說自己提高了績效,也很看重領導的評價,希望加薪肯定你的價值。

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聽聽他的理由。下次再提。

如果他同意,那恭喜你,給我加分哦!

8樓:鮑盼詹素昕

有這樣的呀,他再資金緊張也不可能連員工那點工資也發不起,那是他的藉口,是隻有你一個人還是所有員工都沒得到工資,用合法的權益保護自己

老闆不主動給發工資.我要怎麼開口要

9樓:

開門見山,問下老闆什麼意思?

10樓:

建議你起訴,我們幫你要

公司不發工資怎麼投訴,老闆不發工資怎麼投訴

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失敗,拿起法律 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

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急急急急,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唉。你對那個企業的印象是怎麼樣的?現在可以分兩條路,如果對他的印象還可以,不想做的太絕,建議你去和老闆當面溝通這件事,畢竟才幾百塊錢,沒那麼多,我想他應該可以接受的,如果不行,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提供完與公司的相關證據以後就可以了。如果要是恨這個企業到一定程度。的話。呢。你可以以拖欠工資為名提交...

老闆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老闆不發工資拖欠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找勞動局是有用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