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年限如何計算,房屋產權年限怎麼算

2022-03-01 02:44:54 字數 5127 閱讀 3366

1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權年限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

購房者在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麼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3年前開始算的,購買了這套商品房,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3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樓:阿離

根據2023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樓:明良海外接業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築型別用地性質不同可劃分為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和工業用建築。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房屋產權年限從批地之日算。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房屋產權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

4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指土地使用年限,任何人的土地全是國家的,只有付了70年的使用權費用,如果到了70年,房子還是你的,到土地局付使用費後,新證做出還是70年使用權(不管你房子有多老,除折遷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無論是一手還是二手都是按拿地計算。

一般國家使用年限到期有拆遷與補出讓金兩種方式。簡單來說**不作其他用途,補出讓金增年限

6樓: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我見過的幾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別為38,47,58!

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這個問題是焦點,因為現在國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權法》,其中會有關於使用年限的條款,到期後收不收土地出讓金,收多少,正在討論,尚無定論。

但是一個原則:官不與民爭!

而且大型住宅區,**不會亂來的,不然老百姓還不造反!

7樓:老陳聊點事

可以留,使用年限是70年沒錯,意思是說在這70年時間裡你有最高使用權,假如國家要徵用你的房子的話會有補償的,但70年過後,國家要徵用的話你就沒有任何補償了,當然,如果不徵用的話,你就一直可以住下去,直到房子成為危房,房管局要求拆除。

你買了二手房的話,別人用了10年,那麼你就只有60的使用權了,權利什麼的和上面相同。

房屋產權年限怎麼算

8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9樓:搜狐焦點

什麼是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年限應該如何計算?小編來為您解答。

房屋產權是什麼?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後**可以無償收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房產證上房產「產權**」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併、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最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

分割與合併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併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

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鉅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型別的**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

只要業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檔案,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交換一般是指徵用補償,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

如果房產證上「房產產權**方式」寫有「分割」字樣,這就顯示了業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業,故此業主起碼要承擔1%的個稅。自從出現「房中房」以來,房管局對住宅分割的審批非常嚴格,目前很難對物業進行分割。因此,在「限購」令之下,住宅分割房產證對業主「無數為」;而房產證合併則有可能使業主增加購房名額,房管局也不易批准有關申請。

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

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

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以上是關於房屋產權年限的相關知識。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11-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的產權年限計算:

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算起。不同的房子,產權年限不同。例如,開發商拿地時間是2023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a於2023年購買了該開發商的房屋,則其剩餘的年限為65年(2023年-2023年);

公房的產權年限與以上三種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從第一筆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由於土地使用性質不同,一般上市時要補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本樓棟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例如,一個建成於2023年的公房小區,某棟樓在2023年第一次出現了二手房交易,那麼這棟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從2023年開始算起,到期時間是2023年。

產權年限到期: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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