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一方毀約,中途搞失蹤,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2022-02-12 18:51:19 字數 1393 閱讀 3795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種情況,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已經是不可能的。你只有到法院去起訴離婚。

另外,你所說的搞失蹤是指什麼情況,一種是他根本就不想見到你,你也找不到他,還是說他根本就在你們所居住的城市消失,到其他地方無法聯絡。你可以到你們結婚登記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的話,你可以在起訴後,直接向受理案件的法官說明,在受理後,儘快找人作詢問筆錄,爭取最快的時間公告送達。公告時間二個月,期滿後視為向對方送達,定期就可以**,**時他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審理,不過你要準備充足的證據證實你們夫妻感情破裂,你的離婚協議書也可以作為證據向法庭出示,證明你們夫妻之間感情徹底破裂。

2樓:實習律師鄭

那這種情況下,協議無效,你無法通過協議方式離婚!

如果實在想離婚,又有感情破裂的證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搞失蹤是隻迴避你還是沒有人能找到ta了?如果其他人能找到他,你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把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ta,即使ta**的時候不來也可以缺席審理;如果沒有人能找到ta了,這種情況手續就麻煩點了,時間也長點,到法院起訴公告離婚。

夫妻雙方離婚,其中一方不願意離婚,怎麼辦?

4樓:邵子

協商不一致,就到法院起訴。不過離婚的這對夫妻,真的要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覺得日子覺得過到頭了,能相遇相知結婚生活在一起是多麼不容易的意見事情,幾輩子修來的福分,不要說離就離!

5樓:ac先生

有的人不要當和事老!我他媽的不離婚還來問你們這些烏龜王八蛋這問題?

6樓:神龍遊世

協商打不成一致意來見可到法院自進行起訴。bai我國《婚姻法》第三十du二條 zhi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dao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情況什麼樣的?不同情況,解決方式不同啊。

8樓:邵邵有話說

對於不想離婚的一方,我的建議是:死纏爛打沒有用的,你要明白對方離婚版的原因是什麼。對於想權

要離婚這一方,我的建議是:你要想清楚你的目的到底是離婚,還是以離婚作為條件達到某種訴求呢?根據不同情況,資深情感專家給出對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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