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證明怎麼寫,勞動關係證明書怎麼寫

2022-01-29 18:31:40 字數 5247 閱讀 7761

1樓:幸晗伊春桃

主要是寫茲證明某同志於某期間於本公司工作,寫明人名、公司名、工作時間,再蓋上公章即可。

勞動關係證明書怎麼寫

2樓:劍指長空明德

勞動關係證明書範本

姓名: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5663464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於 年 月 日到本單位工作,與本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門、崗位和職務為: ,本單位工作年限共計 年 月。

一、該勞動者與我單位的勞動關係,因以下第 項(只選一項)於 年 月 日中止、解除:

a、試用期內符合法定解除條件:(1)由單位解除;(2)由勞動者解除;

b、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單位規章制度;

c、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d、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雙方協商一致,由單位解除;

f、雙方協商一致,由勞動者解除;

g、勞動者辭職;

h、合同期限屆滿,依法可以終止的;

二、單位依《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填寫「應當」或「無須」 )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金額為 元;社會保險費已繳至: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置送達的時間和地點:

證明人:

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 留置送達( ) 郵寄送達( ) 公告送達( )

說明:1、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勞動者送達本證明書。用人單位直接送達證明書時,勞動者拒簽收的,可留置送達;無法直接送達或留置送達的,可在單位內公告並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送達;只有勞動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達。

2、本證明一式兩份,勞動者簽名後自留一份;用人單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筆填寫,不能複寫,塗改無效。

3、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原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用來給新單位看,勞動者可以以此證明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當前沒有勞動關係存在。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是原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的協議,涉及勞動者同意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原單位支付多少經濟補償金等內容。是給勞動者本人看的。

1、如符合申領失業金條件,可憑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進行失業登記,申領失業金。

2、找到新單位,可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籤訂勞動合同,辦理繳納社保事宜。

拓展資料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

參考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

3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點寫就bai是:

***(身份證號:du****)為我公司員工zhi,勞動合同期限dao為**年*月*日至

專*年*月*日。

特此證明!

屬*****公司(蓋章)日期: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關係證明不用寫,舉證即可。看看以下規定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勞動關係證明怎麼寫

5樓:賞玉芬貴婉

一、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

關於確認勞動關係,可以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12號),該通知中規定了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關係的確認辦法: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二、你自己蓋公章,不一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議你參照上述一中的法律規定舉證。這樣對你更有利!當然,你也可以蓋一個留底。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條簡要地說明自己的勞動關係情況,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即可。

勞動證明的格式怎麼寫?

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很多bai

東西可以作為你存在du勞動關係的證明

zhi。比如說考勤dao卡、工卡、版飯堂的就餐卡,權還有發工資的工資條、銀行發放的話流水單很多啦。

如果你想讓員工作證也是可以的,

在職證明

寫本人姓名,於*年*月*日入職在*公司,什麼部門,什麼崗位,你的上級是誰,你的工友都有誰。因為單位不給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其他的證據,所以只好找工友作證了。

最後寫上,本人所說的真實無誤,請工友們簽字作證。

這樣就可以了。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怎麼寫?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公司公章就可以了!寫清楚什麼時候已經和這家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就可以了,然後讓他們蓋個章就可以了!祝你一路順風!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那麼複雜的。直接寫一個證明你什麼時候進那家公司,什麼時候簽訂的合同,期限是多少,合同號是多少,現在給予解除。然後加蓋公司印章就行了。

10樓: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勞動報酬和受勞動保護  。

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

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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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離職證明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跟離職證明一樣麼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法律名詞,離職證明是通俗說法,二者是一樣的。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

勞動關係怎麼證明咧???

要是工友證明就perfect了。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