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險的責任範圍是什麼

2022-01-17 03:01:33 字數 930 閱讀 4576

1樓:以心

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殘疾或燒燙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且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不超過保險金額。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自該事故發生日起下落不明,後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後生還的,保險金受領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保險人給付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身故前保險人已給付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約定的殘疾、燒燙傷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應扣除已給付的保險金。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的,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第180日**仍未結束的,按當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給付總額不超過保險金額。

不同殘疾專案屬於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給付比例最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如在本次意外傷害事故之前已有殘疾,保險人按合併後的殘疾程度在《給付表一》中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原有殘疾程度在《給付表一》所對應的殘疾保險金。

2樓:

根據專案在境外的人員管理需要,人身保險的責任範圍應該包括: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和死亡的工傷責任;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火災、**、綁架等意外事件造成傷殘和死亡的意外害責任;因戰爭、恐怖襲擊等政治事件造成傷殘和死亡戰責任;因在工作期間患職業病造成的職業健康責任;因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造成的健康責任;充分考慮因意外事故或突發病時,當地醫療保障、醫療轉運等必要的醫療急救保障措施;一旦在境外身故情況下的各種善後處理措施。

如何獲得人身意外險的賠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怎麼賠償

購買了人身意外險,因以下原因引起的意外傷害均可以得到賠償。意外險主要因素 外來所謂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機械性的碰撞 摔砸 打壓以及咬傷 燙傷 燒傷 凍傷 電擊 光輻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損傷,及酸 鹼 煤氣毒劑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學性損傷。這些外來的因素,需致使人體外...

關於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問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問題

上述的回答存在一個重大的錯誤,你引用的是工傷保險條例,請仔細看看總則的前兩條,規定的是企業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適用的合同物件是勞動合同而不是普通的僱傭關係形成的勞務合同。還引用了這麼長!賠償按照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賠償,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民事主體的生命權 健康權 身體權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 殘 死亡及其...

人身意外傷害險不能替代安責險嗎

我也在做安全標準化,這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制度沒有查到,我只查到這個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自2009年以來,我鎮明確要求在安全生產領域特別是高危行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簡稱 安責險,以下同 制度,推行 安責險 制度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社會化管理 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有效轉移企業責任風險,可以切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