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讓我加班卻沒工資怎麼辦,老闆降我工資了怎麼辦

2022-01-10 11:37:51 字數 4577 閱讀 1586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用。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ofweek人才網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不支付加班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撥打社會保障**12333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出勤記錄,加班單,銀行卡發工資的流水資訊等。

勞動仲裁基本程式: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老闆降我工資了怎麼辦

3樓:墨汁諾

老闆變相降低工資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去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一、老闆變相降低工資

,勞動者可以以公司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並用快遞給公司郵寄被迫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老闆之所以敢降你工資,很明顯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可能有明確的工資約定,空口無憑,必然百口莫辯,也只能吃啞巴虧了。

既然老闆想通過降薪逼你走,再留下來實無必要,走為上。

但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你有權主張以下權利:

要求老闆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時間從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否則,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5樓:舞韻

首先你確定兩個內容:

第一,老闆是因為你個人工作不努力或達不到公司要求而降薪。這也就是說公司是在勉強留用你(或者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暫時留用你),也可以說是在公司實在招不上合適人選的情況下在臨時用你。我認為此時你應做兩手準備:

一個是另找工作;另一個是更加努力的工作,讓公司感覺到你的工作是在為公司創贏,對你工作的滿意不斷提高,便於日後老闆給你加薪。

第二,因公司整體原因而降薪。這其中可能會有拿你與公司同崗的基它員相比,公司認可能給你定的資高了,對其它人無說服力。如果這種情況話你不要做其它選擇,公司對你的工作應該是認可的,你只要盡心盡力做好工作就ok了。

至於合同的事,那要另說的,無論你在那個工廠做多久,只要入職在一個月內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問一下:

1、你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因為像薪酬福利等勞動者的利益都規範在勞動合同裡,一般都是一式兩份,公司一份,自己手裡留存一份。這是一種法律依據。

2、公司降工資是否給過正式理由,如書面通知,還是口頭通知,這是最好小人一次,用手機錄一下,當做以後勞動仲裁的證據,這是很有利的。

3、問一下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不建議打官司,如果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了,還是得到法院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因為公司是出工資或者聘請律師來和你打官司,而當事人要浪費自己的時間、人力、物力等,這種代價與最後的收益相比,是不對稱的。

希望能夠幫到你!

7樓:律家保

您好,用人單位未經員工同意,私自降低員工薪資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擺明讓你走,如果你不走,老闆會瞧不起你。你現在能忍,就不怕過幾個月老闆把你工資降到4000,甚至更低嗎?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果斷走。

9樓:婧禕裙子

都是這樣的看見你要離職 就會找不同有理說東說西 反正工資也就沒有以前高了

而且工資說不定都不會給你發那麼多 扣那樣這樣的 比如全勤 績效之類的

10樓:bb假行僧

工資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雙倍工資

11樓:泰格科技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自己還是要有過硬的本事或手藝。

12樓:匿名使用者

五千也做,做好自然會升,百忍成金。

13樓:

第一一九回:中鄉魁寶玉卻塵緣,沐皇恩賈家延世澤

14樓:

韓碑(李商隱)聽董大彈胡笳聲兼寄語弄房給事(李頎) [4]

老闆工資拖欠怎麼處理,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個人認為第一,你們應該確認老闆是不是真的已經不具備發放工資的能力,如果人家真的是遇到很嚴重的問題,甚至變賣個人資產都無法發放工資那我勸你們出於人道還是給人寬限寬限。第二,如果他有能力償還工資,比如小車還開著,小樓還住著,那你們就可以集體跟老闆表態,要麼給錢,要麼就訴訟了。如果他還是找各種藉口託,或者...

老闆不肯發工資怎麼辦,老闆不肯發工資怎麼處理

老闆不發工資,當事人可以通過如下方式解決 1 當事人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 當事人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

小老闆拖延發工資?小老闆沒錢發工資怎麼辦

一是與老闆協商解決。二是如協商無果,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三是如對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四是仲裁裁決生效後,如老闆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老闆談談,要不就辭職。放加了老闆有錢為什麼拖延發工資 1不想讓你們走走!有需要完成的工作2老闆財政週轉不開!希望好評噢。都是那樣的,拖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