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一級的量刑標準,輕傷一級量刑標準

2022-01-03 12:47:46 字數 5642 閱讀 9779

1樓:華律網

輕傷一級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罪中的輕傷,處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一級,量刑標準基準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選一年半左右,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增減刑罰。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以上程度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量刑的參照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再結合自首、立功、取得諒解等從輕減輕規定確定最終的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樓:

輕傷一級量刑標準是判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

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後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後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後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

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鑑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後果達到什麼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3樓:源修竹繁明

打架致人輕傷一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4樓: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建議做傷殘鑑定,可以主張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具體數額要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住院時間及傷殘等級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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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張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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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更多2條

輕傷一級量刑標準

6樓:華律網

輕傷一級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罪中的輕傷,處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一級,量刑標準基準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選一年半左右,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增減刑罰。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以上程度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量刑的參照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再結合自首、立功、取得諒解等從輕減輕規定確定最終的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樓:大白鯊

輕傷一級量刑標準是: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建議做傷殘鑑定,可以主張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具體數額要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住院時間及傷殘等級進行計算。

刑法條文: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6條規定的例外情況有以下四種:

1、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法。外交代表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豁免權,可以由派遣國**明確放棄法。如犯罪,則可以適用我國刑法法。

通過外交途徑的解決方法有限期離境﹑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要求派遣國召回等法。

2﹑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本刑法規定的,可以由自治區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和本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施行法。

3﹑刑法施行後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特別刑法的規定法。

4﹑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例外規定,我國刑法的效力不及於港澳地區法。

8樓:草民學法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受害人輕傷一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隨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一名受害人輕傷二級或一級或兩名受害人輕微傷,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糾集多人,多次實施隨意傷害他人尋釁滋事犯罪行為的,依法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和積極分子,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眾鬥毆、持械聚眾鬥毆、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在公共場所或交通要道上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致人輕傷,不構成犯罪,但依法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以主觀上發洩情緒、尋求刺激、逞強耍橫、無事生非的隨意毆打他人,導致一名受害人輕傷或兩名受害人輕微傷、持凶器隨意毆打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隨意毆打殘疾人、老年人、城市流浪人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隨意毆打他人導致受害人自殺或精神失常,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均構成尋釁滋事犯罪行為。

3、受害人因醫療傷情所導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結果存在關聯性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賠償義務人應予以給付。

受害人因傷致殘,其因生活上需要所增加的必要的費用以及殘疾所減少的收入,包括傷殘賠償金、殘廢輔助器具費、後續**費,以及因**護理、後續**所實際發生的護理費、後續**費等費用,賠償義務人也應依法予以給付。

4、聚眾鬥毆未達到致人重傷或死亡後果的,所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由參與聚眾鬥毆的各方各自承擔。

造成重傷或死亡,傷者本人或直系親屬提出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會依法予以支援,但是適用混合過錯責任原則。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4條、292條、293條

司法依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責任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條、2條、3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6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聚眾鬥毆行為人被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否應予以支援的答覆》

9樓:戚廣利

打架致人輕傷一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致人輕傷一級的,不構成犯罪,不會被判刑,不存在量刑問題。

根據《刑法》的規定,在侵害人是過失的情況下,要致人重傷才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輕傷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有侵害人是故意而否過失的情況下,致人輕傷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1樓:尋找拾金不昧

打架鬥毆致對方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只能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12樓:我就是我

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有自首、取得受害人諒解情節可減輕刑罰。

輕傷1級量刑標準是什麼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輕傷一級量刑標準是什麼?

14樓:餓咯哦模具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建議做傷殘鑑定,可以主張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具體數額要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住院時間及傷殘等級進行計算。

刑法條文: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6條規定的例外情況有以下四種:

1、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法。外交代表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豁免權,可以由派遣國**明確放棄法。如犯罪,則可以適用我國刑法法。

通過外交途徑的解決方法有限期離境﹑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要求派遣國召回等法。

2﹑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本刑法規定的,可以由自治區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和本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施行法。

3﹑刑法施行後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特別刑法的規定法。

4﹑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例外規定,我國刑法的效力不及於港澳地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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