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1年零月,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要如何算

2022-01-01 22:07:14 字數 3363 閱讀 4788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的。並且不發放工資個、同樣可以去勞動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補發。

公司辭退員工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具體賠償金額與勞動者工作年限有關。

除了以下情況外公司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都算是違法行為,是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告訴你,你同意的情況下,一個月後,按勞動法賠償是1.5個月。若現在辭退,你同意,公司又不願意讓你再呆一個月,那麼就是2.5個月工資。

不管哪種方式,必須你本人需同意,因為你們是簽訂合同的,你不同意,公司不能開除你或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長期請病假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計算賠償金

3樓:柔情西瓜啊

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一)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匿名使用者

每工作一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

5樓:雨煙山色

那個啥,你得什麼病,是公司提出的嗎?,因為勞動法有一條是,如果員工有重大疾病,公司人為員工**後無法繼續從事所在工作,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你可以選擇進行仲裁,可以得到賠償,比如交個什麼五險一金什麼的

公司在合同期內要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怎麼算

6樓:曲延興律師

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為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7樓:王清旺律師

如果公司所說的裁員經過法定程式,你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按照你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每滿一年發放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應支付你相當於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另外如果存在加班的情況,還可以要求支付你加班費、社保等等。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描述真實反映了你的情況,按照浙江有關法規1、你可以獲得5個月經濟補償金

2、不存在支付你賠償金說法的,除非單位違法,單位這種經營效益也是需要通過正常途徑告知員工。

3、如果單位以後招聘,可以優先錄取你,在同等條件下,如果你真想再進公司的話。

4、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按照解除合同前12個月工資平均數計算,核算總額。

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和補償金該如何計算?

9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1、入職日期是11年7月?截止到14年12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3.5個月工資算。

2、工資按離職前十二月月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公司不出具任何理由,直接開了你,不給你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公司是違法辭退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

4、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雙方簽字蓋章。如果是單位以裁員理由按流程操作出具解除通知書給你,一般只要證明你簽收了即可。經濟性裁員需要支付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1個月待通知金。

10樓:竺泉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你們的勞動合同,要麼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你,要麼額外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金根據你工作的年限計算,沒滿一年算補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沒有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有可能會支付雙倍工資;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你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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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己辭職,沒有經濟補償。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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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