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年限是多少,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多少年?

2021-12-26 19:59:57 字數 4990 閱讀 4003

1樓:夢裝修

(1)如已購公房和央產房的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即從該樓的第一套房屋首次進入二手房市場,繳納土地出讓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讓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時,依上述辦法分別計算使用年限,最終保證同一宗土地、同一棟樓的土地出讓年限終止日相同。 例如:

某棟鋼混結構房屋2023年竣工,該樓第一套房屋首次進入二手房市場的交易日期為2023年,因此該棟樓的整體土地使用年限也從2023年開始算起,即最終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2023年業主將這套房屋**,那麼購房者購買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023年-2023年)=67年。也就是說,新業主即將有67年的土地使用時間,該套房屋的新購買時間2023年+67年=2023年。

同一宗土地、同一棟樓的土地出讓年限終止日相同。

(2)如已購公有住房新佔土地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簽署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轉讓合同》,以及下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定土地使用年限為準。(一般是從竣工日期算起) 例如:某磚混結構的房屋2023年竣工,它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下發時間為2023年,而該房屋所下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標註的使用年限為「2023年至2023年」,也就是說該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從2023年開始算起。

那麼,如果這套房屋的業主於2023年**該房產,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23年-2023年)=63年。該套房屋的新購買時間2023年+交易後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3年=2023年,即這套房屋的最終土地使用年限到2023年為止。 2、二手商品房、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為了適應新的社會經濟形勢,由**推出的新型房產種類,適合於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社會保障住房。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較為特殊,整個開發的樓盤並不具備土地使用權證。基於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樓盤原始竣工的時間為準。

而這一種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也等同於二手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許可證的時間來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例如:某磚混結構的房屋2023年竣工,如果該房屋2023年**,那麼,購房者所購買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23年-2023年)=64年。

該套房屋的新購買時間2023年+交易後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4年=2023年,即這套房屋的最終土地使用年限到2023年為止。

2樓:柔情西瓜啊

1、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

(1)劃撥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年限

(1)農用地使用權年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2)宅基地使用權年限:無期限,可以給自己的孩子繼承。

(3)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通過土地劃撥及鄉(鎮)村建設用地程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期限的;通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一樣。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3樓:土流集團

在我國,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只能是國家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因此,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

1、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

(1)劃撥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年限

(1)農用地使用權年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年限

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建設用地。

宅基地使用權年限:無期限。

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無期限

經營性建設用地:根據合同約定來確定。

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從取得土地的使用權開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為土地歸國家所有,購買或者劃撥的都是使用權,一般住宅是70年,個別的有50年的使用權,而公寓和商業一般是50年,較低的也有30年-40年的,工業用地一般在40年。

5樓:愛喝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 國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五十d 五號),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業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6樓:80後的生活點滴

土地使用權年限是依據土地使用性質的不同其使用權年限也是不一樣的。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樓:遇天邊

據我瞭解呢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因為你說的這套房子它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下發時間為2023年11月,如該房屋所下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標註的使用年限為2023年11月年至2023年11月嘍,也就是說,該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從2023年11月開始算起。那麼,如果這套房屋的業主於2023年11月**該房產,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23年11月-2023年11月)=60年,即這套房屋的最終土地使用年限仍是到2023年為止。

8樓:怪蜀黍

土地使用權年限在《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有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關於實施《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管理辦法》具體問題的通知中關於土地出讓年限的確定:鋼筋混凝土結構、磚混結構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70年;磚木結構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50年。依據上述規定:

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過70年。在最高年限內所定土地使用年限,應當允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9樓:土流集團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依據土地性質的不同而年限不同。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多少年?

10樓:懶懶落花

根據《稅法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企業籌辦費應自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少於5年。土地使用權應作為無形資產單獨計算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凡合同有年限規定的,按合同規定的年限攤銷,無合同規定的,按不少於10年的期限攤銷

拓展資料:

攤銷指對除固定資產之外,其他可以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攤購置成本的會計處理辦法,與固定資產折舊類似。攤銷費用計入管理費用中減少當期利潤,但對經營性現金流沒有影響。

常見的攤銷資產如大型軟體、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和開辦費,它們可以在較長時間內為公司業務和收入做出貢獻,所以其購置成本也要分攤到各年才合理。

攤銷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與折舊一樣,可以選擇直線法和加速法來攤銷無形資產。從金額上看,一般情況下,攤銷的費用相對於折舊費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說,大多數公司固定資產要遠遠大於無形資產,因此攤銷和折舊一般會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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