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勞動法的幫我看看,懂勞動法的來幫我看看

2021-05-04 11:41:39 字數 1635 閱讀 7090

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勞動合同法充分保護勞動者的自由,如果你因自已的原因提出辭職,在提交辭職信30天后,不管用人單位是否批准你辭職,你都可以離開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在你離職後15天內沒有為你辦理勞動檔案轉移手續,給你造成經濟損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你也可以尋找一下單位的過錯,比如沒有按時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等等。

如果以單位的過錯為由提出辭職,你提交辭職信後可以立即離開用人單位處,並保留向用人單位繼續追償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在你離職後15天內沒有為你辦理勞動檔案轉移手續,給你造成經濟損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合同裡面沒有註明什麼培訓服務期之類的,即,你沒有因為接受過公司的培訓而需要在公司服務一定的年限的,那麼你可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在提交一個月後,可以離職。因為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要離職,只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即可,並沒有一定要公司批准的。這個離職報告,是通知,而不是申請。

新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3樓:

你那樣的事情全國範圍內應該不算少,但是呢打官司是沒結果的,因為有案例了結果卻是職工輸。所以建議你和你那公司或者廠家協商解決。實在不行就維護權益打官司吧,可是別報希望,要是相信勞動部門可以申請勞動部門諮詢或者幫助。

4樓:

從你辭職開始滿一個月了嗎?滿了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

還有是不是特殊職業?就是你現在不工作,幾千人喝不上水啊什麼的,這樣的不準的話你也沒辦法走

5樓:達州律師劉江

我們的建議遇到這樣的情況,協商是最佳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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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勞動合同法充分保護勞動者的自由,如果你因自已的原因提出辭職,在提交辭職信30天后,不管用人單位是否批准你辭職,你都可以離開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在你離職後15天內沒有為你勞動檔案轉移手續,給你造成經濟損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你也可以尋找一下單位的過錯,比如沒有按時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等等。

如果以單位的過錯為由提出辭職,你提交辭職信後可以立即離開用人單位處,並保留向用人單位繼續追償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在你離職後15天內沒有為你勞動檔案轉移手續,給你造成經濟損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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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如果你辭職的時間在公司放年休假後,應該是不扣的。但年休假公司有的規定都不一樣,公司主動權大一點。先看公司休假制度。

8樓:

你做到哪天就算到哪天的工錢,這個假期如果是在你辭職之前,就不該還,如果是在你辭職之後,就要還。

9樓:

關鍵是這10天的假,以後此單位是否要補,需要補的話是應該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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