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退嗎,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2021-05-02 21:28:30 字數 5160 閱讀 4257

1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2樓:正商觀察者

就該問題而言,由於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那麼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時,雙方在解除同居關係時,應該退還彩禮。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

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3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雙方未登記結婚的,解除同居關係時,有權要求返還彩禮。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以上司法解釋,如果男方請求退還彩禮,會得到法院支援的。

4樓:菩提樹下數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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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返還彩禮要以當事人締結婚姻關係為前提。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二、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三、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四、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五、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六、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則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七、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5樓:戴馨榮路煙

當然可以要回給彩禮是因為要結婚給的不結婚了當然應該退回

6樓:示安順速尋

既然都沒結婚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有結婚證才有法律效益,才受到保護,

不過至於彩禮錢跟有沒有結婚證件沒有關係,那屬於風俗的東西,估計夠嗆

7樓:苦驪穎革越

沒結婚也就沒有離婚之說,所以那個錢如果按當地風俗算是彩禮的話,那可以要回來,如果不算的,就算是贈與,不過按照你的描述,應該算作彩禮,能要回來,至於房子,因為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法律效力,房產證上名字是誰就是誰的,沒有夫妻關係

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8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回沒有離婚可言。

法律有規定彩答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9樓:戚廣利

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就是沒有取得結婚證就應當退彩禮的,這個是法律解釋。

10樓:誰來殺我

沒領結婚證等於沒結婚~~辦酒席辦一萬次沒有法律效力,你不退彩禮他們只能去告你,還不一定告的贏,既然你倆都沒感情想閃人~~還想不退彩禮只能說你人品不咋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退,為他浪費時間和青春,豈是區區幾萬塊錢可以補償,更何況錯的是他

沒有結婚證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結婚一年了,

12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3樓:匿名使用者

都結婚一年了還不保證也沒孩子,你還要啥彩禮。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你們就不算正式夫妻。法律不承認、就算鬧上法庭,你也不會贏。而且你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 因為你沒證據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小孩了男方不讓你看小孩怎麼辦?

農村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能全部要回來嗎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三種情況可以要回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版後未締結婚權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針對以上的條件,第一項是要在給付彩禮後,雙方締結婚姻前。而針對第

二、三項的規定,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8樓:皆有可能

如果雙方沒有登記抄結襲婚,屬於婚姻事實沒有達成,法律支援退還婚姻法解釋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有領結婚證,女方要求離婚,男方的彩禮能要回來嗎

19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20樓:奇農嘉嘉普

沒有領結婚證,不是夫妻關係,不存在離婚,

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分手,以及協議退賠彩禮,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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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雙方離婚時是否退還彩禮的問題是有法可依的,該問題可以根據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或者造成的後果進行判斷。根據 婚姻法解釋 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

結婚兩年沒領結婚證要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女方怎麼辦

沒領取結婚證的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沒形成合法的婚姻關係。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同居關係。是否返還彩禮,也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適當退一點也可以,一分錢不退也說得過去,過了兩年多了,如果不真心也不會過兩年。沒有領結婚證離婚後不一定要退彩禮。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後彩禮通常不...

離婚禮金要退嗎,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

如果有以下3種情況,根據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的規定,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彩禮的!一 男女雙方還未登記結婚,男方就已經給了女方彩禮 二 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沒有共同生活 三 婚前男方給了彩禮後,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 堅決不退。如果男方要女方退禮金。女方就要男方賠償青春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