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後男方要求退婚退彩禮,男方寫了起訴狀,狀上胡編亂造,捏造事實!女方改怎麼做

2021-04-01 09:27:36 字數 1471 閱讀 593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回不了頭協商吧!彩禮錢要退的!這錢不是你!

然後對你造成的傷害給予補償!或內者如果你想要這錢!那容你就耍賴好了!

如果這樣別人怎麼看你!或者男的對你進行報復怎麼辦!!現在人為了錢很衝動的!

好自為之吧!!錢退了!然後退多少的問題!!

你說剩下的是對我的補償!說到底都是彩禮惹的事!所以彩禮不能要多!

要多了以後日子都不好過的!經常在你耳邊提起!時間長就矛盾!

2樓:晨曦小光

男方已經起訴了,那就全憑法院判決唄,法院怎麼判怎麼執行就好了。

3樓:順其自然

別管他胡編亂造,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拿了他多少退他多少就沒事了吧

5樓:___涼顏

誰提出結婚的 你可以起訴

男方要求退婚退彩禮,男方寫了起訴狀,狀上胡編亂造,捏造事實!如果女方不寫會不會吃虧 10

6樓:天津郭強律師

寫起訴狀是為了起訴用的,證明男方已經準備法院起訴了,等收到法院傳票,女方寫答辯狀就可以,可以反駁男方的說法。

7樓:打火機

不會,隨便寫。到時你否定就行了

8樓:愛神來到

男方為什麼要提出退婚退彩禮呢?不會無緣無故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光瞎寫沒用的,關鍵是誰能拿出證據誰就贏

10樓:留不住的愛情

如果男方先提出退婚的女方彩禮根本沒理由退給他

11樓:邱妍

你既然知道他捏造事實就拿出捏造事實的證據。證據才有用

已領結婚證,如果離婚女方彩禮要退還男方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關於彩禮的返還問題,已經結婚時有條件返還的。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按照這條的規定,你們已經結婚而且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只要彩禮給付沒有造成男方的生活困難的,就不符合返還的條件,當然不該還。

第二,關於孩子,一定要慎重!如果確實沒有辦法在一起,還要考慮一下你自己的身體情況來決定。如果沒有問題,可以拿掉孩子。

孩子4個月了,引產術是比較傷害身體的,聽聽醫生的建議再決定吧!

如果你拿掉孩子是不是你的過錯,關鍵在於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離婚,還有對方對孩子的態度等因素來綜合判定。不一定就是你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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