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需要退還彩禮錢嗎,女方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彩禮錢嗎

2021-07-02 01:07:45 字數 4335 閱讀 2708

1樓:華律網

今天和大家**一下離婚有孩子,彩禮錢是否退還的問題。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根據目前我國的國情,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也就是說,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後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二)項、第(三)項適用的前提條件,是雙方必須離婚。

規定中的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後無經濟**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後無固定經濟**、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三)項所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援。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樓:張建徽律師

你這種情況,不需要退還彩禮。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彩禮錢嗎?

3樓:華律網

如果女方是拿出離婚協議,提出協議離婚,那麼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出現了隔閡或是矛盾。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還有感情基礎,還沒達到必須離婚的程度。那麼你可以建議你們雙方一起坐下來談談,聽一聽對方心中的想法,由什麼困惑或不滿,能不能夠兩人一起解決。

感情來之不易,組成家庭也是緣分。儘量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如果你認為你們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那很容易,對方提出離婚,另一方配和就行了。

如果是一方提出訴訟離婚,另一方應訴就行了。由哪一方先提出離婚,對判決的結果並沒有什麼影響,原告與被告的法律地位是一樣的。不要認為作為被告就是不光彩的。

**時,如實告知承辦法官你們的情況,如果你不同意離婚,在第一次訴訟離婚中,法官一般是不會判決你們離婚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先提出離婚,如果男方能證實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那麼女方就需要返還彩禮錢。

其他不懂的發訊息告訴我。

5樓:上海楊律師

因夫妻關係破裂而離婚不應返還彩禮,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4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表姐夫妻關係破裂,女方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彩禮錢嗎?

回答:不需要,但可以自己雙方自定,到法庭上雙方的財產是平等的,平分的。

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結婚時買的東西讓女方拉走,女方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回答:婚前的東西,比如的父母送的可以自定拿回。

協議不成,打官司敗訴怎麼辦?

回答:成了一切順利,官司敗訴財產依法平分。

希望對你有用。。。。。。

7樓:柒月_葬

看過這類的官司 好象不受法律保護的,那是私自下的協議! 給你東西,你給我婚姻!

但是女方出於人道原則,是應該退還給男方的!

最好找當地的村支部什麼的 或者出來箇中間人講講去法院 沒用

8樓:剛囡佞

。。。結婚後只有平分財產,沒有退還彩禮的。

找律師吧。

9樓:永恆的友誼

要,因為是他提出離婚

10樓:

別在這裡問人了,還是去找律師好好諮詢一下吧

結婚一年半,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11樓:張孫瑤水瓶

如果雙方結婚後只維持了一週就離婚的話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錢嗎

12樓:木木木子丶李

滿足條件可以要求退還。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協議退還彩禮,協議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至於怎麼證明法院會查證,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的地方,風俗也不一樣。在我老家,只要男女雙方結婚了,彩禮就屬於女方的父母,就算是離婚也不能退回。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提出離婚,不可以退彩禮的,如果要求退還彩禮會被人說三道四,不合理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一年半了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結婚了,法院不會支援退還彩禮的。

17樓:京朝大尉

彩禮的事情你是幾乎要不回來了。

彩禮風俗從商周時期就有,幾千年了。

18樓:世紀方舟

根據《最高人民法

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實踐中很難返還。

19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不能把 結婚了,彩禮錢是你們自願給對方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易法通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因此,你若能證明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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