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下來之前,丈夫搶走了兩歲多的女兒,法院是否回因為孩子暫在他手上而把撫養權判給他

2021-05-02 21:28:30 字數 4854 閱讀 1349

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會,法院如果這樣判決那不是助長犯罪氣焰嗎?更有可能的結果是因為他的非法行為而失去撫養權。安下心來,收集他搶走孩子的證據(還有一個情節是他侵害你探視孩子的權利,也要注意收集),然後等待一個公正的判決。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狠一點直接說孩子被綁架了促使公安機關進行刑事立案偵察等等來制約他在庭外的非法行為。同時你可以對法官講,判決和執行沒有必然的聯絡,法律不能因為客觀條件的制約而失去公正的基本精神;如果僅僅因為孩子在誰的手中就傾向於誰的,那這個社會的秩序交給***來維護就是了,還要法律做什麼?判決是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而不是為了執行;執行是為了維護判決,請法官不要本末倒置。

當然,我的言辭有些過激,您還是自己好好斟酌一下。根據我初步的判斷這個法官要麼是個糊塗蛋,要麼是跟你丈夫有貓膩,也要提防,不要把全部希望放在一場判決上,要從長計議。法律是公正的,而法官...

做好準備吧,最好請個好點的律師。

2樓:

如果女兒和你親,讓你女兒自己說出和誰親。這樣法院是會把女兒判給你的

3樓:牢吟

我有親身經歷 我起訴離婚的原因就是丈夫搶走了孩子,本來是丈夫要離婚,我不同意,結果丈夫搶走孩子逼著我離婚,到法院只有起訴離婚才受理,別的理由都不行,結果不想離婚的我就成了原告。法官誘導我,告訴我孩子在誰手裡就判給誰,勸我撤訴,說這樣也許才會能見到孩子,我的個天呀, 我當時腦子一片混亂就同意了,單純的就是怕孩子判給我丈夫,結果我到現在也沒看見我的孩子,可是再起訴就得等半年,什麼法官什麼法律,天天說保護婦女兒童,可一到真格上就沒有一點實際的辦法,只會說就算我們把孩子判給你要是你丈夫不給我們也沒辦法,現在的社會怎麼成了這樣,難道就沒有說理的地方了嗎?難道孩子連見母親,母親見孩子的權利都沒有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上訴吧,一般這樣大的女孩應該判給媽媽多一點

5樓:曉丹

有時候真的是沒辦法,兩個人離婚了最可憐的是孩子,孩子三歲都是判給母親的,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離婚案,判決書已下,但遲遲不執行的問題

6樓:米格戰鬥機

1,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民政局的離婚證有同等效力:只要判決書生效,你就沒有任何必要再到民政局去****了,拿著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可以頂民政局的證用。

2,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不可能寫「立即執行」:要等十五天的上訴期過後,判決書才生效、判決內容才可以執行,寫立即執行就是法院違法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當事人以沒錢為由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通過強制執行程式強制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7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回答:

1、如果是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自判決做出時起即生效。現在已經兩個多月,法院准予你和他離婚的判決應該是已經生效了,你現在什麼也不用做,就是自由身了,如果你已經有意中人,可以直接持二審法院的判決書到民政局和新男友辦理結婚登記了。

2、「但是好像這個社會不是這樣的,沒有你說的這麼簡單,太黑暗了」:不關黑暗不黑暗的事了,只要你手裡有二審法院的終審判決書,你的離婚之訴就勝訴了,拿到判決書之前也許會有黑暗、也許會有曲折,但現在你手裡有二審判決書就解決問題了。

3、「那麼我要等多久才可以把離婚證拿到手?」:也許你還是沒明白:

我國的合法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拿離婚證,二是到法院訴訟離婚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這兩個辦法都能起到合法解除婚姻的目的。你現在有二審法院的判決准予離婚的生效判決書在手,和拿到離婚證的作用是一樣的,不必再到民政局拿離婚證,這樣說你能明白嗎?

4、「還有別的律師書判決書下來後三個月就自動生效,是真的嗎?」:不是三個月或二個月的事,而是:

(1)一審判決書下來後,經過15天的上訴期,原告和被告都不上訴的,就生效。(注意是十五天、不是三個月或二個月)

(2)二審的終審判決自做出時起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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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麼簡單的問題,卻匿名、高分,希望你不是作弊的,否則俺檢舉。

2、「法院才出了判決書,判的離婚。但是判決書上沒有寫立即執行,他也不跟我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手續,民政局那邊說必須要兩個人去才給辦」:

(1)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記民政局的離婚證有同等效力:只要判決書生效,你就沒有任何必要再到民政局去****了,拿著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可以頂民政局的證用。

(2)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不可能寫「立即執行」:要等十五天的上訴期過後,判決書才生效、判決內容才可以執行,寫立即執行就是法院違法了。

3、「到現在判決書已經出來兩個多月了,現在一直就拖著不執行。到現在我還是一個人,想盡快把這件事解決,開始自己的生活。怎麼才能讓民政局按法院的判決書執行,拿到離婚證。

我該怎麼做?如果他不跟我去民政局,我就真的沒辦法了嗎?還要拖多久?

」:(1)不用到民政局領離婚證:只要判決書一生效你就可以開始新生活了。

(2)你說判決書已經出來兩個月:判決書應該已經生效,為保險起見,你可以到法院要求查一下他領判決書的時間(交給他本人或親屬或律師的,法院應有送達回執、上面會記著他收到的時間的),自他收到判決書那天的第二天算起,超過十五日他沒上訴就生效了。

4、如果你只是想問離婚不離婚的事:不存在強制執行。

如果 是想執行判決中的財產問題:判決書生效後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樓:火柴也是光

想問你要執行什麼,如果是財產,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的執行,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強制執行。訴訟離婚的,判決書就是離婚的有效手續。不必再到民政部門*****。

民事訴訟法規定在接到一審判決書十五日內沒有提請上訴的,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具體的法律條款是:第一百四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就你所說的事實,判決是有法律效力的,你是自由的,你可以去尋找你的真愛。再婚領證時向民政部門出示你的判決書就可以了。祝你好運。

你啊,看看大家的回答你應該明白了。終審判決,在接到判決時,就生效。

9樓:

離婚!又是離婚!離婚是因為什麼!

感情不合!爭吵多了!那當初你們激情的時候!

怎麼你沒說:你給我下去? 我不知道你們是否有孩子!

如果有的話!你們又是一個罪人!父母的離婚你知道對孩子的打擊有多大?

當孩子每天想喊爸爸或者媽媽的時候!卻發現原來身邊沒有人可以讓他這麼喊的時候!你理解過那份無奈與心痛苦嘛!

他會厭世!他會恨你們!他會變得比刺蝟還敏感!

還怕受傷害!嚴重的還會在以後玩弄其他女人的感情!因為你們就是最好的例子!

哪來的天長地久!全***一紙空文!你們當初一上一下不斷蠕動的時候激情哪去了?

你們那彼此說著:我愛你 要長相死守的承諾哪去了?你們面對那新出生的生命那份喜悅與自豪又哪去了?

離婚!多麼新潮的一個詞語!你們是快活了!

精子卵子一集合!出來個生命!之後你們說分開就分開!

把所有痛苦與孤獨卻又留給自己的子女去承受!你們還真是瀟灑!既然你們這麼趕時髦!

那自殺在當今時代也是種流行!你們為什麼不去試下?

討厭不負責任!自顧自己快活的父母!

10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離婚後,不需要再辦理離婚登記了。

11樓:法辯衛士

法院的判決書生效以後就產生了法律效力,你們的婚姻關係就是判決書生效時解除,所以沒有必要再到民政局*****書,法院的判決書就是你們的離婚證明。

12樓:

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3樓:緣相識

您好,對您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我也曾深刻體會過司法不公的一面,但判決結果還是好的。我通過親身體驗,得出的辦法就是找到你的執行法官與他溝通一下,說明自己的困難,最主要的是你要有所表示,法院不是清水衙門,一樣食人間煙火,話已經說的很明白了,不要把問題複雜化了,咬文嚼字摳法律條文的事我也曾經辦過,結果只是圈子越繞越大自找麻煩! 祝您好運,早日再結良緣!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上法院要求他們下達法院判決執行書、假如到時候你老公還是不和你去結婚、那麼你那著判決書和法院的執行書可以要求當地機關強制執行

15樓:老嘍啊

拿著判決去法院起訴民政局。

法院離婚判決書下來了,前夫拿著我的那一分不給怎麼辦

16樓:明月高樓

你可以直接要求法院送達判決書給你,否則這個判決書如果不經過公告送達程式的情況下是不會生效的。

17樓:獨行俠vs行者

去找法院,要回你的那一份

18樓:匿名使用者

拿你的身份證,去法院再要一份。

之前異地離婚了只有法院離婚判決書,沒有離婚生效證明書,現在再婚,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什麼離婚生效證明書,按照你的情況,判決書生效之日起你就已經解除婚姻關係了,,你的離婚判決書已經生效十年了。

20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哈哈!看來你太法盲或粗心了吧?法院的判決書、在判決主文後、明文規定、自領到本判決後十五日內生效、法院是沒有離婚生效證明這一說的!

21樓:梅梅雪雪

應該是有離婚判決書就可以

22樓:huitou昰堓

諮詢一下律師吧,這事得重視,隨便聽別人的也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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