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廳做服務員不想做了我們老闆娘說要招到人才可以走我才能拿工資,可是我實在做不下去了咋辦

2021-04-25 00:06:40 字數 1531 閱讀 5628

1樓:摯愛航

你辛辛苦苦抄

的工作,為了拿到襲工資才是第一位的。首先你可以跟老闆娘好好溝通一下,你的困難,告訴他你為什麼不想做了,其次你可以,幫他找到下一個**人,這也是他提出的條件嗎?第三,如果這些都不能解決問題,你可以考慮走一些法律程式。

找到仲裁機構幫你解決問題。你肯定是要拿到公司的,不然這麼辛辛苦苦的幹活,不給錢很難受的。

2樓:mr妄說

你堅決些,多找幾次,這樣可能會起作用。

3樓:

這個大家都互相體諒一下吧,如果你走掉了,老闆的餐廳也是不好運營了

4樓:高城望斷

你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辭工,一個月後不管他有沒招到人都是必須放你走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直接寫一份離職申請,交給老闆娘,一個月以後不管他找到找不到人也都可以離職,如果他拒絕支付工資給你,你可以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他。

6樓:書生之見是我

這個是老闆違法,你告訴他,你辭職以後,他最多隻能要你繼續工作三十天,你就可以拿了工資走,這是勞動法規定。

7樓:流星雨中的野鶴

那你就做滿一個月

等發了工資就走人

或者你現在經常請病假

看老闆怎麼說

我在一家茶餐廳做服務員,做了六個月,店長說做了六個月才可以辭工,可是現在辭工也不給,說人手不夠,那

8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看工資什麼時候給你,拿著工資就走人被 如果真的想走就提前一個月吧,要不然你們老闆不會那麼輕易讓你走的 有合同,提前1月,無合同,常規的是提前1周.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 也有可能您一提出,老闆一生...

9樓:此景已物是人非

籤合同了,如果沒簽,你是可以走人,若簽了,就比較麻煩了

我是送外賣的,幹了兩個月,實在幹不下去了,直接走人還有工資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從事外賣行業,不想繼續工作的離職還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之前的勞動工資,不得拖延可扣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工作不想做了,應該和老闆說清楚,把手上的工作交接清楚了再走,這樣也是負責的表現,工資也是有的。

12樓:舍予

直接走人很難說有沒有工資的,畢竟,直接走人就是曠工了,你可以跟老闆提出來辭職,然後再幹幾天到半個月就可以了,這樣就可以踏踏實實的走了。

13樓:小助手領

幹嘛要直接走人呀。

把情況說明了,工資是一定要拿到的。

我在餐飲做服務員今天和主管吵架她說我不想做了就走我就走了這是開除還是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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