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在面試時就說要籤兩年的合同靠譜嗎

2021-03-28 06:15:35 字數 3831 閱讀 3489

1樓:擱夜的雨

籤幾年合同對於求職者來說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因為哪怕籤個十年你中途不想幹了直接離職就是。但是籤幾年對招聘的公司是有影響的,因為在合同到期之前公司是不能把你開除的,否則就要支付你一定的賠償,當然除非你是犯了什麼錯之外。所以這個沒有什麼靠不靠譜沒啥可擔心的!

2樓:寒蟬霜至

這是為了員工動不動就想離職而做的手段,如果合同內容沒什麼問題,薪資待遇也不錯,那完全可以籤,主要不犯大錯誤公司也不會辭退員工,對於這樣的舉措我是蠻支援的,公司讓員工產生歸屬感才能讓員工死心塌地的做事.......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給你一份合同,繳納社保,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樓:尹美爾

現在的公司都是這樣的,一般面試通過之後就會簽訂勞動合同,有一年的,也有三年的,勞動合同一方面是為了防止員工不斷離職而造成公司產生一定的損失,另一方面也是從員工利益出發,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5樓:碎銀子與海貝殼

一般企業都是籤兩年的合同的,如果期間想辭職的話也是可以的,不受合同約束的,不是說簽了兩年只能幹到兩年以後才可以辭職,中間也可以的,我當初也有這樣的疑惑,後來就明白了。

6樓:九九帆

有兩種情況,一個是公司給你這種工作不太好,再一個這個公司的資質沒***不是什麼正規公司,你要考慮,別掉進陷阱裡去。當然,另外一種情況就可能是相中了你這個人,說一說馬上籤約。如果你自己認為,你確實是能力超群的話,你不妨可以試試簽約,但是如果簽約了,你要中途離開就屬於違反勞動合同了。

7樓:諸葛藍芽考第一

靠譜的,有合同就合法了,主要是幹啥的,你能否堅持兩年,你要是堅持不了兩年到時候會毀約,你要花錢的,所以你要想好了,到底是不是適合你的工作。

8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長時間,看個人了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不靠譜,說明你的實力還是蠻可以的,要不然人家是不給你籤合同的,更何況還是那麼久,人家怕中間你走,人家損失大啊!現在公司培養一個人才有多不容易啊,要相互體諒。等哪天你作為一個老闆時,你也是這樣的心態。

10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看公司資質了,正規渠道查查去。

11樓:等待的天行健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

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剛到一家公司上班,面試時說有試用期,可是報到的第一天就讓簽了合同,一簽就是三年,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流程就是合同期滿了才簽訂勞動合

同,但是有的合同包含了試用期。我就是回

在合同期滿後簽訂的勞動答合同,包含了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的5險1金從試用期開始繳納的。沒有在試用期就簽訂勞動合同的。

如果說要賠償什麼費用的話,估計公司並不正規,你留意一下。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先走程式,提前1個月和公司打招呼。

13樓:清晨副卷

根copy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bai規定建立勞動關du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zhi。已建立勞動關係dao,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段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所以不你用擔心的,這是非常正規的一個程式。

14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有點貓膩,還是小心為妙

今天去一家傳媒公司應聘舞蹈演員,她說不用交任何培訓費,但要籤6個月的合同 還要去外地請問靠譜嗎? 20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今天bai

也去面試了,我查

16樓:小爍

今天我去一家類似的地方看了一下,也是這麼說的,去外地就是去各個地方的酒吧裡上班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現在也在做這份工作 也要去外地和你這個一模一樣 我也好怕被騙啊 著急

18樓:花神醉

一定要問清楚情況,去外地要做什麼,為什麼要去外地,合同一定要看清楚,現在很多都會在合同裡面做文章,說的很好聽,但是稍有不慎就會攤上事兒了,

面試公司要求籤訂兩年不生孩子的協議,請問可以籤嗎

19樓:擁華教育

你感覺確實2年內不要孩子的,就籤唄。感覺有個萬一或者不確定,那就換一家。

不過這家公司比較笨,因為即使和員工簽了協議,員工違反了,公司在三期裡是無法辭退員工,打官司都贏不了。所以如果希望一個員工2年內都能安穩的工作,最好還是招一個男員工。

雖然說了這麼多,但不建議你因為覺得無所謂而到時候違反合約。有些公司可能捏著鼻子忍了,有些公司覺得不爽到時候各種讓你難過,調崗、剋扣福利、找各種理由讓你不舒服,這樣互相傷害也不好。

20樓:霸氣航行天下

可以籤,這種非法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簽了也是白籤。

應聘和籤合同的時候不是一家公司怎麼辦?

21樓:鴨梨教主

關鍵問題是來

,你實際在源a公司工作還是b公司工bai作呢?如果在dua公司工作,為保障zhi自己的勞動權益,你應該要dao求補籤一份和a公司的勞動合同。如果在b公司工作,不妨工作一段時間看看,對公司不滿意再辭職。

當然,你也可以隨時解除這份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兩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沒有按照合同給我購買社會保險,上個月我以公司沒有依法給我購買保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另外,因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可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並要求經濟補償 首先你得先想辦法拿到合同,態度好一點就和公司說想要一份離職合同需要找工作用,有了這份合同在想公司要回保險,如果不給到社保局匿名投訴你的公司,這樣就會有人去查。可以的,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

最近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試,但是屬於和第三方籤合同,派遣至這個公司工作,你們覺得我還要去面試嗎

建議正常面試,瞭解薪資 崗位匹配 工作環境和你個人工作發展計劃來決定是否接受offer,如果擔心同工不同酬或者其他待遇不一樣,完全不必,因為現派遣工待遇與正式工已立法規定必須一樣,對於個人收入沒什麼影響。勞動合同法 頒佈5年來的首次修改,修改後的 勞動合同法 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

我在一家公司面試後,過了兩天人事部的打電話給我和我談了工資待遇和福利

幾種情況吧,1.這個公司確實流程繁瑣。比如是不是體檢費要報銷,所以要領導確認等等。但是我個人覺得這個情況比較低。2.可能有其他候選人,應該對於這個公司來說,比你更加適合招聘的崗位的。但是還沒準確確實,沒給她們答覆。不想兩頭落空的公司就找一個藉口,安撫你,拖下時間。萬一對方最後考慮不來,你就是備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