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繳納職業年金嗎?單位未交職業年金,職工能申

2021-03-22 08:22:25 字數 5494 閱讀 2908

1樓:紅色十月節

職業年金只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企業員工是不參加職業年金的。針對企業員工的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在我國並不是強制性的,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建立。而針對的員工群體範圍,也是由企業與職工代表或者是工會協商確定後,以企業年金方案的書面形式來確定的。也就是說企業並沒有義務說一定要建立企業年金,而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也不一定要為內部的所有人都繳納企業年金,具體範圍要看年金方案是怎麼約定的。

勞動者可以向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檢視企業的年金方案書面材料(前提是這個企業確實有年金),對照方案內容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參加的條件。如果符合年金方案的要求,而企業拒絕該勞動者加入本單位的企業年金計劃,並且沒有合理解釋的,那勞動者可以憑年金方案,通過司法途徑或者是仲裁途徑來解決。

2樓:樹陰下的羊

這個應該由企業的經濟情況確定,而非法定。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作出強制規定

企業不交保險能否直接勞動仲裁及法律依據?

4樓:匿名使用者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

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檔案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5樓:達州律師劉江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可以仲裁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城鎮戶口,那就要去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農戶就要去仲裁受理。

保險合同仲裁需要提供什麼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對於保險合同糾紛通過仲裁解決糾紛的,需要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二十三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8樓:匿名使用者

1、由於仲裁為嚴格的協議管轄,因此,你在申請仲裁時需向仲裁機構出示保單或其他保險合同組成部分(如:投保單等)中明確約定的書面仲裁協議,比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照各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提交相關立案材料。具體包括:仲裁申請書、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仲裁所依據的相關證據(保險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證據、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數額等);

3、根據各不同仲裁委員會的收費標準交納仲裁費。

(仲裁為「一裁終局」,不可以再向法院申請起訴或申請再審)

9樓:匿名使用者

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和保險合同證據材料,需支付仲裁費,如聘請律師,還存在律師費。如對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訴,只需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

保險合同糾紛仲裁實行的是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糾紛適用的法律是合同法、保險法和仲裁法,當然如果當地有相應的法規和條例也是要適用的。選擇仲裁的意圖表示既可以在保險合同中設立仲裁條款,也可以由當事人事後達成仲裁協議,但不論採取何種方式,都應按《仲裁法》規定,簽訂仲裁協議,明確約定仲裁事項、仲裁機構,以便仲裁機構依法進行仲裁。

公司不上保險,怎麼申請仲裁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你在公司做了五個多月,卻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2、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同樣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3、由於無法與公司就上述問題達成共識,因此,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裁決公司支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從2023年10月至離開之日);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4、2月份開出的工作證明,可以證明你與公司間存在著勞動關係。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明

請問社會保險的仲裁時效?

13樓:法邦網專家

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的法釋(2001)1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3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第82條之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60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這一規定確定了人民法院不但要受理這類案件,還要依仲裁時效予以審查。

!!法律!!關於勞動仲裁(加班費,保險等問題)

14樓:真·杯具了

我剛剛跟公司仲裁過 我來詳細跟你說說吧

首先 加班費的 我的仲裁過程中 沒有得到支撐 因為我們記錄考勤 是今天你來沒來 不是你幾點到幾點 如果 你的考勤記錄 是電子指紋打卡式的 你需要證明公司 是用這種方式來進行考勤記錄的 然後要求公司提供考勤 證明你的具體加班時間 當然 你自己也要 計算一下 你的加班時間 在訴求中寫清楚 節假日同樣

保險的問題 仲裁 不管 你需要證明 你改單位 是何時入職的 然後找勞動監察大隊 申請勒令公司給你補繳保險 這個可以在仲裁前進行 也可以仲裁後 只是不可以同時

在一個 就是 你們的勞動合同 是否有斷檔 比如剛去簽了3年的 後邊沒有續簽 如果 有某短時間 你處於無勞動合同的狀態 那麼該斷時間 你可以要求獲得雙倍工資 這個最多支援11個月的 多了沒有

離職手續我不知道你是這麼辦的 單位有沒有給你補償金 如果沒有 可以要求補償金

大概就是這樣子吧 受理肯定能受理的 一塊錢官司 也受理 但是最後你能到多少錢 看你的證據了

你不應該離職才想這個 應該在職的時候 就積極收集證據 然後再以公司存在違法行為為由立刻辭職 交了辭職信 轉天就不來了 然後再去仲裁 不過既然你已經這樣了 就看看 你手裡的證據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申請勞動仲裁,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和索要加班工資

一般勞動仲裁律師受理費用3000左右 根據地方和律師不同而不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糾紛,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不按規定給員工上保險,我想通過法律仲裁

17樓:廣東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從你所提供的來看,你目前只有2和3可以作為證據,不過我建議你把4的電梯卡拍個照保留,找同事跟你證言你05-06年這期間有就職;

僅憑這兩點你的勝算不是很大,因為你要證明的是你05-06年這期間的勞動關係證明。

18樓:彩律師

勝算的機率要看你掌握的證據能否證明你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以及你的主張。

1、你可以提出的請求:未簽訂勞動合同2倍工資(從2023年2月1日開始計算,到2023年12月31日止)。繳納工傷保險或賠償有關費用。解除勞動關係補償金4個半月。

2、把你的證據都帶上,如果能有人給你作證更好,必要的時候可以和單位領導交涉並錄音。

19樓:張勇律師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予以社保,提起仲裁,應當提供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並提供相應的工資證明。有證據證明,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

20樓:匿名使用者

委託合同就是憑證。就能證明你和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再提供考勤卡相印證就是了。然後讓社保局仲裁檢視公司工資發放情況,肯定能贏,祝你好運。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夠證明你說的,可以勝訴

22樓:豪俊律師

以現有的證據很證明勞動關係,你只能讓你公司購買了社保的員工幫你作證,在加上你的考勤卡等證據 組成證據鏈

23樓:匿名使用者

勝算不大!公司把有利證據都給遮蔽了,你可以找證人也行~!

24樓:蘇州律師李旭

先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行再去勞動仲裁

公司不給交保險可以仲裁嗎?

25樓:day葉楓

首先看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裡面有沒有相關條款規避社保等。如果你不打算離職,仲裁以後公司可能不會再讓你回去繼續上班了,這點要想好。按照一般情況,公司要給職工買社保,如果不買,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公司不執行,可以到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有其他疑問可以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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