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是什麼什麼是人權?

2021-03-07 00:03:23 字數 6009 閱讀 9822

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人權法 就是國家制定的 公民享有一些權利...自己在生活中都有很多

2樓:由子行

暫時沒有系統的成文人權法典

《憲法》

《世界人權宣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3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是人權?

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人權的本質特徵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人的生存和發展。沒有自由、平等作保證,人類就不能作為人來生存和發展,就談不上符合人的尊嚴、本性的生存和發展,也就談不上人權。

另一方面,自由、平等是為人的生存和全面發展服務的。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人,是使人擺脫一切壓迫、剝削和歧視,獲得有尊嚴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發展。一旦脫離人的生存和發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會流於形式,變得空洞無物、失去意義。

因此,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人權的範圍非常廣泛。**有人存在,**就有人權問題。**有權利問題,**就必然存在一個平等權利的問題,即人權問題。

既然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那麼,人基於其本質應該享有的權利也就必然涉及一切社會領域。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如種族平等權、民族自決權、發展權、環境權、和平權等。

按照權利的內容分,人權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大類。前者是指一些涉及個人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個人作為國家成員自由、平等地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後者是指個人作為社會勞動者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就業、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總之,人權是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全面、有機的權利體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權利的總稱。

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

4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國際人權法的概念和國際人權公約,國際人權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逐步形成並發展起來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人權法完全屬於國內法,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人權問題開始進入國際法領域,但僅限於保護少數者等若干方面。

國際人權的基本內容,國際人權大致可分為集體人權和個人人權,集體人權包括民族自決權和發展權,個人人權包括生存權、平等權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

希望可以幫到你。

5樓:小月無聲

權是一個十分莊重、美好的字眼,人權學說是人們關於自身尊嚴、生存及其生命價值的內心自白和心聲表露的長久積聚,人權法則是將凝聚關人類共識的關於人的生命、生存、發展和幸福保障的社會法則和制度規範化、法定化、程式化、本書共六章,其內容以當代國際人權憲章構築起來的人權及人權保護的國際標準為依據,並結合我國人權保護的實際情況,對人權法基礎理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工作權、受教育權、特殊人群的權利、人權保障的監督與實施機制等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目錄 :前言第一章 人權法基礎理論 第一節 人權的概念與特徵

一、什麼是人權

二、人權的基本特徵

三、人權學說的演進 第二節 人權法淵源

一、人權法淵源的概念

二、國際人權條約

三、習慣作為國際人權法的淵源

四、一般法律原則

五、確定法律原則的輔助方法 第三節 人權法律關係

一、人權法律關係概念

二、人權法律關係主體

三、人權法律關係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聯合國憲章》與人權

一、《聯合國憲章》的制定

二、《聯合國憲章》中的人權條款及其效力

三、《聯合國憲章》的歷史地位 第五節 國際人權憲章

一、《世界人權宣言》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六節 人權法基本原則

一、人權的普遍性原則

二、人權的相互聯絡與相互依存原則

三、人權的平等保護與不歧視原則第二章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第一節 生命權

一、生命權的保護

二、死刑問題

三、生命權與戰爭

四、我國對生命權的保護 第二節 禁止酷刑

一、酷刑與免受酷刑的權利

二、免受酷刑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免受酷刑權利的保護 第三節 人身自由與安全權

一、人身自由與安全權概述

二、人身自由與安全權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人身自由與安全權的保護 第四節 公正審判權

一、公正審判權的基本含義

二、公正審判權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公正審判權的保障 第五節 私生活的權利

一、隱私權概述

二、隱私權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隱私權的保護 第六節 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

一、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國際法依據

二、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的保護 第七節 表達自由

一、表達自由的國際法依據

二、表達自由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錶達自由的保護 第八節 禁止戰爭宣傳和仇恨的鼓動

一、禁止戰爭宣傳

二、禁止鼓動仇恨 第九節 集會自由

一、集會自由的國際法依據

二、集會自由的國際保護

三、集會自由的限制

四、我國對集會自由權利的保護 第十節 結社和工會自由

一、結社和工會自由的國際法依據

二、結社和工會自由的國際保護

三、我國對結社和工會自由的保護第三章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第一節 工作權

一、工作權概述

二、工作權的基本內涵

三、我國工作權的問題與對策 第二節 受教育權

一、為什麼要有受教育的人權

二、受教育權的歷史

三、三代人權框架內的受教育權

四、受教育的權利

五、平等開放和平等利用教育設施

六、選擇教育的自由

七、學術自由

八、我國受教育權的狀況與救濟 第三節 健康權

一、健康權的概念

二、國際法中的健康權

三、我國法律中的健康權

四、對我國公共健康理論的反思第四章 特殊人群的權利 第一節 婦女權利

一、婦女權利的發展及其意義

二、婦女權利的國際法依據

三、婦女權利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 兒童權利

一、兒童權利的形成

二、兒童權利的國際法依據

三、兒童權利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少數者權利

一、少數者權利的形成

二、少數者權利的國際法依據

三、少數者權利的主要內容第五章 人權的新進展 第一節 發展權

一、發展權的形成

二、發展權的性質

三、發展權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 環境權

一、環境權的形成

二、環境權的基本內容第六章 人權保障的監督與實施機制 第一節 全球監督機制

一、根據《聯合國憲章》設定的監督機制

二、條約機構及其監督機制

三、人權事務委員會 第二節 區域監督機制

一、歐洲人權保障與監督機制

二、美洲人權保障與監督機制

三、非洲人權保障與監督機制附錄

一、世界人權宣言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四、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參考文獻

什麼是人權?

6樓:wyp駱遙

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1、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

2、人權作為「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憲法的作用僅僅是保障和實現人權的一種手段。

7樓:墨陌沫默漠末

人權(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主要的含義是: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人權的這種普適性和道義性,是它的兩種基本特徵。

按享受權利的主體分,人權包括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兩種。前者是指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後者是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方式的集體應該享有的權利,如種族平等權、民族自決權、發展權、環境權、和平權等。

按照權利的內容來劃分,人權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大類。前者是指一些涉及個人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個人作為國家成員自由、平等地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後者是指個人作為社會勞動者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就業、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

總之,人權是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全面、有機的權利體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權利的總稱。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

人權通常是指普遍的人類權利,不論其管轄範圍內或其他因素,諸如種族、國籍或宗教。被多數國家認同的人權立法包含如下:

安全的權利:有關禁止犯罪行為,如**、**、酷刑和**。

自由的權利:有關自由的範疇,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政治的權利:有關人民的自由參政權,如**或入黨。

訴訟的權利:有關防止濫用法律制度,如監禁審訊、祕密審訊和過度懲罰。

平等的權利:有關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經濟)的權利:有關提供教育和免於遭受嚴重的貧窮和飢餓。

民族的權利:有關群體免受種族**和其建立民族國家之權利。

在當今主流社會的憲政體制中,憲法一般都將人權明細化和法制化。但是人權作為「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憲法的作用僅僅是保障和實現人權的一種手段。在歷史上,也曾有用實證法否定人權的先例,比如法西斯政權為其種族滅絕提供合法的途徑。

8樓:樂觀羅江山

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

拓展資料

中國**和人民從自己的歷史和國情出發,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長時期革命和建設的實踐經驗,在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中的活動和對外人權鬥爭中,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歷史、文化和現實的特殊性結合起來,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觀。這種人權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人權普遍性的原則必須同各國國情相結合——第一是指人權主體的普遍性,即人權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國籍、社會出身、財產狀況、文化水平等,都應當享有的權利;從國際上說,則是所有民族和國家都應當享有的自由和平等權利。第二是指人權原則和人權內容的普遍性。

人權不僅包括公民政治權利, 而且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及包括人民批評**的權利和公開提出不滿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一個人的意志和觀點都應該受到保護,但煽動和侮辱及誹謗性的言詞是明顯違反法律的。

生存權和發展權是基本人權——生存權和發展權是基本人權,沒有穩定的社會,健全的法律,每個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都是不能保障的。

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全世界人權觀的基本原則之一,對於嚴重的犯罪行為,我國的立場是主張死刑。

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發展是實現人權的關鍵,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政治權利也是保障人權的一種方式,——人權的實現離不開穩定和自由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離不開民主和法律的保障,所以民主立法是關鍵所在。

法律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但人權在本質上是全人類的問題,改善人權,是世界上每一個人類都應該重視的問題,但改善中國人權同時也是中國的內政。

評價一國的人權,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觀點,但如果割斷歷史,脫離國情,片面看待,甚至肆意挑唆和攻擊,也會使當事國人民的感情受到傷害,這是不太道德的行為。

對話與合作及互相提示性的監督是促進國際人權發展的良好途徑——我們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對話和合作,及希望國際社會提出意見,一個人都會有很多缺點,何況一個國家,人無完人,國家也是如此,瞭解缺點,改正了就一切都好。

侵犯人權具體是指什麼,有沒有人權法案

人權 基本人權或自然權利 是指 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它主要的含義 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 當代英國思想家米爾恩提出了 作為最低限度標準的人權 核心內容主要有兩點,第一,由於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和道德規範的多樣性,得到某種共同體認可的權利,沒有足夠的理由被認為也同樣適用於其他共同體。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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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準確稱為司法保障,是指通過法律制裁各種侵權行為,保障公民的權利。我國通過建立以憲法為核心 以立法保障與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體制,保護公民的權利。根據 憲法 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