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程婭慧
13 婚後加名字 離婚 房子是一人一半嗎 不一定。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關於分割有協議從協議,沒有協議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貢獻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 購房 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 房局腔產證 只有男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智財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空臘昌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 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鬥扒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產分割對於夫妻雙方來說是特別慎重的,婚後加名字不一定房子就有屬於自己的一半,還要看實際的情況是怎麼樣的,所以,在夫妻離婚之後對於房產的分割一定要了解清楚,是自己的永遠的就跑不了,但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也不會得到。
婚後加名字離婚房產一人一半麼
2樓:王衛洲
法律分析:婚後加名字離婚房產可以約定為一人一半。根據法律規定,男女叢歲拍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滲羨、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雀旦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房子是公房,離婚時是一人一半,現在我想放棄怎麼辦呢?
房子是公房離婚時是一人一半現在我想放棄怎麼辦呢?房子是公房離婚時一人一半。你現在離婚就應該把房子折價給乙個人。就可以。一了。如果你想放棄,到公證處做個財產轉讓公證即可。既然你想放棄,那就讓他乙個人得嘛,她會很高興的,不是嗎?這有什麼不可以的呢?你再和他談一談,把房子都讓給他她,豈不是很高興的嗎?他會...
如果共同的財產離婚時是不是一人一半啊
不一定。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
彩禮可以婚前給一半,婚後再給一半嗎
主要的問題是你已懷孕,婚期不能託。如果你執意要十萬,不妨讓你拿上卡,他們保留密碼,到時候你與他們同行取款,取後與你補齊。這樣比較穩妥。不可以吧。婚後就是夫妻共有財產。除非你老公自願放棄那部分。可以寫個婚前另一半彩禮協議。不行,一定要拒絕,他們就是不想再給你彩禮了,彩禮一定要結婚前拿到 我覺得這樣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