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要補償受害方哪些

2025-07-08 21:15:09 字數 1773 閱讀 1630

1樓:點行**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中無尺旁物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陵液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啟行以保護。

離婚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嗎

2樓:趙術全

法律分析:因卜鬥判為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才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賠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夫妻中的一方重婚;2、銷塌夫妻中的一方和別人同型改居;3、夫妻中的一方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存在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嗎

3樓:張麗珍

離婚不一定可以要求過錯方的賠償。因為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才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賠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夫妻中的一方重婚;2、夫妻中的一方和別人同居;3、夫妻中的一方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存在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過錯方有哪些方面的賠償

4樓:梁澤勇

法律分析: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為配偶一方的過錯而給他方造成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害,在離婚時,有過錯的一方應對受害方的損害予以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一方在重婚、與他人同居期間將財產贈與與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無過錯方的財產損失,無過錯方可要求過錯方賠償因該贈與行為給其帶來的物質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過錯方判定標準

對於過錯方提出的離婚,法院仍應堅持以是否感情破裂為標準決定是否判決離婚。凡雙方感情尚未破裂的,過錯方願意接受調解和好,無過錯方及其子女對有過錯一方持諒解和爭取的態度,法院應該判不離。如雙方感情確實無法挽回,過錯方堅持不接受和好的調解,則不能勉強一方不願維持的婚姻,否則會違背兩人的根本利益,並且根據婚...

離婚後管婆婆叫什麼阿姨還是媽離婚過錯方是前夫出軌無數管她叫媽是不是很昧心呢?畢竟恨他兒子前

不管男 女出軌後會有哪些後果 請大家認真看 1 可能導回致婚姻破裂 2 可能導致家庭關答系破裂 3 可能導致人身受到傷害 4 對自身生活造成嚴重的壞影響,比如社會 對自己孩子受到非議等等5 對今後的人生也造成很壞的影響,要知道就算你離婚重找,但對方知道你曾經出軌,那就是一個非常大的汙點,男人都很現實...

離婚女方是過錯方,能否要孩子的撫養權?

可以的,但能不能要回是另一碼事了。法院在判決上會傾向於男方,但也要看孩子的意向。如果女方在經濟實力和教育方面比男方有明顯的優勢,那麼撫養權歸女方也是有可能的。和過錯沒有直接關係,主要看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如果孩子已滿八週歲,應由孩子自己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民法典 第條規定第三款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