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用人加班違法嗎?

2025-07-07 05:50:12 字數 1005 閱讀 5028

1樓:數碼達人小陳

根據《勞動法》第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安排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應當算加班。安排員工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檔者坦,應當按照不低於工資的150%支付工資報酬;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按同等時間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嫌叢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程向輝

個體經營如果有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磨拿亮那就是敏敗勞動法中的用人單位,加班本身不違法,需要支付加瞎寬班費。但每天加班不能超過3小時。

企業針對個人不給加班違法嗎

3樓:李瑤

法律分析:所屬公司不讓加班一般是不違法的,自願加班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費的,只有在用人單位要求加班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告局螞過量的勞動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臘滑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襪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個體經營可以聘用正式員工嗎?

可以,按照國家勞動法的規定,任何企業都必須與下屬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各項保險!不過現在的一些小公司往往不和員工籤正式的合同,這樣就為公司省了一大筆開銷 沒有正式的合同,員工的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不需要你隨時可以叫你走!現在的社會和勞動保障體系也不健全,能有多少公務員拿了錢可以真真正正為人...

個體經營戶年報怎麼報,個體戶怎麼年報

一 個體戶怎麼年報。 個體戶兆擾消年報的流程如下 登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 選擇企業資訊填表並在最新視窗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 在新李慶視窗選擇工商聯絡員登入或是電子營業執照登入 登陸後在新視窗選擇年度報告填寫,並選擇對應年報年度。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族知。稅收的開徵 停徵...

什麼是從事個體經營,個人開公司是從事個體經營嗎

個體經營一般指個體工商戶,名字多叫 廠 門市部等 沒有註冊資本要求,可以不建帳,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個人開 比較規範,按公司法成立 執行,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個體戶的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而個人開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兩者是不同的 回答個體經營是生產資料歸個人所有,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