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完沒去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人事是否侵犯了應聘者的權利?

2025-06-03 21:15:10 字數 4159 閱讀 3023

1樓:紫丁平飄來

現在應聘是一種非常正常的現象,而且有些人在要去到公司面試的衫咐培時候很有可能會反悔,所以說也就沒有去到公司當中面試。而有一名女子在杭州找到了乙份工作,在2021年的3月9號,她拿到了公司的錄取通知書。而且公司表示在3月16號的時候可以去進行報道,因為這名女子有一些原因,所以說在3月16號的時候就沒有進行報道。

人事不應該這樣做而在這個時候簡跡,公司的人事就把女子的聊天記錄發到了朋友圈當中,還表示像這樣沒有誠信的人等等。其實這種做法就已經是不正確的了,在招聘當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很有可能在等待的這個時間當中,我們找到了更加適合的工作。

而且這名女子已經是明確的跟公司的招聘人員說了,自己不會去到這家公司進行工作了。公司的工作人員把聊天記錄發表在朋友圈當中,還表示別人是沒有誠信的人,就是有侮辱別人的行為。

人事侵犯了應聘者的權利而且也是侵犯了應聘者的權利,這名人事肯定也經常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如果說這麼玻璃心的話,那麼還是不建議他去做人事的,我們可以發現在很多時候公司也是會有爽約的時候。或唯所以說,這也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而且是這樣的做法,也是有一些侮辱別人的行為,同樣他也是沒有把別人的私隱放在自己的眼裡面。

如果說一家公司的人事做到了這個地步的話,那麼大多數的人都會認為這家公司的事情非常的多,所以說肯定沒有人會選擇再去到這家公司進行工作了。這名男子不僅要向這名女子進行道歉,也要進行賠償。而且這名男子把應聘者的私隱暴露了出去,也就讓女子被故意的抹黑。

2樓:時之狹電影推薦

是的,人敗液事此舉侵犯了應聘者的私隱權,人事應該及時維護好應聘者的私隱權,不應該隨意傳播,顫枯閉這樣的行為實在非茄裂常可恥。

3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人事侵犯了這個應聘者的私隱權。所以人事應該對這個應聘者進行賠償和道歉,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4樓:王祿

是,應聘者應該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且人事的這種做法已經嚴重違反他人私隱,需要給予賠償或道歉。

應聘沒去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如何看待hr的行為?

5樓:網友

我們一般人做事要講究乙個規章,如果去一家公司應聘之後,公司通知自己可以來上班的時候,對於去公司入職或者不入職也要和對方打乙個招呼,而不是不聲不響的,或者同意了去入職而做事失信不去入職。也許對方因為自己符合要求,通知自己入職,自己當時也同意了,所以公司就把其他應聘的人全部拒絕了,這個崗位單獨為自己留下,這個時候自己又突生變故而不去了,則會讓公司人事部非常的被動。<>

但是如果hr因為原來同意去入職的員工沒有入職而把對方的簡歷掛在了朋友圈,想以這種方式發洩自己心裡的不滿和憤怒,這種行為是不理智,也是不成熟的。乙個成熟的人做事要講究原則,不能因為自己內心的情緒而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要知道自己作為公司的hr部門,不僅僅代表了自己所在的崗位,代表了自己是怎樣的乙個人,還代表公司的企業文化和公司的形象。<>

如果這位人事的朋友圈裡面還有其他應聘的人,則會給大家留下這家公司非常小心眼,睚眥必報的形象,那麼本身對公司還非常有興趣的人,也許會因為這乙個行為而對公司失去了信心,不再選擇來這家公司面試和入職。<>

所以公司hr把簡歷掛朋友圈的這種行為非常的幼稚,因為這並不能解決基本的問題,如果自己內心對於同意了來入職又沒有來入職的人本身有非常大的意見,可以去**進行溝通,看看對方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而沒有來入職,因為找到了具體原因,對於自己以後的工作才會更加的有幫助,而不是通過幼稚的行為去發洩內心的憤怒情緒,實際上解決不了任何的問題。

6樓:生活在光裡

hr這樣做是不對的,人人都有選擇工作的自由權利,每個公司也都沒有傳播他人私隱的權利,他這樣是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可以去有關部門控告的。

7樓:借古明今之史實評說

屬於違法行為。

個人簡歷是介紹個人的生平事蹟,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公佈於眾,是侵犯他人私隱的違法行為。

8樓:琳菠媽媽

這已經被侵犯了,這位hr是怎麼學習的呀?從保密角度到對別人尊重方面都有很大問題,嚴格來說不能說是一名合格的hr,這樣給自己甚至公司帶來一定麻煩。

9樓:行樂樂樂

我認為hr的行為已經違背了職業道德,隨意把應聘者的個人資訊洩露,這樣的人事應該被公司開除。

10樓:你好不好看

這樣行為非常的不正確,已經嚴重觸犯到他人的私隱權,應該用合適合理的方式去解決這件事情的發生,來保障員工的私隱權。

11樓:劉心安兒

他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侵犯私隱權,這種行為也非常的不道德,所以這個人也應該受到處罰。

12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我認為這是嚴重的侵犯了他們的私隱權,沒有經過同意,他是沒有資格這樣做的。

13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hr的行為是侵犯別人私隱的行為,所以應該對當事人進行道歉和賠償。

14樓:右手年華

這個hr的行為非常沒有素質,同時也侵犯了別人的私隱,也是沒有道德的行為。應該受到嚴重的懲罰。

應聘沒去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你是否覺得此舉侵犯了應聘者私隱權?

15樓:夢落學長

首先我們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那麼必然是侵犯了我個人的私隱權,大家都知道我們在投簡歷、招聘求職的過程中,簡歷往往都是發給平臺或者用人單位,但是用人單位在接收到我們的簡歷之後,他應該作為乙個保密的事項,僅用於人事招錄,如果說人事招錄未成功,那麼這份簡歷他不應該公佈出去,儘快的進行銷燬,或者是封存。

關於簡歷的資訊呢,我們這裡就不得不提到今年315晚會**出來的智聯招聘獵聘等平臺,這些對於個人簡歷資訊進行買賣的乙個過程,那麼我們現在個人私隱權越來越受到法律的保護,越來越被人民所重視,從根本意義上來說,法律法規在不斷的完善,那麼招聘者、人事管理專員等各種與涉及到人事資訊、簡歷資訊等個人私隱業務的崗位工作人員也要進相關的一些培訓,要增強她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我們公民的個人私隱資訊受到一定的保護。

然後我們再回歸今天事情的本身,作為乙個招聘者,收到的簡歷是絕對不允許私自在朋友圈進行釋出的,除非經過了本人的同意,那麼我知道有一種是獵頭的職業,那麼他會往往發一些不暴露個人資訊,只有工作經歷和經驗的乙個簡歷釋出在朋友圈,是為了推廣這個工作,那麼作為乙個人事招聘者,私自發布應聘者簡歷不僅是違規的,而且是違背道德。

我們在日常的這個應聘工程中,簡歷釋出出去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那麼我們要有意識的去隱藏一些個人最重要的資訊,對個人的工作經歷等必須要填寫的資訊,可以公開的資訊可以寫,可能比較私隱的那些資訊可以在後續的面試過程中進行交流,但是在硬體性的簡歷中,可以避免一些比較私隱的問題出現。

16樓:無能為力大蒜

是的,因為簡歷有很多應聘者的個人資訊,人事部這樣做就是把應聘者個人資訊公之於眾,侵犯到了應聘者的個人私隱。

17樓:阿墨姑娘你好

我覺得這個確實是侵犯了應聘者的乙個私隱權,這種行為應該要得到處罰才行。

18樓:千紙鸖

我覺得此舉確實侵犯了應聘者的私隱權,招聘人事經理應該及時維護好應聘者的私隱權,不應該隨意傳播,這樣的行為實在非常可恥。

19樓:你真的好嘛

我覺得這個行為造成了侵權。 那位求職人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應該去控訴那個人事。

20樓:右手年華

我覺得這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的侵犯了應聘者的私隱和名譽,同時也是屬於違法的事情。

21樓:叮噹必過

我覺得這個舉動確實侵犯了應聘者的私隱權,他這完全就是把人的個人資訊暴露出去了。

22樓:注意防滑

當然是侵犯了別人的私隱權,本來他沒去入職只是乙個道德方面的因素,結果一下子上公升到了法律層面,他們是需要付出賠償的。

23樓:武帥帥

是侵權了。人是這樣的行為,他並沒有或者本人的同意就是一張他人的私人資訊,全部發布了出來。非常的沒有道德。

24樓:小小女生的生活

我覺得確實有這個問題存在,畢竟對方沒有真正的選擇這個部門去工作,所以我覺得應該保護對方的私隱。

入職體檢後多久會通知上班呀,入職體檢完以後多久能拿到體檢報告呀?

你到體檢中心體檢的時候應該問下現場醫護人員,一般的話是3 5天,有的醫院不排除7天。有的醫院還會通知您去區,有的要自己去拿。覺得幫助你了,請採納。再多等5天吧,如果超過15天你應該打 或者去公一趟的人事部瞭解清楚了,不必要瞎等。好的人才不會等他一家吧。入職體檢完以後多久能拿到體檢報告呀?一般入職體檢...

應聘是崗位,入職卻入的是另外的部門,工作確實我應聘的工作,後來叫我寫個部門調換申請書,可那時我

上班多久了,籤書面合同或正式合同了嗎?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打卡就最好了 不管哪個部門工資是都要付的,首先是你要證明你那段時間你是在這裡上班了。有證據可以到勞動局去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主動辭職和被動離職,對以後的求職有什麼不同的影響嗎?身在職場,換工作這件事太平常不過了,但主動辭職的人在以後的求職中有更...

我簡歷裡面同時應聘了同一家公司的職位,這職位的要求差不多,我的簡歷可以這樣寫嗎

最好是隻寫一個,不過你說這兩個職位要求差不多,有可能是以前掛的沒刪掉。你可以面試的時候具體問一下,包括這兩個職位有什麼區別,聽了hr的解釋後,再判斷自己想選哪個,記住一定要有一個你自己想做的,不要還是覺得兩個差不多,這樣會讓人覺得你什麼沒有自己想法。你臨場聽完解釋後,如果想法有變化,而hr覺得你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