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沐子御宇
如果夫妻關係已經破裂,分居兩年,妻子提出離婚並且丈夫同意離婚,那麼丈夫應該給予妻子必要的經濟幫助,以維持妻子的基本生活需要。這是基於婚姻法規定的夫妻的義務和責任。
如果丈夫不履行這一義務,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請缺敬離婚訴訟,並要求法院判決丈夫給予必要的經濟贍養費。如果法院認為丈夫的行為構成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可能伏殲慎會要求丈夫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在夫妻關係尚未正式解除的情況下,丈夫拒絕給妻子錢用是改帶不犯法的。因為在婚姻關係尚未解除前,夫妻雙方應該維持互相幫助、互相支援的關係。如果妻子需要經濟幫助,可以通過協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來解決問題。
2樓:
答:不犯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夫妻雙方在分滲基居期間,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義務,對對方及共同子女的生活費用作出補償。」因此,丈夫應當按照本法規定,為妻子提供生活費用補償,不給妻子錢用是違反法律的。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應當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感情,尊重彼此的生活,尊重彼此的財產,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乎含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
個人小貼士: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應當尊重彼此,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感情,尊重彼此的生活,尊重彼此的財產,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尊重彼此的權利,尊重彼此的義務,尊重彼此的利益,尊重彼此的責任,尊重彼此的自由,尊重彼此的尊嚴。另外,夫妻雙方應當儘量避免糾紛,儘量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矛盾,以免影響家庭叢頃謹和諧。
3樓:cc橙子心靈
分居離離婚不給錢很正常的呀,不算犯法。
4樓:網友
女人已經提出離婚了。而且兩個人都分居了。男人為什麼還要給女人錢呢?這也不犯法。
分居未離婚丈夫欠債,妻子是否也要還錢
5樓:郭倩
法律分析:分居未離婚丈夫欠債,如果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妻子也要還錢。夫妻雙方對於夫妻共同債務有共同承擔的責任;但如果該債務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則另一方不需要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握伏燃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段虛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廳喊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分居未離婚丈夫欠債妻子也要還錢嗎
6樓:李劍敏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分情況看待。1、若丈夫欠債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2、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仿晌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則不用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備態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仿大源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分居未離婚丈夫欠債妻子是否也要還錢
7樓:張麗珍
分居後丈夫欠外債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妻子沒有還債義務,應當由其個人償還。
如果債務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就侍租屬於共同債務。
對此,你不僅要問,分居了,怎麼還有可能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舉乙個例子,分居之前,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及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就屬於這種情形;再如,雖然分居,但共同遇到應急事項,共同舉債,也有可能。除此之外,原則上都歸於丈夫的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一、丈夫欠信用卡拘留妻子是否有可能。
一般只是信用卡逾期不還是不會被拘留的,這只是屬於一般的債務債權糾紛,在民事訴訟的範疇之內。就算丈夫信用卡詐騙,也不可能拘留妻子。
但如果如果妻子利用丈夫的信用卡透支,或者妻子唆使、慫恿、明知丈夫透支而予以幫助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共同犯罪。
符合法定條件的,會被依法刑拘。如果丈夫欠信用卡是用於家庭生活則為夫妻共同債務,配偶需共同承擔。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麼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內有償還責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戚遲於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比高談李如賭博、放高利貸,妻子對丈夫的借款並不知情,那麼這屬於丈夫個人債務,妻子沒有償還責任;
三)如果丈夫的借款發生在結婚以前,那麼也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承還款責任;
四)如果夫妻之間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分配和歸屬有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的債務各自承擔,那麼,妻子也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二、妻子有錯債務,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妻子有債務是需要以事實情況證明是妻子的個人債務。但是除非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個人債務的證據,因此要妻子的債務怎麼辦,丈夫是否有償還義務的問題,首先要明確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生活的,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有償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不離婚分居期間丈夫應該付給妻子什麼費用
8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不離婚分居期間丈夫應該付給妻子撫養費,生活費。
不離婚分居期間丈夫應該付給妻子什麼費用。
不離婚分居期間丈夫應該付給妻子什麼費用。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不離婚分居期間丈夫應該付給妻子撫養費,生活費。
法律分析: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間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財產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以及一般理解,悔差因為此時婚姻關係尚處於存續期間,如夫妻桐前亂雙方沒有約定,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
男女雙方可以約局檔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親親,您好,不離婚分居期間丈夫應該付給妻子生活費和撫養費,當然還有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您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滾讓,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大晌局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謹舉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分居多年,現在妻子想離婚但丈夫不同意!這樣上法院要什麼程式?
9樓:
我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建議夫妻雙方對子女的歸屬和財產的分割進行明確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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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
你好,我和丈夫分居兩年多了,我想離婚他卻一直不願離,我該怎麼
可以嘗試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我記得有這麼一條,兩地分局超過2年可以申請訴訟離婚。你可以去打114找本地的法律援助號碼,然後可以先諮詢一下。上法院起訴他。還的寫好材料。為什麼 都該離了,都已經找了朋友了,還拖著幹嘛呢 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多了,想離婚他不同意怎麼辦?分居一定時間,直接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