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贊贊團隊
規章制度不健全,職責劃分不明確,部門之間、個人之間對工作互相推諉、扯皮,造成醫療事故。思想重視程度低,不按技術操作規程工作,違章操作是造成醫療源消世事故的主要原因。精神因素,如醫護人員情緒過度興奮或壓抑時,都會造成注意力難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導致差錯和事故發生。
醫療技術水平低下,經驗不足、技術能力差、缺乏協調能力者易發生事故,這一點在進修、實習大夫中表現尤為突出。有功能性缺陷或傳染性疾病者,如色盲等,在特殊崗位上也容易造成醫療事故。
明知自己業務水平低,不足以處理疑難或危重病人,但為逞能好勝、炫耀個人,未向上級醫師請示即擅自行動而致嚴重後果者,應列為責任事故。例如,有個吞鐵釘企圖自殺的罪犯,經外科主治醫生檢查分析後,認定被吞下的釘子不長(一寸)、不銳,又有一定橋碧的重量,可以通過吃藥使之從糞便中排出。但一位剛從醫專畢業從事外科工作時間不長的醫生,卻不聽上級醫師的指導,擅自在晚上進行剖腹取針。
由於他不熟悉消化道放射學的診斷,誤認為其實在胃內的釘子在小腸內。然而在手術時卻未在腸內找到鐵釘;病人又因忍受不了手術的痛苦否認吞釘,要求停止手術。醫生在又急又惱之下竟打了病人耳光。
此後病人吱吱唔唔,一時承認,一時又否認。醫生吃不準情況,只好縫合腹腔,準備再行透視檢查。後來雖在上級醫師參與下取了了釘子,卻給病人腹腔先輩了嚴重汙染。
事後病人控告醫生一刀二開,要醫生對腹腔嚴重汙染及腸粘連後遺症負完全責任。
手術與檢查的唯一目的雹肢是治病救人,唯一的依據是病情的需要,而不是別的什麼理由。要以社會主義醫德和醫學原則支配自己的行為,不能為自己練技術而濫施手術。
2樓:大象康法團
醫療事故是因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悄陸反相關法律,過失造成了患者人身損害而造成的,其主要原因就是因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沒有按規則辦事,所以醫療機構要承擔相滾運褲應的賠償責任大簡。
醫療事故常見的原因有哪些
3樓:網友
法律分析: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知道,出現醫療事故常見的原因有以下幾個:1、醫護人員的診療處置不當;2、醫護人員的醫德不高瞎派、缺乏責任心,醫院管理疏忽;3、醫護人員缺乏應有的法律意告握識。
醫療事故的主觀心理是過失,損害後果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損害,主體是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襪神慶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哪些情況不屬於醫療事故,不構成醫療事故就不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 一 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 二 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 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 等等。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發生醫療事故後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 ...
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計算問題,關於醫療事故賠償金額問題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及計算問題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因是否構成醫療事故而適用不同的法律。但不論是適用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還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均有如下專案需要賠償。一 醫療費,分為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1.門診醫療費以門診醫療發票為準,燕應附醫療處方 診斷證...
誤診導致病情延誤是否算醫療事故?
誤診導致病情延誤不一定構成醫療事故,如果是因為患者的特殊體質 現有醫學技術難以預料防範 或者是在緊急情況下難以精確診斷等原因導致的誤診導致病情延誤,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這些情況下是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醫療事故 一 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