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行走的小石頭
這個問題的可能因地區、國家和個人情況而異。以下是一些可能適用於某些情況的:
權利:有權享受暑假期間的休息時間。
有權選擇自己想要做的活動或事情,比如旅行、學習、社交等。
在一些地區和國家,有權參加夏令營、課外活動和實習機會。
如果在暑假期判凳間有工作或實習,需要履行職責和工作義務。
如果參加夏令營或其他活動,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和禮儀。
總的來說,暑假是乙個可以休息、學習和成長的機會,享受權利的同毀敬時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樓:努力生活呀
暑期工的定義是年滿16週歲的學生在暑假的時間去參加一些有償工作。 去羨兆做暑期工的同學要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識,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加班的時間要有加班費,節假日加班的工資至少是平常工資的3倍以上。為了保險起見,很有必要和工廠籤乙份工作合同。
個人資訊不可隨意洩露,證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連身份證的影印件也不要輕易交出。如果在確定了後需要身份證影印件時,可在影印件上寫清用途,以免被用於不正當的用途。一旦發現提交的證件影印件被用於其他用途,應立即報警。
於學生暑期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沒有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報酬完全由雙方約定,這跟正兒八經地籤勞動合同正式上班的情況完全不同,所以大學生假期不適用《勞動法》,而與員工不簽訂勞務協議,彷彿成了國內眾多企業的慣例。但是這不意味著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利用暑假打工,確實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 我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逗派拆險條例》中所稱的「勞動者」和「職工」均是指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人。 大學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故彼此的權利義務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
大學生打工期間,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雖然不能根據《工傷保險條山棗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但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樓:局康
親親您好,策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支援探索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0號);《山東省教育廳等9部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假期託管服務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22〕1號)。
二、工作目的。進一步增強學校育人主體功能,提高教育服務能力,深化中小學暑期悉腔碰公共資源開放服務,解決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積極化解人民群眾實際需求和困難。
三、服務物件。暑假期間家庭照顧有困難的義務教育段學生,重點關注孤兒、單親家庭子女、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等特殊群體。堅持公益無償、自願報名、雙向選擇原則。
四、服務時間。暑假開始後到8月31日睜談,每天上午9:00-12:
00,下午14:00-17:00。
對服務物件實行動態管理,如中途不再需要託管服務,學生和家長可自願選擇退出。
五、服務地點。主要依託各中小學校,也可在社群、村居設定託管服務點,由教育等部門派駐服務人員。
六、服務內容。以看護為主,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
七、服務人員。以學校教師志願者為主,在鎮街範圍內統籌調配,不得強制教師參加。積極吸納學生家長、退伍軍人、返鄉大學生、非遺文化傳人、巾幗志願者等參加。
八、安全管理。與學生監護人簽訂安全責任書或免責協議,明確服務點、家長、服務人員和學生的權利義務。鼓勵參加暑期託管的學生家長為學生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九、工作保障。為參加託管服圓衝務的校內外志願者給予必要的交通、伙食補貼,為大學生志願者統一購買短期人身意外保險。為志願者發放服務證書,對錶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4樓:貝殼學長
法律分析:學生、教師旅喚一般享有寒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燃鎮中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皮山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被選為人大代表 開工廠 義務 當兵 照顧父母 納稅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包括 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維護 榮譽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依法納稅。這是法律對公民愛國的具體要求。回答 受教育權 權...
相對權利義務和絕對權力義務的區別
絕對權利和義務,又稱 對世權利 和 對世義務 是相對應不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絕對權利對應不特定的義務人 絕對義務對應不特定的權利人。相對權利和義務又稱 對人權利 和 對人義務 是對應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相對權利 對應特定的義務人 相對義務 對應特定的權利人。1.絕對權的義務人不特定 ...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貸款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具體分析如下 1 借款人的權利 1 有權要求貸款方按照合同規定,取得約定數額的貨幣 2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3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日期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當事人雙方可以重新確定期後的利率 2 借款人的義務 1 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