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

2025-04-11 12:10:08 字數 3123 閱讀 5569

1樓:網友

1.主體的複雜性。電子商務主體包括以下幾類:電子商務交易者,電子商務服務者,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電子商務監管者。

狹義的電子商務主體,僅指電子商務中的商事主體,即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企業有兩種型別:一類是採取電子商務交易手段的傳統企業;一類是為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基礎設施服務和輔助服源旅務的現代網際網絡服務企業。

不正當競爭往往發生在同行業經營者之間。

2.世界性或國際性。網路的無國界性,導致網路上發生的不正當競爭必然帶有國際性。

3.技術性和高科技性。計算機網路的高科技性導致以此為基公升沒礎的電子商務活動具有相當的技術性,由此引發的不正當競爭同樣具有高科技性。

4.表現的多樣性。《反不正當競爭法》列舉了11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電子商務的不正當競爭行吵裂納為大致分為兩類:

一種是以網路為工具的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電子商務中的新表現。一種是電子商務下獨有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5.具有多變性。在電子商務領域由於技術發展快、週期短,使得新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斷湧現,呈現出多變性。

2樓:法妞問答**諮詢

反不正當競爭法》列舉了以下不正當腔漏競爭行為:(1)採取假雹圓遲冒或混淆等不源李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2)商業賄賂行為;(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5)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等等。

3樓:網友

看你是做什麼產品或者說做陸皮橋哪一類的電子商務;一般有早猛:

1、同行惡意點選你的付費廣告。

2、釋出一些關於貴公司的負面資訊。

3、**之握咐爭。

這些都屬於不正當競爭。

電子商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

4樓:周業懇

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市場經濟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

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完善過程中,應該同樣給予消費者申訴的權利,使消費者的合法利益能受到法律保護,在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進行訴訟的情況下,消費者應該有優先受償權。

1、設立獨立的網路市場監管機構。

監管機構的監管缺失飽受詬病,一方面**的公正度和辦事效率受到質疑;

另一方面監管機構反應滯後以及其專業性令人堪憂。

設立獨立、專業的網路市場監管機構是大勢所趨。該機構應該獨立於各級**和任何組織,直屬於商務部管理,保證其在處理不正當競爭案件時的公正性;同時該機構應該是專業性的機構,在網路市場中體現其專業性和權威性,保證其辦事效率和事件處理的可信度。網路叢尺散市場監管機構中可成立專家意見小組,其成員從各大軟體公司和大型電商的技術部門選任,有固定的任期,屆滿輪換。

這種模式不僅能保證專家小組時刻掌握最高精尖的網路資訊科技,同時還能達到一種平衡,間接地維護網路市場的穩定。在現階段,這不失為對網路市場進行有效監管的一種途徑。

2、明確網路競爭行為參與者的責任和義務。

現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雖然對經營者的責任義務有所規定,但過於單一,僅僅是一定數額的罰款,對於經營者的處罰和受害者的補償是遠遠不夠的。

首先,《反不正當競爭法》應對給困橡付受害者的物質補償標準作出新規定。滲氏這裡講的受害者包括受到打擊的競爭對手和由於不正當競爭行為而遭受損失的消費者。補償可以是一定數額的物質補償,但補償金額要相對較高,只有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才能使違法者在行動前再三衡量。

其次,對受害者的補償形式應考慮信譽和精神層面。除了物質之外,還應有一些其他的形式,比如消除影響、公開道歉等。

網路市場中,經營者的聲譽勝過千金,因而對於散佈虛假資訊這一類不正當競爭行為,行為人還應該承擔消除影響、公開道歉等責任。

電商對於不正當競爭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5樓:劉建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山乎敏經濟、民事責任、行政責任頃乎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逗枝;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論述電子商務中的公平競爭的規則及具體體現

6樓:

您好,很迅橋笑高興為您解答,論述電子商務中的公平競爭的規則及具體體現?可通過**案例來體現,1、**的公平競爭原則——展現機會打散這種打散會體現在很多的方面,在這裡我重點跟大家說一下關鍵詞打散,因為會涉及到乙個及其核心的問題:全店關鍵詞的佈局。

我們拿乙個寶貝舉個例子。比如乙個產品的標題是【歐美2018****透明一字扣帶高跟涼鞋女細跟黑色公主小清新】分析下這個標題,"高跟鞋"是核心產品詞,然後歐美,**,**,透明,一字扣帶,黑色,公主,小清新等等,這些都是修飾詞。在早期的爆款時代(那時候平臺也需要爆款,需要英雄來帶領),可能出現的情況是:

這些關鍵詞都是有很不錯的權重的,然後馬太效應,強者恆強。但是現在的情況變了,現在為了讓更多優秀的商品出現在更精準的消費者面前,開始打散,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詞權重很高了,那麼"小清新"這個詞可能就沒什麼權重了,因為這兩個詞本身屬性不同。而關鍵詞權重高低,主要是看你的詞和你首圖,詳情頁切合後所帶來的點選率,轉化率的表現情況。

比如,有乙個消費者搜尋"黑色高跟鞋",那我們可以理解"黑色"是這個消費者畝含最希望看到的寶貝屬性,也就是能促進轉化的關鍵詞。如果搜尋出來的產品主圖不是黑色的,即使她銷量再高,但是消費者都不喜歡也不點選,更不購買,那慢慢的,不是黑色主圖的產品,在這個關鍵詞下權重就越來越低了,直到看不到展現。然後這種打散還體消前現在同店產品的打散上,也就是說搜尋"黑色高跟鞋"這個關鍵詞的時候,排名靠前的寶貝(pc端首頁和無線端前三屏),同店寶貝(不包含直通車位置)很難出現兩款以上的。

這就意味著,如果你的店鋪當中有兩款以上的黑色高跟鞋,那麼"黑色"這個屬性詞,如果你想作為核心屬性詞,那你最多佈局兩個款,然後其他寶貝你應該用其他關鍵詞作為核心關鍵詞,比如"**","小清新"等等。2、**的公平競爭原則——新品加權這個不用多說了吧,很多人都談到過,你必須要考慮新品在剛開始沒有人氣積累的現實,所以為了讓新品也有機會,最初一定要給一些扶持,只不過在以前這種扶持更多體現在下架時間臨近的時候,現在的話扶持也有,只是體現在另外的。當然扶持是有期限的(最短可能一週,最長乙個月左右),在扶持期間就要看你產品的點選率,收藏加購了。

名詞解釋不正當競爭行為

正不正當競爭行為 是指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經營者 指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混淆行為 經營者在市場經營活動中,以種種不是手法對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作虛假表示 說明或承諾,或不當利用他人的治理成果推銷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使使用者...

以下哪些行為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你好,根據我國復 反不正當競爭法制 的規定,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 1 假冒或仿冒行為 2 商業賄賂行為 3 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4 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 5 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6 商業誹謗行為 7 公用事業和獨佔經營者的限制競爭行為 8 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 9 壓價銷售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 ...

360不正當競爭是真的嗎

利益紛爭 沒乙個正當競爭的。這句話說的很對。現在的社會就是這麼殘酷。就像以前的三鹿,鳥兒大了什麼林子都有。什麼的一看有機會把打垮,立馬來支援tx我還是比較支援的,tx的抄襲行為我嚴重鄙視。不是!qq模仿抄襲,怎麼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中國沒有了智財權 其實內幕訊息我們誰也不知道,究竟誰對誰錯,有的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