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生產經理做員工有補償金嗎

2025-03-31 19:05:14 字數 1419 閱讀 2443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單位的勞動關係還存在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以此解除勞動關係,員工是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態冊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源閉纖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雹仿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網友

解除生產經理職務做員工沒有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生產經理,做普通員工,並非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依然存在,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鄭段支付經濟補橘譽償金的情形,不享有經濟補償金圓叢段。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為什麼辭職沒補償金,辭退有補償金

這個就是規定的,因為你自己辭職,說明你對現在的工作不滿意或是你有更好的去處,所以說對方就沒有什麼必要給你補償的,如果是辭退的話,說明是你自己不願意離開這個工作單位,但是公司因為人員變動或者其他不得已辭退,那麼需要賠償的。辭職是你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約行為,但是一般情況下你不需要補償單位。相反單...

突然辭退是否有補償金,突然被辭退怎麼要求補償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 辭退 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詳細諮詢可以聯絡我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 勞動合同法 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員工被辭退,經濟補償金應由誰來付

如果是勞務派遣工被辭退的情況下,那麼補償金是由勞務公司來支付,而不是用人單位來支付,你可以看一下你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寫的很清楚。辭退員工。辭退員工,不論對企業還是對員工,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然而辭退員工,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又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優秀的人才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