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沒有這樣一條規定,但是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勞陵碧悉動者應當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且國家也提倡公民文明用語。
根據《勞動法》
行。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尺乎動義務。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慧塵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沂源新容顏
勞動法只是關於勞動關係方面的添亂,沒有罵人或說髒話之類的條款。只是說說髒話沒有立法規定如何處理。
3樓:陳金華
沒有。這是公司自治的事項。
4樓:太陽花ahah時代
i\\'m so fed up with your bs. cut the crap. 我受夠了你的廢話, 少說廢話吧。
hey!wise up! 放聰明點或嫌好嗎搏羨?
put up or shut up. 要嗎衫銀手你就去做, 不然就給我閉嘴。
領導罵人違反勞動法
5樓:張蕾
法律分析:對用人單位侮辱員工有相關的規定,會對責任人員追究責任。同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薯此條第二項之規定,涉物輪嫌公然侮辱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侮辱罩手信、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辱罵員工違反勞動法嗎
6樓:耿金星
當然違反勞動法,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此姿謹的手段強迫森基勞動的;(冊中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是什麼,勞動法第三十九條是什麼?
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沒有第一款,您說的可能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
有懂勞動法的嗎?問點事,勞動法的一些事情,細節有點多,幫我解惑!謝謝!
加班是自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加班應該屬於自願,單位的處理有欠妥當,所以你要向單位領導申訴。若未果,可等到發工資時,拿著工資條到當地勞動執法機構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39條第一條可以解除勞動關係,是否理解就是也可以不解除勞動關係啊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