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單位以賠償為藉口要求勞動者辭職,如果勞動者無過錯或用人單位無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旅知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者鎮陪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首蠢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活著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高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寬襪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慎念激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單位辭職有賠償嗎
3樓:肖紅
一、單位辭職有賠償嗎。
1、員工辭職有沒有賠償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1)如果是員工主動辭職的,那麼用人單位是不用支付賠償金的;
2)拿慶但是員工是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就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按照工作年限給予對應的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什麼情況下辭退員工不需要補償。
1、消檔握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蠢跡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迫辭職怎麼跟單位要賠償
4樓:張梅
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老激叢以及經濟補償金。其中申請失業保險金的需要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鉛派年侍櫻;且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至於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單位逼迫勞動者辭職的,則勞動者可以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因為這種情況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因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法定過錯情形勞動者被迫辭職的,則正常獲得經濟補償金。
辭職可以申請單位賠償嗎
5樓:覃永雄
勞動者如果是主動自願辭職的,激橡橋一般不可以申請單位補償;如果是因單位具有未足額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後降低勞動合同條件與其續約等情形而辭職的,則可以申請單位補償。
一、合同到期可以經濟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如知後,如果是員工不願續約的,一般情況下員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而導致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則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辭職具體有幾種型別。
一)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徵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覆是否續簽。
二)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明猛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
勞動部《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上海市、寧波市等部分城市規定,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此外,沒有交納社會保險也可以作為無條件辭職的理由。
辦理辭職手續後應當辦理離職手續,原單位應當開具離職證明,以便向新單位表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否則可能給新單位造成法律訴訟。
三、十年老員工主動辭職還給不給補償了。
十年老員工主動辭職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過錯,導致勞動者辭職的,勞動者可以向單位要求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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