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求上一天休息一天合法嗎。並且沒有雙息日

2022-06-22 05:00:17 字數 5615 閱讀 7855

1樓:

每個單位的工作性質不同,用工條件自然也不同。這是個雙向選擇的問題。你覺得不能接受,那就選擇別的工作唄。

上—天休—天,每個月休息半個月還不滿意?休雙休日的每月才能休八天。人心不足啊!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國家法律有規定,只是每週上班不能超過40小時,因為企業的性質,這種上一天休一天的制度,適合符合法律要求,但是如果超過40小時,應該額外加班費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來說上一天休息一天,那麼這樣的話你可以上。半月班休息半個月,而在其他單位上班一般都是。上五天班休息兩天。

這樣算下來也沒有什麼不合適。其次來說上多長時間班,有時候以後自己的工作種類有關係。蘇最後這種工作做法是否合法?

應該根據。具體的工作,具體的種類來判斷。

4樓:

其實我覺得你們單位都可以了,上一天就休息一天了,一個星期也只上三天就要休息幾天,這其實是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也許是工作所需要吧。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看勞動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6樓:鞏鴻運

可以理解為上24小時,休24小時,一週三天共計上班72小時,超過法定周40小時,32個小時算加班。

7樓:

現在這情況,能穩定下來就不錯了,保住事業,難道說如果你公司或企業不太景氣,你能天天出工資養著工人嗎?

勞動法有規定嗎?上一天休一天,每天工作9小時,沒有節假日,這樣合理嗎?合法嗎?

8樓:麗美行

勞動法有規定,但大多不執行。這樣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你提交的問題,我作如下回答:

1、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安排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但是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若有特殊原因,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很少有企業能夠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如果你覺得累,可以與單位相關管理人員協商,因為安排加班或延長勞動時間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如果你不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強制你加班。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沒有這種規定

一天工作12小時,上一天休一天,合法麼?

11樓:法老侍衛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這是不合法的。即便延長時間,每天不超過三小時也就是11小時,幹一天休一天也超過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同時,法定節假日無休是違法的。如果是加班,應當按相關規定,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2樓:李保忠律師

不合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超過規定每天八小時勞動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對超過勞動時間的部分主張加班費,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13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超過規定每天八小時勞動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對超過勞動時間的部分主張加班費,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仲裁解決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2113度。

14樓:2012文庫

一般情況,現在的企業都是給了你加班工資的(雖然是很少),這種情況要酌情處理,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有力的證據咯,國家法定假日是三倍工資,一般公司都不會讓你上班的

15樓:太客索納美

一天12小時,上一天休一天的話,完全合法。而且不用給額外加班工資。因為你兩天加起來工作12小時,平均每天只有6小時,賺到了。

至於法定節假日,理應有休假,考慮到職業特殊性,不能休假的話,醫院應該給補償(兩倍或三倍工資)。

根據我對勞動法的理解,員工加班有權要求補償,但是公司有權決定具體的補償方式,例如給錢,或者給調休。遇到摳門的公司,只給調休不給錢,那也沒辦法,人家沒有違法。

16樓:開到荼扉啦

這個沒有要看你做的是什麼工作,如果你做的是服務行業這個完全合法的,

17樓:神器狂徒

我靠。你很不吃虧了。醫生都這樣

上班上24小時休息24小時,沒有節假日,這樣的上班合法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 因為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19樓:

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就是地獄,上層領導只會壓榨底下一線的員工,只認關係,認錢,毫無人情味

20樓:趙彬律師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這裡已經收到,正在為您分析問題,如果您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問題,可以發給我,我好為您進行詳細的回答!

提問我今年五十一週歲了 我們公司二班倒二十四小時連續工作 休息也是二十四小時 嚴重影響身體健康 公司是私人企業 這種情況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嗎?

回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按勞動法算工作超過8小時後按1.5倍工資計算加班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從立案到結案是45天,特殊情況可由院長批准延長15天,因此一般**後沒有中止中斷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結果。

祝您生活愉快,闔家幸福!麻煩給個贊,謝謝!

更多5條

21樓:

這樣的工種不是一般的工作,和一般的工作時間上的差異都很大 所以對於勞動法也有點困難吧, 不過,有規定每週7天上班不得超過44小時吧

22樓:冰濝の淚

很難說準````有些公司1日8時制```

每天工作24小時,上2天休1天及上1天休1天,合法嗎?工資應該怎麼算?

23樓:知心炎珏

對於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題中勞動者如果離職,可以索取十一個月的工資和相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單位要求我上班上兩天(8小時/天),休一天,沒有節假日,這樣安排符合勞動法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單位,這麼爽的班。

全年休息天基本持平,沒什麼問題。

25樓:我就是我

合法,這樣對你來講假期更多,法定節假日上班的還有三倍工資。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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