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小區打籃球被投訴,小區內的籃球場是否還有存在的意義?

2025-03-08 19:00:13 字數 3499 閱讀 1351

1樓:肉肉

業主在小區打籃球被投訴,小區內的籃球場是否還有存在的意義呢?我認為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應該理性的思考,我認為在小區內設定籃球場還是猛滲非常有存在的意義的,因為能夠方便居民進行健身的活動,但是我們在小區內進行健身活動的過程當中,應該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如果說我們運動的過程當中打擾到居民的正常休息,那麼這件事情就是不可取的,物業在設定籃球場的過程當中,應該設定一些居民的活動時間,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娛樂活動,其實還是非常可取的,還能夠豐富居民的日常生活橘巖。

我相信很多的居民小區內都有設定娛樂場所。

吧,有羽毛球場。

游泳館,籃球場等等,這些活動設施其實是豐富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能夠讓居民在日常生活當中得到娛樂鍛鍊,其實是非常好的,但是小區居民打籃球被居民投訴,針對這個事情,我們應該理性的思考,我認為之所以會被投訴,是因為在打籃球的時候並沒有選擇合適的時間段。<>

如果說在大多數居民休息的時間段打籃球的話,是會影響到居民的日常休息,因為在打籃球的過程當中會發出一些噪音,其實是有非常大的影響的,所以說物業在設定運動場所的過程當中,同樣也應該設定好居民可以使用運動場所的時間,這樣子才能讓居民在小區當中和諧友好的相處。<>

運動本身沒有錯,但是如果枝伍脊運動本身採用了一些不好的方式的話,那麼就會對人們的日常生活產生的影響,我還是非常支援小區內部設定健身場所的,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待的呢?小區內的籃球場,我覺得還是有非常大存在的必要性的,我認為鄰居之間也應該和諧友好的相處,針對這個問題好好的協商,並沒有什麼問題是不能通過溝通進行解決的。<>

2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當然有存在的意義了。這樣的籃球場可以增進鄰里之間的關係,從而也可以讓小區的孩子們更加健康的成長。

3樓:哈哈嘻卟嘻

小區內籃球還是有存在意義的,活動場所多也更方握氏仿便業主,有業主投訴也是在所難免的,物業核賣部門可以通段纖過走訪調查,定製籃球場合理的使用時間段。

4樓:慕

沒有存在的答譽敬意義了。小區裡的籃球場本來就是為虛咐業清慎主的運動準備的。是小區內業主可以共同活動的區域,如果在小區裡打籃球還被投訴,那籃球場就是個擺設了。

5樓:老吳說家

我覺得在小區內建造籃球場本身逗伏猜就是乙個錯誤,因為打籃球的聲音廳飢會影響居民的休息,所以業主山型被投訴也很正常。

6樓:你到底敢不敢

沒有意義,沒有辦法去使用,只能放在那裡成乙個擺設,佔用位置當然是沒有意義的。

7樓:劉心安兒

有,這是因為在小學當中的青少年還是比較多,這樣的話就可以提高身體素質,然後也有利於身體健康。

小區籃球場擾民怎麼依法處理?

8樓:你我不是對的人

小區籃球場擾民處理方法如下:

3、如果情況沒有好轉,則可以向上級管理部門提出要求:請求上級部門作出整理方案。展示收集到的資訊,通過正規渠道反映事實,做到有理有據。

1、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2、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小區樓下打籃球擾民有什麼辦法

9樓:何先龍

法律分析:1.與籃球愛好者協商 請打籃球的人將打籃球時間調整一下,不要在居民休息時間段打籃球。

2.請社群出面協調 社群有義務為所負責區域的擾民行為進行勸導,化解雙方矛盾。

3.改變籃球場位置 如果矛盾無法解決,可考慮重新修建籃球場,將現有的籃球場拆除取締。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條 同乙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乙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小區打籃球擾民物業又不管怎麼辦

10樓:胡文學

一、小區打籃球擾民物業又不管怎麼辦。

1、小區打籃球擾民物業又不管的處理方法如下:

1)向相關部門進行檢舉和控告;

2)向相關產生噪音的個人與單位進行友好溝通,進行協商,共同解決噪音問題;

3)請求民警進行中間溝通調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二、擾民是幾點到幾點。

夜間擾民是晚上22點至次日6點。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 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汙染。

如果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這些範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音,如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小區籃球場歸物業管嗎

11樓:馮磊

法律分析:如果是物業建的那歸物業管理 ,如果是**部門建立的 那應該歸於**部門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鋒森典》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念巨集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銀高畝。

小區裡打籃球算擾民嗎

12樓:律臨周國平

法律分析:晚上10點到早上6點之間可以算是擾民的,是可以報警處理的,然後警察會檢測是不是真的存在擾民的情況,如果存在的話,是會讓他們改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造成環境雜訊汙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省級以上人民**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從其決定。

小區籃球場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13樓:謝鵬輝

法律分析: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對管理範圍內的環境雜訊汙染山閉迅做法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雜訊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商洽無果,業主可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 第四十三條 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不態芹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逗此準。

小區內打籃球,是否擾民,小區有籃球架每天早上有人打籃球擾民算違法麼打110會管嗎

要想改變,一種讓球架挪走,一種不讓別人打球,最好的一種享受那種啪啪聲版吧!怎麼看待生活權,生活怎麼看待你!享受 分享 快樂,本來就沒有分別!擁有激情就擁有了一切,籃球的啪啪聲也就是小意思啦 小區大的話有操場可以打,小的就不行了,最好在洪澤搞個體育管啊,你在哪個小區,我打球到處都找不到球架,五點打球也...

業主小區摔倒物業負多少責任?業主在小區內摔倒物業是否有責任

如果業主摔倒的地方是需要提供緊急照明裝置的,並且物業公司有提供緊急照明裝置的義務和責任,那麼物業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具體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需要綜合考慮業主摔倒致傷的因果關係 過錯 結果等諸多因素。業主在小區內摔倒物業是否有責任 一 業主在小區內摔倒物業是否有責任。1 業主在小區內摔倒如果是由於小區內...

小區內停車被劃,物業是否有責任,車子在小區被劃傷 物業是否負責任

這樣的問題每個小區都會遇到,也是每天在發生的,車輛的停車費非業主理解的車輛保管費,車輛屬於業主私有財產。物業管理條例中,物業費及包含需管理的內容為公共設施裝置及區域的衛生 秩序管理。國家將保安的名詞在物業中進行更改為秩序維護員,你也可以知道為什麼進行更改,就是因為保安業主會理解為保護安全。在車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