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屋增值該怎麼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

2025-03-03 09:50:25 字數 3303 閱讀 1806

1樓:靜的窒息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就財產分割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屋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時怎麼分配?

2樓:雷贊

法律分析:1.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就本案的情況而言,婚前購買的房屋應屬於趙某的個人財產。通常情況下,財產增值的歸屬應當考慮所有權歸屬,但婚姻案件中由於雙方關係特殊,在判斷財產增值歸屬問題時,需要考慮當事人之間基於身份關係對於財產增值的貢獻問題。

2.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期間,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可能有維護、保管、投資等行為,如果這些行為足以導致財產本身的增值,即該行為對財產的增值做出了貢獻,那麼在處理增值財產歸屬問題時,就應當考慮對行為人結合貢獻比例進行補償。如果財產的增值與行為人的婚後行為沒有必然聯絡,即當事人的行為並不足以導致財產價值的增加,那麼財產的增值部分就應當歸財產所有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法

3樓:趙麗

一、離婚時財產分割需要考慮的因素通過訴訟途徑離婚,人民法院在對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時候,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

1、考慮當事人學習和工作的需要。如果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的某一部分有特別需要,比如雙方購買的車輛,而其中一方是開這輛車跑出租賺錢,這個時候法院往往會考慮到實際情況而將車子判給此方。

2、考慮財產的經濟價值以及使用價值。在夫妻共同財產中,有一些財產是無法分割的,如果強加分割則會損害其經濟價值或使用價值。這個時候,法院會採用**補償或者價金分割等方法來對財產進行分割。

3、考慮財產的**。比如繼承而來的且對其中一方具有個人紀念意義的東西,這個時候一般會判給該方。

4、考慮生活方便或便利。比如唯一的居所離一方較為方便,會判給該方。比如一方需要交通工具,而此時恰好好有一輛轎車,則或可能將這個因素考慮進去。

5、合理分割及合理作價。在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法院會秉持合理公平的態度,對財產進行合理作價,合理分割。不能用離譜超出個人意料的方式或**對財產進行分割,爭取得到雙方的認同和信服。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上平均分配,但因特殊情況會有所不同。在分割方式上,一般由以下幾種:

1、實物分割。所謂實物分割,不是將所有的實物財產都均等分割,而應該是在不影響共同財產的使用價值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割,如糧食、現金等財產的分割;

2、價金分割。所謂價金分割,指的是將不可用實物分割的財產變賣,並將變賣取得的價金予以分割。比如一輛車、一幅畫等。

3、**補償。對於不能用實物分割的共同財產,而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該共同財產的,該方可以將共有物作價,並將作價的一半付給另外一方作為補償,從而使得其獲得該財產的方法為**補償。比如,唯一的不動產等。

有關離婚時夫妻共**產如何分割

4樓:北京

房屋作為不動產,其分割方式與金錢等其他動產均有不同。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由雙方協議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的進行估價並決定其歸屬,如果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首先,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則通過競價的方式來決定房屋的產權歸屬;

其次,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最後,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此外,對於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上述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法律公開課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問題絕對是離婚後的頭等大事,那麼具體怎麼分割?法律對此有何規定呢?我們來聽聽陸律的講解。

夫妻離婚共同財產房屋怎麼分割

6樓:徐睿明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一般採用平均主義,即一人一半。但實際分割中,法院會考慮無過錯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適當照顧,就是多分。如果夫妻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所得財產歸個人所有,則在離婚時不發生 夫妻共有財產 的分割問題。

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淨身祥納出戶只有處於自願放棄對共同財產的擁有權,或者是將屬於自己的那一部份財產,用來抵付對未成年孩子撫養的費用還綽綽有餘,法律會支援,才有淨身出戶的一說。其實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一定要淨身出戶。

只是夫妻雙方自願簽署的協議。但協議也不此高能利益歸於一方,如果利益只歸於一方,那協議也可能會被判無效。所以在婚姻籤協議的時候,最好寫明雙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謹扒沒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夫妻房屋如何分割,夫妻離婚後房子怎麼分配?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第一千零六...

離婚房屋如何分割,離婚訴訟中房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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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

財產當然是要分的。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住房公積金 三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破產安置補償費。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